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蔚青:金镰刀 | 短篇小说

文摘   文化   2024-03-30 20:43   美国  

北美中文作家协会会刊《东西》第3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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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尔士从未想过有一天他长成了流浪汉的样子。他没有追随斯蒂文,他只是凭着自我就长成了这个样子。

 他还是能听到某些杂乱的声音,能听到一些召唤,好像来自遥远的天际。那声音苍老而模糊不清。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原来每次听到他都会害怕,现在他不再害怕,他屏住呼吸,他甚至想听得清楚一些。奇怪的是,当他试图听清时,那声音反而消失了。大地如此安静,他的内心也安静下来。他望着天空,合上眼睛,脸上含着没来由的笑,枪压在他的头下,他依然带着它。



金镰刀


文 | 陆蔚青


  那时候他很犹豫。死亡这件事情占据了全部内心。他对生活厌倦到极点。他每天清晨不想起床,也不想睡觉,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条虫子,在一堆软塌塌的东西里卧着。他甚至能闻到床单中自己蜕下的皮肤的气味,他对这种气味讨厌至极。他讨厌自己。他不想触摸到自己。有时他无意中碰到自己的身体,就会战栗一下,内心紧缩。最好是不碰到任何东西。他张开双腿和双臂,让身体的各个部位处于分离状态。有时他又禁不住自恋,他就缩成一团,紧紧地,把全部身体抱在一起。他听到皮与皮之间,骨骼与骨骼之间相互摩擦的声音,心与肝与胆与肺相互拒绝又相互安慰,相互排斥又相互同情。他蜷缩着,缩成一团。有时他想就这样最好,好像回到子宫里。他又并不明白为什么他要从子宫中生出来。他宁肯没有出生过。

  这世界多么黑暗。他想。自从搬到这间公寓,他从没有拉开过窗帘,也很少打扫房间。隔几天,他会到楼下的杂货店里买一点吃的。杂货店的老板娘也是华人,很喜庆的一张圆脸,每次见到他都会说几句中文。

  “嗨,提香。”她说。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叫自己提香。她说他长得很像提香,那个意大利画家。他见过那画家的画像,金发,弯钩鼻子,高颧骨,眼神犀利,带着粘满羽毛的帽子,侧身,披着黑披风。他曾反复对比过,除了他留有一头长发,没有什么地方像这个白人。

  但老板娘坚持叫他提香。

  “你的精神状态像,”她说,“你知道,像与不像都在灵魂深处,你长着和提香一样的灵魂。这是一种心相。就像毕加索的画,他认为一件衣服的形状像钢琴,他就把它画成钢琴。这有什么关系呢?”

  老板娘这样说时,他就想,她说的是艺术家的话还是疯话。不过艺术家大多是疯子,而他是人。

  他觉得自己挺喜欢这个老板娘。至少她从不问他那些事情——在哪儿工作,赚多少钱,有没有成家,要不要给他介绍个女人,或者从国内运一个女人来。可即使这样,他也很少与老板娘说话。

  “给我一盒烟。”他说。

  “要哪样?”老板娘问。

  “有哪样?”

  “有杜尚的小便池,还有蒙娜丽莎的微笑。”

  “拿来看看。”他说。

  老板娘拿出两盒烟:一盒上画着一个小便池,里面有浑黄的尿液和血水;另一盒上画着一个喉咙被切开的女人。他知道这是加拿大政府要求印在烟盒上的照片,旁边写着“吸烟有害健康”。

  “要一个杜尚。”他说。

  “还是蒙娜丽莎吧,”老板娘说,“你是男人,最好拿这个。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老板娘拿走了杜尚,把它复归原位。

  他不想说什么。他沉默地拿着面包牛奶,还有几块巧克力,他想说什么,却不发一言。蒙娜丽莎咧着一口焦黄的牙齿,笑。她的脸从中间分开,好像一块活动木板,眼睛向左,牙齿向右。

  后面来了推销员,拎着大皮箱,老板娘急忙迎上去。

  “Hello,你好。”她咯咯笑着说。

  他于是默默离开。


  他回到公寓,将牛奶和面包放在桌上。他一直在想老板娘为什么快乐。他见过她和她丈夫的生活,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但他还是能感到她的幽默和乐观。有时他很想和她多说几句话,但却说不出口。不知道为什么,说不出口。他们有个傻儿子,经常坐在小店的后面,两道眉毛分得像八字,中间有两寸宽。他知道这种病症叫“唐氏”。

  有一个唐氏综合征的儿子,还能将烟分成蒙娜丽莎和杜尚,他不能。他坐下。他有些心慌,或者应该打开窗子。他羡慕那个儿子。他看到老板娘给他擦脸,先擦两眉,然后擦鼻子,然后是嘴角,左一下,右一下,好像照顾三岁的孩子。她的笑容和手指都是温柔的。

  他想到离开,想到离开以后,他会哭泣。也许他们会来看自己。想到离开后,也许父母会重新生活在一起,他突然之间有了一种快乐。如果离开了,所有杂乱无章的事情就得以解决,而她如花的笑脸上,因为哭泣而梨花带露。他突然感到一阵快乐。

  莉莉安,你会为我哭泣吗?他自语,声音低得自己也听不清。

  也许他应该打开窗帘,他喘不过气来。室内的温度在升高,窗外的树叶已经开始浓密起来。这个夏天,2020年夏天,空气中有一种看不见的病毒,引起人类的恐慌。据说这种病毒全球收集起来还装不满一个可乐瓶子,就是这么点儿病毒,人们每天洗手,消毒,消毒,洗手,好像麦克白夫人。

  人类在与看不见的敌人作战。他嘟囔着,用手在空气中画一个圆圈。我也是。他走了两步,回想着空气中的圆圈,感到某种缺憾。好像不太远,像多半个月亮,他想。他又画了一下,好像要弥补某些不足。

  他不戴口罩,也不消毒。莉莉安没有来。莉莉安与他分手了。莉莉安永远都不回他的微信,也不回他的电话。最后一次,他说我们再见一次吧,莉莉安说不要说了。然后她就再没有出现过。

  他记得莉莉安的头像,那个站在玫瑰花边的少女。那张照片是他照的。他拉着莉莉安的手,不说什么,心中无限温暖。他不知道那温暖是从哪里来,他只感到全身被阳光拥抱着,暖洋洋的。他握着一个姑娘的手。

  这种温暖他好像从来没有拥有过,好像自他从子宫里出来之后就没有过。有一次他对母亲说,他记得在子宫中的感觉。他说:“很广阔,好像海水一样。”他安静地栖息着,靠着一棵树,或者岸——他自己的那棵树或者岸。海水是金色的。

  “不可能,”母亲说,“没有人会记得在子宫时的情景。人都是四岁以后才开始有记忆的。”

  他没有再说话。他站起身,离开餐桌,留下母亲一个人。母亲并没有因为他的离去而难过。相反,母亲如释重负。母亲一直觉得他是个奇怪的孩子,每次同他交谈都会瞪大眼睛,努力不放过每一个字,努力去理解他语言中的含义。那是母亲不能理解的内容。尤其是他长大之后。他觉得母亲和他生活在两个世界。

