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会出现什么问题?
马知遥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通常会出现以下一些情况:
其一,传承人乏力。项目很好,但传承人或者已经年事已高,或者是带的徒弟稳定不下来,没有很好地活态传承。天津宝坻的燕子李三传说便是如此,除了目前的传承人之外,周边民众已经失去传承传说的环境与兴趣,传承面临困境。
其二,传承人缺乏信心。杨柳青“缸鱼”画艺人王学勤说:“年画手艺要传下去,得有接班人。我们孩子说话不听,不好喜这个。三十来到有大集,我去卖钱,他们都不去。要是收徒的话,得有信心学,我才能有心培养,但是能学多少日子还说不准,人心现在浮躁。要是政府办个传习班,招一些学员让我去教,我什么都不要,就尽义务。心里有这种精神:凡用我的地方,没驳过,说到就到。” 一个项目经历了岁月的历练,能传承到当下应该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但因为和市场脱节,很多作品无法销售或者无法盈利,这带来的结果就是传承人对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生怀疑,失去传承信心,毕竟他们要养家糊口。
其三,利益纠纷。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常常会出现多人传承的情况,谁作为代表性传承人就出现了分歧。有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至今评不出真正的代表性传承人,正因为传承人之间互相不服气,围绕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潜藏的资本价值而激烈博弈。这最终伤害的实际上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
其四,假非物质文化遗产招摇撞骗。目前,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定的号召力,一些人开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上做手脚。通过各种关系,从一个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毫无关联的人摇身一变成为传承人,公然侵害一些传承人的利益和名誉。一些地方为了找到地方旅游资源,挖地三尺找非物质文化遗产,于是会制造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些现象已经出现。还有一些传承人明明不足三代以上传承,为了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认师父,制造谱系。
其五,传承的秘密性。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历来都是家族内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知识,具有秘密性。客观而言,这是长期以来传承的习惯和行业内部发展所形成的,无可厚非。但是,需要看到的是,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因为这种秘密性而面临失传的危机。在此情况下,作为他者的我们认为,如果传承人能够同意,适当放开收徒的范围,或许更利于非遗的传承发展。目前,已经有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打破了家族传承的边界。例如,泥人张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在第四代传承人的推动下面向社会收徒传艺。这也让泥人张在更大的范围开枝散叶,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而言是功勋卓著的。
文章来源:马知遥:《传承人口述史工作指导手册》,学苑出版社2023年。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北斗丛书》主编:
苑利: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际亚细亚民俗学会第二届副理事长兼中方会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第九届副主席,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第五届第六届副理事长,中国人类学民族学研究会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农业学会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顾军: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历史文博系主任,北京联合大学文化遗产研究所所长,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主任。北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入选北京市“培养新世纪社科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代表作有《文化遗产报告》、《长生久视的胜境——古代仙山道观》、《北京的四合院与名人故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