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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或许是在文后评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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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群讨论可以整理的不多,但是之前文章的评论区变得热闹了,大家可以看看:
按照控规详规和近期建设规划实施,为啥还要编制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成片开发方案是规划未出台时期过渡阶段的一种方案,考虑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要求纳入规划城镇开发边界。
但在具体管理中,成片开发方案划定的范围过大,纳入开发边界就超管控倍数,布局不合理,与已审批规划差异较大,增加审批难度,等等。规划出台后,成片开发方案基本上已失去意义了。
建议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优化,在土地报征可不需要成片开发方案。
现在到处都是增加夹层的情况,规划为什么要管这么多呢,核实完成后就由业主自行决定就行了吧,只要它符合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又不影响别人,又无人投诉,就不用管,真是有病。根据民法典的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就可以了啦,无事找事来干,你看以前没有规划法律法规时,那么多房屋,业主不会注意安全吗。
既有建筑内部改造(如增加隔层、分隔空间等)应认定为权利人合理利用自有财产的一种行为,主要涉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事项,经住建等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实施即可。因其并不涉及建筑物外在形态的改变(如建筑高度、体量等),所以不适用规划管理。重点强调:增设隔层所增加的建筑面积并不是规划建筑面积!!!规划核实后,因建筑内部增设隔层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也不应计容!!!这也是众人认识的误区(不排除和稀泥的人),住建与规划等部门扯皮的焦点
新的工业用地指标出来后,面积不封顶,控容不存在,那就没有其他法益受害了,规划完全不应再多嘴了,让住建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工艺安全即可。
另:近期群讨论越来越深入,评论区很多内容也不适合前台显示,大家有没有好的思路?
注:所有内容均来自各地同行交流,因地域差异,仅供思路参考,不建议直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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