  母亲有她自己的世界,她的世界是具象的。母亲是一个成功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一代移民,三十岁来到这里,她获得了成功。她卖房子,赚中介费。她说她赶上了好时候,这几年国内来买房子的人特别多,都是有钱人,动辄就是几百万。“他们真有钱。”母亲瞪大眼睛说。母亲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出国,她只带了五百加元,还是借的。她来到蒙特利尔时正好赶上圣诞节,没有地方住,她只好找了一间旅店,住到第三天,她就不知道怎么活下去了。旅店老板让她赶快找地方搬家,不然只好去避难所。母亲每次说到这里,眼睛里就会泛起泪花。她是个不服输的人,她天生具有与人沟通的能力,她开玩笑,常常哈哈大笑,但只有他知道,在家里,在没有外人的地方,母亲一言不发。母亲像一个石雕,在黑暗的夜晚,她是一团黑影,一个生硬的存在。如果不是一个燃烧的细小的烟头,你不知道她是一个活的人。

  母亲爱他吗?他不知道。或者他只是一个累赘,一个包袱。尤其是他大学毕业后,没有工作,他住在家里。在母亲严厉的眼神中,他感到无地自容。

  “你真不像我。”母亲说。她叹一口气。

  他不像母亲,一点都不像,从相貌到性格。母亲有一张圆脸,就像老板娘一样,但老板娘是圆润的,母亲是有棱角的,母亲说她是蒙古人种,除了脸形宽,下巴方,铲形牙齿,还有一个特征,就是第五个脚指甲是由两片组成的。有一次母亲对着镜子,说她的眉毛结束的地方还有脸庞,然后看看他的脸,说他没有,他在眉毛结束的地方,就没有脸庞了。这样说的时候,母亲叹一口气,这一口气,既有放松又有遗憾,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母亲说:“你不像我。”母亲说起她刚来到蒙特利尔时的艰难,她一个人,从学校到家里,每星期到江泰路菜场去背菜,因为那里的菜便宜,她要转好几次车,肩上经常勒出红印。

  这并不是最苦的。母亲说到这里,就戛然而止,不再说下去。他不知道母亲不说下去的缘故。他也不问。母亲睁大的眼睛让他害怕。

  他一直有疑问,可是却得不到答案。

  他是谁?他从哪里来的?谁是他的父亲?这才是他的困惑。

  他没有父亲。

  他没有父亲。他从小就知道自己与其他小孩不同。他长得一点也不像母亲。母亲是亚洲人,黑直发,宽脸,小麦肤色。他是一个白人,或者说他介于白人和亚裔中间。他是个混血儿。他的脸型很窄,母亲的眉毛在眉梢处结束的地方,还有脸庞,他没有,他眉梢结束的地方就是侧面。他有一只眼睛是深棕色的,有一只眼睛却微微发蓝。他想他父亲应该是蓝眼睛。他问过母亲。

  “他是谁?”他问。他叫不出“父亲”这两个字。

  母亲没有回答。“你有我就够了。”母亲说。

  这让他感到难过。

  “你告诉我。”他说。他这样说时,蓝眼睛闪着钢铁一样的光,一种绝望而疯狂的光。

  母亲打了一个寒战。母亲说他是个流浪汉,“我和他在大学毕业的派对上相遇,那时我还年轻,我从中国来,什么都不懂。那天我们喝了很多酒,我喝醉了,我们睡在地板上,然后就有了你。”

  “他是大学生,怎么会是流浪汉?”

  “他没有家,有时候一个小帐篷,就在校园里过夜。”

  “后来你们没有在一起?”他说。

  “没有。”

  他看了母亲一眼。

  但是,母亲说:“你是我想要的。如果我不想要你,你就不会来到这个世界上。”

  但是我究竟是谁呢?他想。他想起那个管他叫提香的女人。提香。他在心中默默地念着,或者他是另一个提香。为什么不能?


  他不喜欢母亲给他的名字:威尔士。这名字好像一个封号。他觉得人最大的不自然是名字,一生下来就被别人命名了,而不能自己命名自己。人之所以不能成为自己,有时是因为名字所困。他想给自己改个名字,却迟迟没有行动。改名字太难了,要申请,在魁北克申请,再到联邦申请。他所有的身份证明——医疗卡、红卡、白卡,都要重新申请。他觉得比自己再出生一次还麻烦。何况他也不想活得太长。在死亡证上写上一个他不喜欢的名字,这让他感到安慰。死去的不是真正的他,死去的只是他所不喜欢的他。真正的他是永存的。

  这世界变得封闭而谨慎。所有的人都被视为病毒,每个从他身边走过的人。他人即地狱。他想。就像莉莉安突然离开了他。他试图恳求她,希望同她重归于好。他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分手,但莉莉安拒绝说任何原因。

  “如果有原因就好了,”她说,“有原因说不定我们还可以改善。但是没有原因,我只是不想触摸你。”他不懂这是为什么。他想起他们之间的触摸,那些爱抚,那些激情的拥抱。她说过她爱他,喜欢他那样对待她。他的手一寸一寸地抚摸她,她像被灼烧一样。他看见她雪白的皮肤开始变红,变得热烈,好像能看到血管中的热血奔流。他的血管是蓝色的。

  他还记得她的喘息,温暖而热烈,然后归于平静。他记得母亲说过的一句话:吐气如兰。那时他还很小,他睡着,看见母亲伏在他脸上看。

  “多好看,”她说,“他吐气如兰。”

  那时他生下不久,他记得他的手脚还会奇怪地动,如果动就一起动。有一段时间,他的眼睛看人是倒立的。他先看到母亲的双腿,她的头在地上走。这段时间并不长。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母亲的头突然朝上了,他感到惊讶。这段记忆如此强烈。有一天他对母亲说过,但母亲一如既往地否认他。

  “怎么可能?”她说,拍拍他的头,“你一定是产生幻觉了。”

  “你太虚弱了,你应该好好吃饭。”母亲说。他从小就不喜欢吃饭,任何饭菜都不能激发他的食欲。他一直长得很瘦小,青春期他长大长高了,好像喝空气也能长个子一样。但他纤细苗条,腰部凹陷,有一种不知道来自何方的优雅。他的手和脚都很小,与此同时,他爱上了写诗。


  他在网上找到一个B&B的小旅店,一个小白房子,每天只要二十五块钱。与他联系的人叫墨菲。想到“墨菲定律”,他不易察觉地笑了一下。有时他会为某些事情发笑。在发笑时他会忘记他思考的问题。他毕竟还年轻,有时在笑之后,他会观察自己的情绪,有时他认为自己不应该笑,尤其是想到莉莉安的时候,但有时他会突然兴奋起来。他会找一个好餐馆,弄一点好吃的。这样出去时,他将头发用啫喱水修饰一番。前段时间他理了一个时髦的发型,左右后脑的头发都剪得极短,只有头顶是一个椭圆形,留有长发,大概有一寸半长。

  母亲说这是三面青。他不懂三面青是什么,但直觉不是什么好词。他的脸色有些难看。母亲笑笑,说就是她下乡时农民盖的房子,因为穷,他们住的是土坯房,但还要面上好看,所以就把三面盖成土坯,一面用青瓦砌好,叫“一面青”。

  “你的头发是三面青皮,所以叫三面青。”母亲说。

  母亲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习惯和语言,以及思想。他常觉得母亲和他生活在两个世界,虽然那时他们还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直到母亲有了情人。

