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让农民血亏?7户村民种藕遇征收,每亩只给900元补偿!中征律师强势介入为其成功讨公道

文摘   社会   2024-10-01 08:33   北京  

委托人李先生等七人均为山东省济宁市某县某村村民,在此种植莲藕,作为其生产生活的主要来源,且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19年委托人所承包的土地因修建大桥被占用,相关部门按照地上附着物一亩9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因补偿标准过低,委托人多次沟通无果后认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遂在多方考察之下,最终选择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维权。


在接受李先生等七人委托后,中征律所第一时间组建维权办案组,就李先生等七人的案件情况进行细致沟通。就当地政府不履行安置补偿一事,专案组第一时间协助李先生等七人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后主办律师召集办案组团队第一时间启动复议程序,要求确认被申请人不履行安置补偿职责行为并责令其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中征律师依法提出我方请求并陈述被申请人的违法之处:


首先陈述委托人系案涉承包地的合法所有者,就案涉承包地享有权属证明,并提供多项证据证明委托人在此种植经营的事实;其次陈述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安置补偿职责,对于委托人寄送的安置补偿申请充耳不闻,严重侵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中征律师有理有据的发言,被申请人仍在狡辩。认为委托人提出本次复议申请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指出委托人要求按照现行规定补偿与客观事实不符,应当驳回委托人的复议请求。


复议机关认真审理双方提交的材料,基于事实与法律规定,最终该复议机关支持中征律师的主张,依法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委托人提出的安置补偿申请调查核实并给予答复。









中征律师说法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作为土地的合法权益者,在遭受不法侵害时要第一时间寻求法律救助,申请有权机关对纳入征收范围的土地、房屋给予合理合法补偿,对于拒不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的行为及时寻求救济,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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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征行政法律师
中征律所创立于2007年,汇聚了一批办案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专注征地拆迁领域,立足北京、辐射全国,代理了大量的企业/工厂拆迁、商铺拆迁、房屋拆迁、土地征收、集体维权案件,深受客户信赖及好评,打响了“中征律师”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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