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帕拉米韦吸入溶液治疗成人无并发症单纯性流感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的Ⅲ期临床研究
主要入选标准
1. 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签署ICF 时受试者年龄≥18 周岁至≤64 周岁;
2. 筛选期患者同时满足下列各标准:
1) 快速流感诊断检测(抗原检测)或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检测阳性;
2) 筛选时发热≥37.3℃(腋温);若服用退热药,须用药后(4小时以上)腋温≥37.3℃;
3) 流感相关的全身症状中至少有一项的严重程度为中度或以上:a.肌肉或关节痛、b.乏力、c.头痛、d. 发热或寒战;
4) 流感相关的呼吸道症状中至少有一项的严重程度为中度或以上:a.鼻塞、b.咽痛、c.咳嗽;
3. 最先出现的流感症状距患者给药开始的时间间隔≤48 小时。症状出现定义为:
1) 体温首次≥37.3℃(腋温)或 37.5℃(口腔温度)或 38.0℃(直肠或鼓膜温度),或
2) 出现至少一种全身性或呼吸系统症状:a.鼻塞、b.咽痛、c.咳嗽、d.肌肉或关节痛、e.乏力、f.头痛、g.发热或恶寒/发汗;
4. 能遵守所有研究程序,能够按照试验要求填写受试者电子日记卡;
5. 女性患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无生育能力(即,曾接受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有医学记录的卵巢功能衰竭、或已绝经;绝经定义为:年龄>50岁且停经≥12 个月的女性),或
2) 有生育能力,筛选时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且未处于妊娠、围产期及哺乳期;
6. 受试者及其伴侣须同意从筛选至试验用药品给药结束后 3 个月内完全禁欲或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女性受试者或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采取下列避孕措施中的一种且其男性伴侣正确使用避孕套:a.年失败率<1%的宫内节育器(IUD)、b.女性屏障法:带杀精剂的子宫颈帽或隔、c.行输卵管绝育术,或
2) 男性受试者或女性受试者的男性伴侣行输精管结扎术;
7. 男性受试者须同意从筛选至试验用药品给药结束后 3 个月内不得捐献精子。
主要排除标准
符合下列一条或多条标准的受试者将被排除:
1. 需要住院治疗的流感病毒感染患者(满足下列标准任意 1 条):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重症病例:
持续发热,伴有剧烈咳嗽,咳脓痰、血痰,或胸痛;
呼吸频率快,呼吸困难,口唇紫绀;
反应迟钝、嗜睡、躁动等神志改变或惊厥;
严重呕吐、腹泻,出现脱水表现;
合并肺炎;
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
需住院治疗的其他临床情况;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危重病例:
呼吸衰竭;
急性坏死性脑病;
休克;
多器官功能不全;
其他需进行监护治疗的严重临床情况。
2. 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满足下列标准任意 1 条):
1) 伴有严重的或控制不佳的基础疾病,例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肝脏疾病、慢性肾脏疾病、严重血液系统疾病、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 III-IV级】、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性疾病等;
2) 心电图显示校正 QT 间期异常有临床意义者(男性 QTc>450ms 或女性 QTc>470ms)(校正 QT 间期按照 Fridericia 公式计算,即 QTcF);
3) 免疫缺陷患者,如恶性肿瘤、器官或骨髓移植、HIV 感染、或近 3 个月服用免疫抑制剂者;
4) 合并需接受含阿司匹林或水杨酸盐药物治疗的其他疾病者。
3. 筛选时有临床医生怀疑,或经胸部影像学检查【X 线(正位片或正侧位片)/CT】证实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的支气管炎、肺炎、胸腔积液或间质性病变者;
4. 既往确诊过慢性阻塞性肺病、严重过敏性鼻炎、哮喘的患者;
5. 筛选前 2 周内,曾发生急性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者;
6. 合并其他感染,需要使用全身抗感染治疗者,或筛选时血常规检查:白细胞计数(WBC)>10.0×10^9/L;
7. 筛选期,咳脓痰或患有化脓性扁桃体炎者;
8. 怀疑对试验用药及对乙酰氨基酚的有效成分或辅料过敏者;
9.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
10. 筛选前 7 天内服用过抗流感病毒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神经氨酸酶抑制剂、血凝素抑制剂、M2 离子通道阻滞剂和帽状结构依赖型核酸内切酶(CEN)抑制剂等,例如:奥司他韦、扎那米韦、拉尼米韦、乌芬诺韦、法匹拉韦、金刚乙胺、金刚烷胺、阿比多尔、硝唑尼特、巴洛沙韦等);
11. 筛选前 6 个月内接种过流感疫苗者;
12. 筛选前 28 天内参加过其他干预性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
13. 新冠肺炎检测阳性者;
14.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于参加研究的受试者。
参研中心所在省市
北京市、浙江省、吉林省、广西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山东省、陕西省、重庆市、安徽省、河北省、四川省、山西省、广东省、湖北省、天津市、湖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上海市、福建省、海南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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