  母亲的情人是一个秃头男。她在网上认识的。这出乎他的意料,本来他以为母亲不会再找男人。秃头是一个矮胖男人,脖子后面堆着一堆赘肉。他油光满面。他说他是一个前皇家骑警。他想象不出他穿军装的样子——那么大的啤酒肚。皇家骑警对啤酒很有研究,他鼓励他喝酒。这让母亲生气。但他鼓励他喝好啤酒,比如德国黑啤,价格很贵。

  “要养成喝好啤酒的习惯,那样你就不会堕落成酒鬼。”他说,“因为你的钱是有限的。”

  他怎么知道他会堕落成酒鬼?他有些不满地想。当然,让他搬出来的主要理由,还是军官身上浓烈的荷尔蒙气息,浓烈到有一股子腥臊味。每次只要他和母亲在一起,皇家骑警就会对母亲做出无比亲密的举动,他会不断地搂抱她、亲吻她,好像他在给他上一堂爱的课。

  有一次他听到母亲对皇家骑警说:“你在孩子面前应该节制。”皇家骑警哈哈大笑。皇家骑警说:“你应该改变你的态度,让他习惯,这就是正常的家庭生活。他现在这个禁欲的样子是不正常的。”他转身离开他们,对这种所谓“正常家庭生活”感到恶心。尤其是夜里。有一次他玩游戏到深夜,当他从房间走出来,他看到母亲卧房的门开着,军官正向卫生间走,见到他,就响亮地“Hello”一声。军官赤身裸体,一身肥肉,他的眼角瞥向母亲的房间,母亲也同样赤裸着,他第一次看到母亲的身体。他从未有过父亲,他也不想有这样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做父亲。

  第二天清晨,他见到母亲在厨房里,他没有说话,他背着背包走出家门。

  “威尔士!”母亲在她身后绝望地喊。他没有回头。



  他住在地下室里,有一个两尺长一尺宽的窗子,可以看见地面。他仰头望的时候,偶尔会看到墨菲的脚。墨菲有一双很大的脚,与他的身材不太相配。墨菲是个矮胖的小老头,除了脑袋,浑身都包裹得很严实。他有一台剪草机,他不仅给自己的院子剪草,还帮周围邻居剪草。“可以赚钱。”他说着,将拇指和食指放在一起摩擦一下。

  他的小旅馆不管饭。

  “不管饭为什么叫B&B?”威尔士问。B&B的意思是床和早餐的意思。

  “你只能住一个月,本来我有一个老太婆,但现在她搬到那边去睡了。”墨菲扬起下巴,指了指高速对面的大荒地,“所以没有早餐了。”

  他望着远方,若有所思地说:“很快我也要去她那边住了。”

  “你不老。”威尔士说。

  “我快八十了,”墨菲说,“干不动了。”

  威尔士不说话,递给墨菲一支烟。墨菲吸了一口。

  “记住,孩子。生命短暂,生活就像烟一样,只是一团雾气。”

  黄昏时他在路边散步,隔着一条公路,旅店的那边是一片芦苇。

  八月,芦苇长出长长的黄穗子,在风中摇摇晃晃。威尔士沿着公路边,一直沿着芦苇地走,走出了很远的一段路。在这一段路上他思考了很久,试图在一些复杂的关系中找到一条路径:他与莉莉安的关系,他自己的身世;他是否应该忘记莉莉安,是否应该再见到母亲;而自己的父亲到底是谁……但这种思考没有坚持太久,他被黄昏时的落日吸引了。在落日中,芦苇一片金黄,彩云在西方形成一个巨大的旋涡,好像昭示。他站在那里,很久没有动。

  他回到旅店,没有吃饭就睡下了。睡梦中还听到某种呼唤:来吧,来吧。一个低沉的男声夹杂着女声,好像从一个黑洞里发出的声音。那声音越来越近,一个骷髅头靠在他的脸上,骷髅的嘴张开了,露出一排残缺的牙齿。他的嘴一歪一歪的,歪到里面,有窟窿形成了错位。这时老板娘出现了,老板娘手中拿着一盒烟。她一边笑,一边说:“杜尚的小便池,蒙娜丽莎的微笑。”他醒了。惊出一身大汗。

  他将手伸到枕头下,摸到一个冰冷的东西。那是一把手枪。他将它拿出来。这时他听到一个声音,一个女人的声音,那声音时高时低,时而温柔,时而严厉,时而叹气。他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听到女人咬牙切齿咒骂的声音。但是没有人回应。她只是在打电话,或者是自言自语。威尔士松了一口气。他将枪重新放在枕头下,温柔地抚摸着,好像它是一个宠物。

  沿着这条芦苇公路一直向前走,每天走的路越来越远。威尔士慢慢喜欢上这种远足。他低着头想心事,莉莉安的影像一直占据他的脑海。他想起他们第一次亲吻,莉莉安第一次偎在他怀里……

  那时,前皇家骑警还没有出现在他的家里,他还没有看到母亲的痴迷。那时他以为母亲是他一个人的母亲,对他的照顾无微不至。小的时候母亲给他剥葡萄皮,吃西瓜时永远切成小方块,小方块上插上牙签。在没有皇家骑警的日子里,母亲曾是最好的母亲。威尔士很多次都想到年轻时的母亲,年轻的母亲抱着他,有一次他们在大风里走,母亲把他裹在风衣里。他喜欢母亲身上散发着的柠檬香味。


  那时母亲虽然忙,但下班之后却会同他待在家里。有时他读书或者玩游戏,走到客厅里,总能看见母亲在读书。在移民的二十多年,母亲学习英语、法语和理财,现在她成为公司业绩最好的一个。

  那都是以前的事了,他有些沮丧地想。他对母亲怀着一种复杂而模糊的情感,现在他更多的是一种困惑和憎恶。他不明白母亲为什么不告诉他父亲是谁。

  “无论他是谁,是怎样抛弃我们,我都可以接受。”他说,“我甚至可以去找他,见他一面。但无论原谅和憎恨,都是我的事情。我想了解我是谁,我姓什么。”

  “你姓吴,”母亲说,“你是我的孩子。”

  他一直到上小学还不会说话,或者说他不肯说话。他记得那时候外婆来照顾他,外婆说粤语,但母亲说普通话,那时候他们住在纽曼街上,公寓号码是201。他记得很清楚,203的孩子说法语。母亲让他说话,他不说,203是一个蓝眼睛的小孩,说话很快,特别快,手也快,她还没说完话,就去抓他的衣服,他挥手拒绝了,但他将203推了一个趔趄,203大哭起来,从此母亲就不再逼他说话了。还有302的一个孩子,有时候他们一起玩,他们玩得很好,因为302也不爱说话,下雪的时候他们站在雪堆上玩雪,玩得开心时他们相互笑,但是不说话。有人说多语种把他的脑袋搞糊涂了,母亲不肯承认,母亲说她咨询过语言专家,并没有研究表明在多语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将来有问题。

  他只是还没有适应,他需要时间整合这些词汇。母亲说。多种语言对大脑的发展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但是母亲对外婆说她希望外婆说普通话,外婆答应了。但母亲不在的时候,外婆还会说粤语。说普通话好累,外婆说,舌头都没有感觉了,吃饭都不香了。

  他在学校遇到各种不顺,很多人开始嘲笑他。当他刚上学前班的时候,他不说话。他分不清中文,英语和法语。它们在他脑子里形成一团模糊。他不知道哪个词应该和哪个词相对。他也不知道他们的发音是什么。有一次他读《三只小狼》,惹得小朋友们发笑。幼儿园阿姨纠正了他的发音。那是第一次,他听说了Chinglish的说法。

