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港】差点吃大亏!征收方闹乌龙错认土地性质, 中征律师据理力争助委托人一举提高560万补偿!

文摘   社会   2024-10-09 16:50   北京  

被选择是一份荣幸,被认可是一种幸福。一面锦旗承载着的是荣誉、责任、赞许,更是激励中征律所继续前进的力量。


近日,浙江委托人对中征律师团队在其运输公司补偿纠纷案件中所提供的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致以诚挚的感谢,并特此赠送“为人民讨公理,为世间持正义”锦旗一面。


此前,因补偿标准过低,委托人一直未与征收方签订协议,中征律师介入维权启动多项法律程序,多措并举,经过不懈努力,委托人与征收方就补偿达成一致意见,补偿从最初协商的190万提高至750多万,双方成功签订补偿协议。



案情背景:集体所有制运输公司被征收 

据委托人陈述,其所在的运输公司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原隶属于县交通局,主要经营公路运输、外海货运、码头搬运等业务。


在2007年,经县交通局同意,运输公司进行企业改制,县交通局同意企业改制的批复以及该公司的资产分配处理决定明确表示:在企业终止后,该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升船机、升船机车间两层房屋及航管站三层房屋、车间设备、搬运水泥码头、内河码头、升船机车间房屋的西侧场地等财产)均归该公司二十七位职工所有。职工共同注册设立了“某搬运有限公司”(委托人),在涉案码头经营货物装卸搬运服务至今。


案涉码头、码头库场用地、房屋、升船机等财产的合法所有权及使用权,县交通局所出具的房产使用证明等材料可对上述财产权属进行证明。




本案律师团队




征收方闹乌龙 

将集体土地错当国有土地征收

2021年7月,当地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某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委托人房屋、码头及土地处于该国有土地征收范围内。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人作为案涉码头、升船机、房屋等的合法所有权人,依法应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但因补偿过低,补偿方式不公平、不合理,委托人与征收方一直未签订补偿协议。


2022年1月,前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违法,理由是房屋征收范围内存在部分集体土地。


2022年7月,市人民政府又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就同一块土地再次发布征收公告,本次集体土地征收与前述国有土地征收的征地红线范围图完全一致。


中征律师以打促谈提高补偿560万

因补偿价过低,委托人决定采用法律手段讨个公道。几经比较和考量,委托人选定中征律师事务所代理办案,期望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中征律所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维权办案组,办案组查看了现场,调取了有力的证据,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维权做好充分的准备,开启了“以打促谈、边打边谈”的维权之路。


针对委托人的实际情况启动了律师沟通函、信息公开、人身财产保护等程序;


针对非法倾倒泥浆等废弃物、非法围挡、土地权属争议、变压器强拆和非法施工提起查处和行政复议等程序;


针对农业农村局非法占地、公安查处不履职,中征律师代理委托人着重提起了诉讼程序。


在以上多项法律程序的施压下,征收方主动表示愿意通过协商谈判解决纠纷。根据多年办案经验,中征律师深知谈判也是一门学问,在谈判前多次与委托人沟通具体细节、谈判思路、谈判方向等,教其应对谈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就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解决思路。


最终,委托人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获得750多万元货币补偿款,这比最初协商的190万整整提高了560多万,案件实现理想结果,中征律师的专业和敬业也赢得了委托人的肯定和好评。



全力以赴 不负所托

这起案件一系列维权的背后有许多阻碍和波折,但最终都被中征律师坚定的信心、专业的水平和细致的工作所化解。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水平处理每一起案件,始终坚持以委托人为中心的原则,用心倾听委托人的需求和诉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让每一个委托人都感受到律所的专业和贴心是中征律所办案质之本。


中征律师坚信,通过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一定能够为委托人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务,在维护权益的法治道路上为其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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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征行政法律师
中征律所创立于2007年,汇聚了一批办案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专注征地拆迁领域,立足北京、辐射全国,代理了大量的企业/工厂拆迁、商铺拆迁、房屋拆迁、土地征收、集体维权案件,深受客户信赖及好评,打响了“中征律师”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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