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在办理云南省普洱市某镇的土地征收案件过程中,面对镇政府损毁、拆除委托人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行为,代理委托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确认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中征律师凭借着丰富的专业经验和清晰的办案思路,及时启动有效程序,成功为委托人依法维权,为后续拿到合理补偿迈出重要一步。
|INTRODUCTION|
【胜案过程】
委托人合法拥有位于云南市普洱市某镇的房屋,并一直在此居住。之后,委托人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其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被镇政府拆除。委托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在咨询多家律师事务所之后,委托人最终决定委托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成立维权办案组,第一时间启动律师沟通函、信息公开、查处申请等程序。中征律师代理委托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镇政府拆除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行为违法。最终,人民法院判决确认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JUDGMENT|
【行政判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判决确认被告某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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