  他就是这么长大的。他想。他一直格格不入。

  他从来没有如此陶醉。第一次他与莉莉安约会。全班的男生都嫉妒地望着他。他看到丹尼仰着头,斜歪在椅子上,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莫名其妙的表情。丹尼是莉莉安狂热的追求者,但莉莉安对他情有所衷。这让所有人感到惊讶,莉莉安走路昂着头,甩着一头金发,莉莉安是班上最漂亮最受欢迎的女生。

  圣诞节是他去了莉莉安家,她父母度假去了。莉莉安在家里开了派对,open house。每个人都可以带自己的朋友来。那些陌生人挤满了莉莉安家。他们唱歌,跳舞,打游戏,喝酒,有人带来了大麻。他带了一种奇特的礼物给莉莉安。他答应她,一定是奇特的,别人不能驾驭的。

  他带了雷管和小焰火。他会做各种小焰火。他还会做爆炸物。他天生有一双巧手。他将雷管点燃,烟火刺刺叫着,放出火花。火花跳一跳,落在雪地上,画出一道黑色的痕迹。他放焰火时,围拢来很多人,他们围着他,哇哇大叫,问他是怎么做到的。

  你能做一个更大的吗?在天空绽放的?有人问他。

  那有什么难的。他说。只是重量的不同而已。

  他带了一大包小焰火来,那些人继续放焰火,他回头看,莉莉安不见了。

  他是为她而做的焰火,她怎么能不在呢。他想。转身去找莉莉安。

  他找遍了房子,最终他在一棵树后面找到了丹尼和莉莉安。他们好像在拥抱着,又好像搏斗着。

  他差一点冲上去。这时他听到丹尼在说话。

  那放焰火的杂种好玩吗?丹尼说。

  别傻了,你这个傻瓜。莉莉安的声音。

  那么你当真了?

  你才当真。不过他真的很好玩儿。

  威尔士亲王。丹尼怪声怪气地说。女王,他只是你的玩偶。

  丹尼一把抓住莉莉安。你是我的。他大叫着说。

  威尔士逃走了。威尔士在这个焰火之夜逃走了。他带着羞愧和屈辱。他跑得正是时候,因为很快警察就找上门来,他们看到了一群玩得很嗨的青少年。焰火已经放空,没引起火灾。但大麻刺鼻的气味让邻居报了警。


  他走得越来越远。从旅店出来,沿着公路,从早晨一直走到黄昏。有时天下起雨,他也不停止。在这样的散步中,他好像遗忘了自己。有一天他湿漉漉地回来,发着烧,昏睡了一天。墨菲老爹给他烧了一杯酒,是用薄荷酒加上当地草药烧制的,他说这是治感冒的良方。他问及威尔士的家庭,问他要不要通知家里的人,但威尔士拒绝了。

  母亲找过他很多次。他没有接她的电话。母亲有了骑警,应该不再需要他了。

  他烧了一天一夜。病好后他决定离开。他在网上找到了另一个小镇,预订了另一家旅馆,他准备继续向东出发。他向墨菲老爹告别。

  墨菲老爹说,小伙子,你不知道生命有多好。看见这只蝉吗?它在地下的黑暗中生活十七年,才能成为阳光下的一只蝉。然后它就歌唱,它唱得多么好听。它歌唱,是为了遇到爱情,生下后代。它与它的情人一见钟情,交配,之后很快就死了。你看,老爹指一指那只黑色的蝉,它的生命只有几天。多么珍贵的生命。

  威尔士望着那只死蝉,他蹲下身,一阵风吹过来,透明的蝉翼瑟瑟抖动。他用手指轻轻拨动了一下,他想说不定那翅膀会突然张开,然后蝉就会张开眼睛,飞回到树上去。

  但是没有。死亡就是死亡。死神来了,披着金斗篷,驾着黑马车。死亡就是躺在坟墓里,没有明天,没有劳作。

  我知道你带着一个秘密。墨菲老爹说。他温和地看了威尔士一眼。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你是如此年轻,你有无限的未来。记住,除了上帝,没有人有权利把自己的生命拿走。

  威尔士看了墨菲老爹一眼。谢谢。他在喉咙里嘟囔了一句。

  这一天他来到圣苏旺小镇。这是个美丽的小镇,房顶都是铁皮做的,45度角倾斜着,涂成红色和灰蓝色,小小的房子排在马路两边,就像童话里一样。但他无意浏览美景。他想找点吃的。他先是找到了一家热狗店,但刷卡的时候发现没有钱了。以前母亲一直定期给他充值,但在多次找他没有回音之后,母亲不再给他经济支持。他明白母亲的意思,经济支持是母亲的杀手锏。母亲以为断了他的经济来源,他就会乖乖回家。母亲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他会走到哪一步。在母亲心中,他还是那个懦弱听话的孩子,脸色苍白,腰身细瘦,两只颜色略有不同的眼睛。没有了钱,他就会回到她身边,最起码会与她联系,向她屈服。以前他都是这样,但这一次,他不知道会不会这样做,但至少现在他不想这样做。母亲一直认为他没有自我生存的能力。以前江森搬出家门的时候,江阿姨来哭诉,母亲就说哭什么,不给他钱,过几天他就回来了。经济制裁一直都是强者对弱者施压的方式。江森没有回家,他开始了半工半读的生活,这让他母亲难过。本来他应该三年读完大学,他已经读了四年,还有一半没有读完。江森说他不着急。人生很长,有什么可着急呢,他说。他计划用七年时间读完。他学了理财的知识,正在银行理财,全日制。他将读大学改成了读夜校。江森不仅养活了自己,而且生活得很快乐。他现在与朱莉在一起。威尔士认为江森能做到的,他也能做到。

  只是现在,他什么也不想做。他很饿,但过了一会儿,他就不再饿了。或者明天他就离开这个世界。他想。这样想的时候他摸了一下枪。光滑的枪把,他摸了很多遍了,原本冰冷的钢铁,如今他摸出了温度。他越来越感到亲近。在孤独的生活里,枪成为了他的伙伴。

  他站在街上,第一次伸出手,给他钱的是一个老妇人。

  我很饿,他说。老妇人将一张五块钱放在他手里。

  找到一家麦当劳,吃了特价汉堡,花光了兜里剩下的钱,然后到镇子中心去,那里有一个教堂,银色尖顶,闪闪发光。他在教堂下徘徊良久。他坐在椅子上,这时的他,胡须已经长出来了,稀疏的,毛茸茸的胡须。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有这样的胡须。它们均匀而整齐的出现在上唇和下唇的中央,而且出乎意料的,他的两腮边上也长出了胡须。它们从鬓角到腮边,形成长长的直线,在他原来青白的脸上,形成暗黑的阴影。

  他站在一辆车的后视镜边,盯着自己看。他站得如此之久,以至于有人停下来,严肃认真地观察他。

  他只不过是不认识自己罢了。他自嘲地想。

  从旅店出来时,他形容枯槁,发高烧的几天,他瘦了很多。他本来就长得瘦小。这几天的跋涉,他晒黑了,如今他又黑又瘦,好像一个流浪汉。

  在几个月之前,他曾经想当一个流浪汉。那时他想跟着斯蒂文走。

  斯蒂文是一个流浪汉。他的工作是在地铁站的门边给行人开门。他一手扶着门,一手拿着帽子,有人施舍,他就鞠一躬。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可以养活自己。斯蒂文说。我今年四十岁。寿命超过我的祖父和父亲,他们都是三十五岁就死了,他们酒喝得太多了。

