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多处违法,中征律师为委托人提起诉讼,最终县政府自行撤销该决定!

文摘   社会   2024-12-24 16:50   北京  


河南·南阳

本案,河南村民陈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县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多处不合理,中征律师启动诉讼程序帮村民获得胜诉!


判决结果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违法。








胜案过程

陈先生的房屋位于河南省某村,因相关项目建设,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因征收标准不透明、安置补偿方式不合理,陈先生对本次征收产生怀疑未与征收方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在多方考察选择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维权。中征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成立维权办案组,就案件情况展开详细讨论。


某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载明委托人房屋的基本情况及补偿内容。委托人认为该份补偿决定遗漏房屋附属物,缺乏对房屋内部装饰的评估等,得知此消息后,办案组迅速展开研究,认为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严重侵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主办律师遂代理陈先生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主办律师召集专案组团队第一时间启动诉讼程序,要求被申请人撤销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中征律师依法提出委托人请求并陈述被告的违法之处:首先,指出案涉征收项目的征地批复不合法,征收部门对外宣称的情况与实际不符;其次,陈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作出依据不合理,甚至缺少法律依据;再次,陈述被告方在征收时未对案涉土地进行清点调查,据此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认定事实不清,对案涉房屋作出的补偿依据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观点

面对中征律师有理有据的起诉,一审法院认真审理案件情况认为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严重侵犯委托人合法权益,且被告也未能提供证明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合法的证据。


加之在案件审理后,被告认识到己方错误,自行撤销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考虑到被诉行政行为已经由被告自行撤销,依法对案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确认违法。


(文中除律师外,委托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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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征行政法律师
中征律所创立于2007年,汇聚了一批办案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专注征地拆迁领域,立足北京、辐射全国,代理了大量的企业/工厂拆迁、商铺拆迁、房屋拆迁、土地征收、集体维权案件,深受客户信赖及好评,打响了“中征律师”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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