马斯克在美国搞的改革是基于小政府理念,其实小政府理念并不是西方才有的,中国先秦的孔子、老子都是小政府思想的倡导者,美其名曰“无为而治”。千万不要误会以为无为而治是老子的主张,孔子一样主张无为而治。“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北美当年十三个殖民地联合起来打败英军获得独立后,原本不是想建一个国家,因为他们好不容易从英国这个婆婆赶走,怎么可能又请一个婆婆过来管自己呢?
当时殖民地刚刚从英国独立,对英国中央政府的专制和高压统治(如《印花法案》和《茶税法》)记忆犹新。他们害怕强大的中央政府会重复英国的错误,侵害个人和地方权利。
另外,殖民地之间在文化、经济和政治制度上差异很大。例如,南方以种植园经济为主,北方则以商业和工业为主。各殖民地更倾向于保持各自的自治权,而不是接受一个统一的政府。
最初的《邦联条例》(1777年起草,1781年正式生效)确立了一个松散的邦联政府,强调州权高于联邦权力。邦联政府没有征税权、常备军权,也几乎无法直接干预州的事务。这种模式反映了各州对强中央政府的抗拒。
1787年的费城制宪会议标志着转折点。尽管各州仍有分歧,但联邦派(如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强调,只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能维护国家的团结与稳定。《美国宪法》最终在1789年取代了《邦联条例》,建立了一个权力更为集中的联邦政府,同时通过《权利法案》保护州权和个人自由。
联邦政府是在一片怀疑和警惕之中建立起来的,天生是小政府。毕竟,当时不少人还主张无政府,压根不需要成立联邦政府。各州自治就好了。
但是联邦政府一旦成立,其自身就有不断发展壮大的独立诉求,这一点很像一个生命体,一旦诞生,就不可能完全为外力控制,而是有了独立意志和利益。所以联邦政府当年的确实是够小的了,像一个新生的婴儿,完全没有什么力量。但是经过两三百年的扩权,现在依然是庞然大物,是全世界力量最强的中央政府之一。
是什么导致政府不断扩权呢?最主要是两件事,一个是战争,一个是危机。
战争需要统一的领导和资源动员,战争往往要求快速而大规模的资源动员和决策,这不可避免地导致权力向联邦政府集中:
美国内战(1861-1865):林肯政府扩大了联邦权力,包括实施征兵法、废除地方对奴隶制度的自主权(通过《解放宣言》)、暂停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等。这些举措加强了联邦对国家事务的直接干预。战后通过的第十三、第十四和第十五修正案,进一步巩固了联邦政府在民权和州际事务上的权力。
两次大战期间,美国政府通过《间谍法》(1917)、《征兵法》(1917)和《战争权力法》等立法加强了对社会经济的控制。二战加剧了联邦对经济干预的合法性,例如军事生产管控和战时税收政策的实施。
战争期间,联邦政府通过战争税、债券和征兵等方式直接接触个人公民,这在州权占主导地位的时代是不可想象的。联邦的扩权在战争后很难完全回归。例如,国防和军事工业的长期发展巩固了联邦政府在军事经济中的支配地位。
经济危机则在大众的呼吁下迫使联邦政府介入以恢复秩序和信心:1929年大萧条的深度和广度使得地方和州政府无法应对失业、饥饿和金融体系崩溃。罗斯福政府的新政通过了一系列联邦项目(如社会保障体系、公共工程项目)和经济干预措施(如《国家工业复兴法》和《农业调整法》),将联邦政府的作用从“守夜人”转变为“经济管理者”。新政奠定了现代联邦政府的经济干预基础,使联邦对银行业、证券市场和农业的监管成为常态。
经济危机期间,联邦通过收入税(如1913年宪法第十六修正案)和新政时期的增税政策,获得了比州政府更多的财政资源。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由联邦政府主导社会保障体系,弱化了地方在社会福利领域的自主权。
在危机中,公众普遍转向联邦政府寻求解决方案,从而赋予联邦更高的权威性。罗斯福新政时期的立法和改革使公众逐渐接受联邦干预经济的合法性。
大政府是应对危机和战争的手段,但是大政府不是没有成本的,政府本身需要纳税人养活,政府本身有自己的独立利益,它的出发点不一定是为纳税人服务,而是很可能把自己的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正如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不一定把股东利益放首位。
物极必反,美国联邦政府尾大不掉,已经对州权形成了严重压制,于是小政府呼声也就日渐强烈。此次特朗普上台就是代表了这种呼声。
美国人骨子里的小政府意识尚在。但是一些国家如果立国之初思想就是大政府,就是希望政府包办一切,那么这样的国家任何小政府的改革难免都会回到大政府的老路上来,因为没有这样的民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