  斯蒂文这样说时嘻嘻笑。他还有个女朋友,在地铁旁边乞讨。她画画,她喜欢用笔画各种小动物。她低着头,每画一笔,嘴就歪一下,很用力的样子。她穿着灰色帽衫,盘腿坐在冰凉的水泥地上。

  我们相亲相爱,过得自由自在。斯蒂文说。晚上我们一起喝一杯。

  沿着圣劳伦斯街向上走,是蒙特利尔最著名的圣母大教堂。向右拐,有一个酒店,是以这城里两百多年来出现的最著名的诗人命名的,他叫艾米力·艾利根。他从十六岁开始写诗,写了几十首,然后就离家出走了。他在这个城的大街上游荡,夜晚来临,他就睡在教堂的台阶上。他后来得了精神分裂。从二十岁就住在精神病院里。他活到六十岁。但从二十岁之后,他就没有写诗了。作为诗人,艾米力的生命在二十岁就结束了。

  但他的身体还在。


  斯蒂文说他年轻时也写过诗。他这样说时,他们盘着腿,坐在公路一侧的草地上,另一侧是唐人街。他们谈论艾米力时,斯蒂文的表情肃然起敬。斯蒂文说他本来也是年轻诗人,后来精神有了问题,他曾住在艾米力住过的精神病院。

  那么你认识他吗?威尔士饶有兴趣地问。

  那时他已经死了。但我听一个年轻的住院医生说起过他。艾米力住院期间,记者曾去采访他,但他一言不发。后来记者问他还记得自己写的诗吗?他站起来,双手垂下,站得笔直,头高高昂起,眼睛望着天花板。他背了一首诗,一字一顿,一字不错。当时那记者就惊呆了。这段故事曾经被写在《大公报》上。

  然后呢?威尔士问。

  然后我就不知道了。对了,那个年轻的住院医也是个华人,和你一样。

  威尔士迟疑了一下。

  你是华人,对不对?斯蒂文问。

  一半华人。威尔士说。我母亲是华人。

  无论如何,斯蒂文说,华人很聪明。那个住院医生也很聪明,他给我开了出门证,让我可以在精神病院附近转转,呼吸一些新鲜空气,天黑之前回去就行了。

  那么你为什么得了精神分裂?

  我怎么知道。斯蒂文摊开双手,一脸无辜的样子。不过据说是遗传。你知道我们的城有三百八十年历史,但我们的祖先是近亲结婚,因为那时来的人很少。不过近亲结婚也不算什么,人类历史就是这么写的,很多民族都是近亲结婚,我们的夏娃是亚当的一条肋骨,那就是雌雄同体版。斯蒂文喝了一口酒,兴冲冲地说。

  威尔士喜欢斯蒂文,他喜欢他胡说八道。他有许多莫名其妙的知识,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是否准确。但他饶有兴趣。他胡说八道的时候,认真又严肃,这让威尔士肃然起敬。

  也许我和艾娃也是兄妹。他说。他的女朋友叫艾娃。

  我不是你妹妹,我是你姐姐。艾娃嘟囔说。她已经喝醉了。她哭起来,她说我的小女孩,我的小女孩真可怜。她多么漂亮,她就像一个娃娃。

  她的小女孩怎么了?威尔士问。

  死了。斯蒂文说。只有十四岁,癌症。

  好可怜。威尔士说。

  这就是生活。死亡。我们都会死亡。他抚摸着艾娃的头发。但是死亡夺不去艾娃心中的爱。

  这一夜,斯蒂文给威尔士朗诵了一首他的诗:

  昏黄的夜色中乌鸦的声音

  在大教堂上空飞过

  突然间有光闪烁

  你不知道那是雷电还是风暴

  在你怀里她绽放花蕾

  

  威尔士从未想过有一天他长成了流浪汉的样子。他没有追随斯蒂文,他只是凭着自我就长成了这个样子。

  威尔士打算在这个小镇生活一段时间,夜晚他睡在教堂的台阶上,就像当年的艾米力一样。现在是夏季,即使在夜里,风也是温暖的。他躺在台阶上数星星,星星如此明亮又如此繁密,让他忘记了一切。

  他还是能听到某些杂乱的声音,能听到一些召唤,好像来自遥远的天际。那声音苍老而模糊不清。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原来每次听到他都会害怕,现在他不再害怕,他屏住呼吸,他甚至想听得清楚一些。奇怪的是,当他试图听清时,那声音反而消失了。大地如此安静,他的内心也安静下来。他望着天空,合上眼睛,脸上含着没来由的笑,枪压在他的头下,他依然带着它。

  这里没有人。他拿出枪来看。他只有两颗子弹。轮盘赌。



 他是被鸟鸣叫醒的。清晨的鸟鸣,婉转动听。他扬起头,看到两只红胸鸟在对歌。它们各自站在一棵树上。威尔士能听到它们歌唱的方向是冲着对方的,这让他又一次想起莉莉安,想起她对他的亲昵、假意和残忍。有时他忍不住会回想他与她的亲吻,这对莉莉安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对他来说,却是第一次。他记得她嘴唇的温度和厚度,记得他贴到她嘴唇上感到的奇异,触电一样的奇异,这让他战栗,他忍不住哆嗦起来。他甚至触到了莉莉安的舌尖。她没有回应,他睁开眼睛,看到莉莉安扬起的脸,她探询地注视着他。

  你没有吻过别的姑娘吗?莉莉安问。他点点头。

  莉莉安大笑起来。她跳起来笑,促狭的笑,这让他感到手足无措。

  你在十八岁才真正亲吻一个姑娘?莉莉安问。

  这没什么奇怪的。他涨红脸说。但无论如何,他为自己的晚熟感到难过。这个世界上,小狗的爱太多了。

  我十岁就有了初吻。莉莉安说。那时我们坐在马路边上,丹尼吻了我。我高兴了一夜。我是女王。

  莉莉安的确具有女王特质。威尔士想。如果不是她的洒脱,奇异和浪漫,威尔士还不能爱上她。他真的爱上了她。他喜欢她的蓝指甲,她染蓝色的头发,好像从漫画走出来的小精灵。他看她的眼睛像胶水一样。如果不是他渴望的眼睛泄露了他的秘密,他大概也不会受到这样的屈辱。

  他反复回想open house那一夜,丹尼和莉莉安在大树后的对话。

  你真的爱上那杂种了?

  你这个傻瓜。

  你说过,你只是戏弄他一下。

  他不错,真的可以一试。他是初吻。你知道吗?

