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利 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致可分为几类?

文摘   文化   2024-08-26 06:00   黑龙江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致可分为几类?

苑利 顾军

  由于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技术含量不一,工艺流程有别,故我们可以根据遗产所需人力的不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个体传承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团体传承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群体传承型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三个大类。而与之配套的传承人,亦可分为“个体传承型传承人”“团体传承型传承人”和“群体传承型传承人”三大类别。

  (一)个体传承型传承人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有些遗产项目是以个体传承的形式出现的。这类遗产的传承人便是传承者本人。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聚元号弓箭制作技艺,就是由杨福喜一脉单传。这类技术与技艺虽然不一定为某个个体所独有(如其徒弟也掌握有其中的某部分技术),但从理论上说,包括其核心技术的所有技艺与流程,都应掌握在该传承人手中。

  (二)团体传承型传承人

  与个体传承型传承人相比,我国的绝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是以团体传承的形式出现的——如皮影、木偶戏、侗族大歌、苗族舞蹈、荣宝斋木版水印技艺等,都是靠某个团体的力量共同传承的。这类遗产的传承人虽然也泛称为“人”,但其传承主体已经不再是某个个人,而是某个团体。

  (三)群体传承型传承人

与规模较小的团体传承不同,还有一类遗产——如传统节日或传统仪式,通常都是由更多的人——众多传承团体共同传承的。例如历史上的妙峰山庙会,就是由七十二档花会——七十二个敬香团体来共同传承的。


文章来源:苑利 顾军:《传承人管理工作指导手册》,学苑出版社2023年第40页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北斗丛书》主编:


苑利: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第二届副理事长兼中方会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第九届副主席,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第五届第六届副理事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农业学会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顾军: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历史文博系主任,北京联合大学文化遗产研究所所长,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主任。北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入选北京市“培养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代表作有《文化遗产报告》、《长生久视的胜境——古代仙山道观》、《北京的四合院与名人故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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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利 非遗一点通
苑利教授,是非遗学的首倡者和践行者,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创办“中国高校非遗教师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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