  丹尼忍不住狂笑起来。

  威尔士将这一段对话在自己耳边回放无数次。开始时他要让这毒箭将自己的身心射穿,但是后来,他的心麻木之后,心里居然升起希望。你看,他想,莉莉安并没有说他的坏话。即使一开始她并没有真心,只是想调戏他,但她还是认为他是不错的。他记得她的嘴唇,他甚至吮吸了她的唇,就像吸奶一样。但下一瞬间,他会感到无地自容。很长时间他都是这样度过的,麻痹自己,或者痛恨自己。

  该起床了。一个声音对他说。在他陷入回忆和思考的时候。教堂门前热闹起来,一个黑人小伙子站在他面前。

  我叫强尼,小伙子说。是个除草工人。他说他在这个公园做了一个星期了,他从蒙特利尔来,他想在这里做一个暑假。

  你知道,我不仅是一个工人,我还参加了这里的鼓队。他们跳非洲舞,强尼兴冲冲地说。他是个自来熟。

  威尔士不知道他们是谁。

  就是小镇上的人们嘛。强尼说。

  你从哪里来?中国吗?

  威尔士对强尼的眼光很吃惊。

  你怎么看出来的?他问。

  我也不知道。我奶奶是巫师。强尼笑嘻嘻地说。这么说你真是中国人吗?那可是很远呢。

  我从蒙特利尔来。我母亲是华人。威尔士说。

  那么你父亲呢?

  我没有父亲。威尔士突然变得粗暴起来。谁知道他是什么人。

  你应该去问你母亲,强尼说,她一定知道。

  她不说。威尔士说。

  我觉得我认识你,强尼说,我也从蒙特利尔来。我家住在威灵顿街。

  真的?威尔士说。我小时候在那里上过学。

  七只鸟小学?

  是的。我说我怎么觉得认识你。

  你是认识我。强尼说,我一见你就觉得认识你。

  他们哈哈大笑,拥抱在一起。

  我们是同学。强尼说。我想起来了。

  我也记得你。十多年过去了。强尼说,没想到你长这么高了。

  威尔士记得那个地方,那条街。最早的记忆就在那里。他在那条街住的时候,母亲还在半工半读,还没有找到工作,他在七只鸟小学,中午在教堂吃免费午餐,早晨吃低收入家庭孩子的特供:一个奶酪条,一个苹果。他记得那时强尼还是一个矮个子男孩,黑眼睛。他来自叙利亚,他们一家是叙利亚难民。

  那时他们还在一起玩过。他们兴冲冲回忆说。在大操场。操场用铁丝网围起来,他们沿着铁丝网跑。活人,木头人。他记得强尼跑得飞快。他天生有两条细瘦的腿。

  你怎么到这里了?强尼问他。

  你呢?他反问道。

  我想参军,但去年没参成。那教官让我今年再去。强尼说。我不想上学。我不喜欢读书,我喜欢运动,你看我的肌肉,强尼抬起胳膊给他看。

  看我的肌肉,多硬,多健壮。

  你能做一个好士兵。威尔士说。

  所以我想先四处走走。我在城里待不住。到处都是公共场所,戴口罩,打疫苗,我不想打针,我不认为我会染病。我多健康。强尼说着哈哈大笑起来。现在我来到这个小镇上,打工挣钱,今年征兵时我就去当兵,实现我的梦想。强尼说完,看看威尔士。

  那么你呢?

  跟你一样,不想在城里待了,实在乏味。他说。

  真没想到,你开始流浪了。强尼感叹说。你够酷。我记得你读书很好。你没上大学?

  上了,可我改了主意。威尔士说。他摸摸下巴,他没想到他能摸到一把胡子。

  我想到处走走。可我没有钱。我就这样流浪。天当被,地当床,自由自在。

  够自由。强尼跟他一拍手说。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和我一起住。

  威尔士本来想拒绝,但却没说出口。他好几天没有洗澡了,身体开始散发臭味。

  你住哪里?他说。或者我可以先洗个澡。

  就在马路对面的小街里。强尼说。来吧。


  威尔士在小镇度过了剩余的半个夏天。他和强尼住在一起,日与夜,白天与黑夜。他们一起除草,清理树干,清洗街道。强尼什么都做,只要赚钱。当然他做的有些事情,威尔士觉得毫无意义。比如有一天他偷了房东女儿的蜡笔和纸片,在纸上画了一颗红心去卖。他站在圣苏旺的大街上,那条街上有很多行人散步,大多是游客。强尼撑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咧开嘴,像一颗黑石榴。他站在街上装哑巴,比划着手语。他看见一个人,就走上去递上去那张纸卡,然后比画着要两块钱。威尔士被他的神操作逗笑。街上的行人大多给了他两块钱,也有人把那张硬纸片还给强尼。但强尼坚持不收回。他用真诚的眼光看着对方,用手比一个大大的心。他的意思很清楚,我爱你,如果你不想要,我就送给你,不要钱。

  于是有人笑着掏口袋,掏出50分就给他50分,掏出1块钱就给他1块钱。

  那天他赚了很多钱。

  威尔士说想不到你会手语。强尼说这有什么难?你比画就是了,没人真正懂得手语。

  有了钱他们就去吃饭,吃牛排和汉堡。小镇有很好的酒吧。他们换了衣服,到酒吧喝一杯。出门前强尼要威尔士剃胡须。他将威尔士的胡须剪短,长发梳成一个小辫子,堆在头顶。

  你看起来像一个日本和尚。强尼端详着威尔士说。

  他们总是有许多可说的。他们常常会一起回忆威灵顿街上的事情。那时威尔士还不会说法语。他们课间会比赛谁跑得快。强尼说那是比赛,但威尔士不这样认为。在他的记忆中,强尼就是一个海盗,他喜欢欺负别人,比如上楼梯时把别人的鞋后跟踩掉。有一次他把一个小女孩吓哭了,因为他说他会在万圣节那天,将那小孩变成骷髅。他们也会回忆起盖特老师。有一年万圣节,他们去要糖。那是威尔士第一年去要糖。他见到一个房子亮着灯,里面传出诡异的音乐。他敲响了门,他没有想到开门的是盖特老师。盖特老师很和善,他见了威尔士,在桶里抓出一把糖。

  万圣节快乐,威尔士。盖特说。

  他们聊了很久。那一夜,威尔士觉得自己又回到童年,回到无忧无虑的时光。强尼说他从不认为威尔士是一个有趣的人。

  我从未想到你会成了一个流浪汉,伙计。强尼说。我一直认为你会上大学,然后西装革履,拎着公文包,每天一本正经出入于大公司,或者趴在桌上,计算那些我不认识的数字。伙计,你知道吗?那是我不了解的世界。我从来都不了解那些,他们好像在天上。

  强尼叹一口气。你为什么成为流浪汉?

  不知道。威尔士说。他想了想。或者因为我母亲。她的男朋友搬进了我们的家。或者是因为莉莉安。他想起莉莉安和丹尼。

  听我说,伙计。强尼说。你知道我有七个兄弟姐妹,我们不是同父所生或者也不是同母。我母亲说,我大哥是她姐姐的孩子。我母亲同时会跟好几个男人约会,那有什么呢?那是她的自由。她想爱谁就爱谁。但是我爱她,她给了我们一个家,一个大家庭。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住在一起,为抢一口果酱半碗豆子几根薯条又吵又闹。但是我们依然相爱。我们相爱,因为我们不仅是地上的兄弟,我们还是天上的兄弟。我相信,我们相爱,上帝看得见。

  也许吧。威尔士说。

  当然。强尼说。你也是我天上的兄弟。

  威尔士决定继续向前走,尽管强尼说他应该留在圣苏旺,但威尔士认为圣苏旺并不是他的目的地,他心中还有一个愿望,虽然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他望着镜中的自己,有一种不适。这个干干净净的人,就像从前的自己一样,只有一点不同,他脑后的长发,表现出桀骜不驯。现在他穿强尼的衣服,强尼比他高大,所以他的衣服并不适合自己。而强尼更喜欢宽大的衣服。强尼的裤脚永远堆成一堆,他的衣服永远在裤裆之下。

  然而自己究竟是什么呢?威尔士不知道。

  他离开了强尼,继续向前走。

  在一个清晨,他终于站到了一片原野之上,或者具体地说,这不是原野,而是一片玉米地。


十一

  他在玉米地里遇见了一个女孩。当时他口渴了,他很饥饿,他钻进了玉米地。那时他已经走了很多路,强尼给他买的鞋已经裂开了口子,他一点也不知道玉米地对面就是农舍。她家就住在这里。

  到我家来,我煮玉米给你吃。她说。她有一种金黄的头发,就好像刚掰开的玉米胡须。她手上沾着那些胡须,她伸出手抓住他的手。

  走吧。她说,一路跑过马路,跑进那个没有门的院子。

  他吃了很多玉米。他真是饿了。

  你要到哪儿去?她问,一边拨弄着火。她用一个铁锅煮玉米,铁锅下烧着木块。

  不知道。他说。

  你在流浪吗?她问。她的脸颊像玫瑰一样泛着红晕。

  大概是吧。他说。我也不知道。

  那么你从哪里来呢?

  他笑一笑。他从蒙特利尔出来已经走了两个多月了,不过走走停停。

  这是什么地方?

  玉米城。她说。

  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个名字。那么距离蒙特利尔有多远?

  不算远,大概一小时的车程就到了。

  一小时。他很惊讶。那么他是将一小时的路走了两个月?

  你是绕着圈子走的。她说。我有一次迷路就是这样。

  她伸出手。我是罗丝,很高兴认识你。

  他犹豫了一下。威尔士。他说。他们握手。罗丝的手又小又结实。

  他看着这个小院子,有一个小池塘,还种着一些果蔬,西红柿长得很好,还有一些他不认识的蔬果。罗丝说他可以在这里洗澡、住宿和吃饭。

  我没有钱。他说。

  或者你可以做工。罗丝说。

  他就留下来,像留在强尼那里一样自然。晚上他们坐在院子里,隔壁邻居家的孩子们来唱歌。他们拿着吉他歌唱。他们说玉米城的生活实在是太乏味,只能拿着吉他挨家挨户地走,到后院子去,架一堆篝火,然后弹吉他唱歌。他们准备到城里去。他们对蒙特利尔充满向往。那一夜他们唱歌唱到很晚,看着天上的月亮升起来,那样清晰的月亮,挂在暗蓝色的天上的月亮,如此悠闲,如此明亮。

  你看它像什么?罗丝问他。

  他想了想。

  像一把金镰刀。他说。

  你像一个诗人。罗丝说。

  他躺在床上,然后头脑中浮现出罗丝的模样。与莉莉安相比,罗丝就像一个小野人,她头发蓬松,清晨起来,光着脚走路。但她的所有举止是如此自然,她的呼吸是如此温暖,她的惊讶与快乐毫不掩饰。这让他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美,自然纯粹的美。他陷入了一种深沉的思恋,一种从未有过的情感。好像从未有过,又好像与生俱来。

  她就像一朵玫瑰。他想。一朵金玫瑰。

  清晨起来,天已经很亮了,阳光是如此温暖,树上的鸟叫一声一声,让房里显得格外平静。一对鸭子在散步,它们走过房门,探头探脑,灰鸭子头上长着一撮毛。他从来没有看过这种鸭子,它让他感到惊喜。他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他将手举过头顶,在枕头边的背包里戳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这东西让他机灵了一下。他突然想到他离家出走的目的,他的脑子突然明亮起来,好像一束光照进了心灵。

  院子里传来罗丝的叫声,威尔士,威尔士,她说。我们要吃玉米了。

  罗丝就像她的名字,长着玫瑰花一样的红晕。他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如此茁壮的女孩。她金色的头发就像童话中的公主。她羞涩腼腆,不善言辞,所以当他们第二次见面,他们相对而坐,微微笑着,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罗丝来自一个大家庭,她是家里的幼女,基于对姐姐们的经验,她父母对小女儿的爱情采取了既宽容又保守的态度。

  罗丝住在一栋白房子里,她有一条黄狗,她的姐姐们已经出嫁,如今只有她和小哥哥住在家里。两个男孩儿一见如故,他们喜欢打相同的游戏。

  罗丝的父母对他自然友好,这让威尔士感到放松。罗丝的母亲做了她拿手的千层面,还自制了一些柠檬苹果汁,那些苹果是从她家后院采下来的。别看它们长得奇形怪状,歪歪扭扭,味道却一级棒。罗丝说。我最爱这些长得奇怪的苹果。

  为什么?威尔士问。

  想想看,它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如果没有人品尝它们,那不是很可惜?罗丝说。她清洗着这些苹果,在她的手中,那清洗好像是一种爱抚。

  罗丝就是这样,就是野花她也喜欢有缺陷的。罗丝妈妈说。

  那不是缺陷,妈妈。罗丝说。那只是独特。

  是的,独特。我的女儿。你也是一种独特的存在。母亲微笑着说。

  威尔士也开始洗苹果,他们很快将苹果洗好。

  多好吃。罗丝将咬了一口的苹果递给威尔士。它们连味道都是独特的。

  这几个给你们留着吃,剩下的我会做成苹果酱。罗丝的母亲说。她有着和女儿一样的金发和玫瑰色脸庞,唯一的不同是岁月在她脸上的印痕,她的额头,脸颊和嘴角,那些细碎的线条。吃饭之后他们上了楼,在罗丝房里待了两个小时。罗丝的房间清洁整齐,充满情趣,玻璃柜上摆满各种植物和叶子标本。

  这些都是我的生日礼物。每年秋天我都会采集不同的树叶将它们夹在书中压平,然后压成书签和画。

  真是太漂亮了。威尔士说。

  你喜欢吗?

  喜欢。

  那么今年我们可以一起作画了。我还有很多压平的干树叶。罗丝说。

  他们看了一会儿电影,在床上躺了一会儿。他触摸到了罗丝的身体。他们都红了脸,他们拥抱在一起,就好像不知道胳膊怎样放在对方身上。他们表现得很笨拙。他们笑了一会儿,重新尝试,他们分别把一只胳膊放在对方腰间。

  罗丝是完美的,她完美得像一首诗,一朵美丽的花。威尔士望着罗丝,他的眼睛突然含满泪水。


十二

  玉米地像一块耀眼的金子,在太阳下闪闪发光。威尔士坐在农舍里,能看见白云在玉米地上飘来飘去。更多的时候,蓝天与白云静止不动。威尔士望着它们时,心如止水。他感到宁静。他有时会想到在城里的日子,但现在,那些生活离他越来越遥远了,好像已经是很久的事情,好像是一本小说里的故事,又好像是别人的故事,他真的认识一个叫莉莉安的姑娘吗?他真的曾因为她而想到死亡吗?他突然感到羞愧。

  罗丝跑过来。夕阳在她身上镀上一层金色。她叫着威尔士威尔士,然后来到他身边。她给他照相,给云彩照相,给玉米照相。她躺在玉米上,将手机举得高高的,迎向太阳,为了照出玉米胡须的金色。她的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芒。她让威尔士感到生命的力量。他忍不住紧紧盯着她,忘记了自己的存在。罗丝照完,把一张照片发给他,他看到自己坐在玉米地里,带着笑意,目光闪闪发亮。

  发给你妈妈。她说。

  他已经很久没有与母亲联系了。还是在圣苏旺,母亲掐断了与他的经济来源,他就不再回答母亲的问题。母亲后来恢复了对他的经济支持,但他没有用这个钱。母亲如今改变了态度,常常会问他目前还好吗,在哪里,做什么。他有时回答一个好字,有时不回答。他不想母亲看到自己流浪汉的样子。

  他将照片发给母亲,很快收到母亲回信。母亲说看到他很高兴。

  你长高了。她说。

  他不认为自己长高了,只有一个月,有什么变化呢?但母亲说他们可以谈一谈,谈一谈他的父母。母亲这样说让他感到惊讶。他想母亲为什么会说谈她自己呢?但他很想知道有关父亲的情况,他打开屏幕,与母亲见面,这是他离开家后第一次看见母亲,她显得憔悴。

  他们相互问候了一下。母亲很快回到话题。她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很多年前,我还在中国的时候,我在一个大学教书。我认识的一个女同事,她叫楚威威,我们相处得很好。不久,她去了美国,她嫁给了一个美国人。但后来她生了病,癌症,她于是写信给我,问我能不能收养你。你知道我还没有结婚,我对小孩子完全不了解。但我不能拒绝一个濒临死亡的人。我于是买了一张飞机票,来到奥兰多。我看到你的母亲躺在一张小床上,瘦得像一个小女孩。我们一见面就哭了。她把你给了我,我没有拒绝。第二天她就去世了。医生说,她一直坚持着,等着我来。

  母亲呜咽起来,她低下头。

  他呆呆望着母亲。这是真的吗?

  我把你带回来,没有给你改名字。威尔士是你妈妈给你起的。但是我让你跟了我的姓,我不想你知道你是一个孤儿。

  我也不知道你父亲是谁,这是真的。我没有告诉你真相,是因为我不想让你受到伤害。如果你不是离家出走,我大概会一直隐瞒下去。母亲垂下眼睛,强忍着眼中的泪。

  我还记得你刚来的时候,你不会站着撒尿,像一个女孩一样坐在马桶上。我不知道怎么把你带大,我甚至不知道怎么抱你。你来到蒙特利尔的当天晚上就开始发烧。你把脸埋在我怀里那一刻,我紧紧抱住你。从那一刻起,你就是我的孩子,就像我亲生的一样。

  视频中的母亲哭起来,眼泪在她脸上纵横交错。

  谢谢你,妈妈。威尔士说。他感到窒息,说不出话,他听到呜咽。谢谢你将我养大。

  他平静地躺着,在玉米地里,他看着罗丝玫瑰一样的面庞,他想母亲也曾有过这样的面庞,她说过,年轻时代的自己就像玫瑰一样。

  然后就凋零了。岁月让她凋零。母亲说。

  母亲的青春究竟是怎样的?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当威尔士枕着自己的胳膊躺在玉米地里时,他突然发现,他对母亲一无所知。他突然对母亲产生了好奇。他也对自己的生母产生了好奇。他问过母亲,母亲说她很美,很漂亮。

  就是埋在皇家山的那个。母亲说。我每年都带你去扫墓。

  他记得。那是个小小的墓地,在一排墓碑中,一个黑白照片,上面写着,“楚威威,1963年至2000年”。第一次去,他的心脏都微微发抖。现在他明白了为什么。

  你爱我吗?罗丝咬住一根草棍,抬起眼睛问他,她枕着他的另一只胳膊。她的脸庞是金色的,她的头发是金色的,她沐浴在落日的余光里。

  他俯身看这个圆脸姑娘,她纯洁的笑容,他突然觉得生命是如此可贵。活着是如此美好,他活着,感到阳光照耀在身体上,暖洋洋的,而他活着,怀里的姑娘温柔的呼吸,让他陶醉。

  我爱你。他说。

  他终于明白了他来玉米城的意义。


十三

  一个月后,威尔士回到了他在蒙特利尔的公寓。他决定整理好自己,就去看母亲。他觉得有很多话要跟母亲说。他想问问母亲的生活,还想去看看生母的墓地。他想他已经接受了他的生命和命运的安排。他掏出钥匙,打开房门,阳光照在满是灰尘的桌面上。他没有看桌面,而是凝视着阳光,看尘埃在阳光中跳舞。他站了一会儿,打开冰箱,里面空空如也。于是他下楼,到对面的杂货店去买牛奶面包。他看见了老板娘,老板娘看见他很高兴。

  嗨,提香。她说。你去度假了吗?你看上去好极了。

  他点点头。

  你的皮肤是金色的。想必你有过许多阳光。

  是的。威尔士说。他的语气平和而宁静,那么轻柔,好像一朵夏天的玫瑰。

  你好吗?他问候老板娘,弟弟还好吗?

  我很好。弟弟也好。昨天他突然不见了,把我吓坏了,我只好叫了警察。原来他迷路了,他不知道怎么跑上了高速公路,还好警察找到了他。谢天谢地。

  那很危险呢。

  可不是,不过他安回来了。老板娘吁了一口气。

  看到你真高兴,我常想起你,以为你搬家了。

  没有。他说。我在魁北克做了一个小旅行。我去了一些地方,见到了不同的人。

  想必是些有趣的人吧。老板娘说。然后回到生意。你是要蒙娜丽莎还是拉康?

  还有拉康?他说。有新品了?

  那倒没有。老板娘说。我现在管这个叫拉康。她拿出一盒烟,烟上那个穿白背心的人型歪歪扭扭的,好像站不直一样。这个垂死的人有些变形,你看他像不像镜子中的折叠人?

  你真聪明。他说。他这样说话时,自己也感到奇怪。自己显得多么善解人意。

  我很惊讶。你就像变了一个人。老板娘唱歌一样说。你熠熠生辉,容光焕发,就像一个小太阳。告诉我,你有什么奇遇。

  我遇见一个姑娘,她叫金玫瑰。威尔士说。

  你带她来了吗?

  还没有。下一次。他说。

  那你什么时候结婚?老板娘问。

  他哈哈笑起来。我不知道,但我想和她结婚,生十个孩子。

  我会在农场生活。种玉米。他说。金黄的玉米,在黄昏时看起来就像梵高的麦田。如果你躺在麦田里看天空,月亮亮晶晶的,就像金镰刀一样。

  是吗?老板娘说。她看着他,好像看自己的儿子一样亲切。我就说嘛,你是一个诗人,是一个画家,一个艺术品。每次我看见你,就会想起提香。

  谢谢你。威尔士说。我会记住你的话。欢迎来农场,欢迎你和弟弟。

        

原发《湖南文学》2024年第1期


作者简介


陆蔚青, 现居加拿大蒙特利尔。作品广泛发表于文学期刊如《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等。曾获第二届全球华文散文大赛二等奖,第五届都市小说双年展优秀作品奖等。出版有小说集《漂泊中的温柔》,散文集《曾经有过的好时光》,长篇童话小说《帕皮昂的道路》,新诗集《魁北克玫瑰》,诗词集《洗笔.流年》。作品入选多种选本。


以上文字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号立场。


编辑:怡然
编发: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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