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办理贵州省某市某区土地征收案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依法向该区交通运输局申请信息公开,但该局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随后,中征律师遂代理委托人向该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该区交通运输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胜案过程
陆先生等两位委托人位于贵州省某市某区的土地拟被征收,但政府未曾发布任何征收文件。经过多方咨询后,陆先生等两位委托人最终决定委托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
北京中征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成立维权办案组,第一时间启动律师沟通函、信息公开、查处申请、行政复议等程序。为了核实征收的合法性,办案组律师代理委托人向该区交通运输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某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及申报材料。
区交通运输局未予答复,中征律师认为该局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中征律师代理委托人向该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该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限期答复。
该区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该区交通运输局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的相关规定向陆先生等两位委托人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对陆先生等两位委托人的复议请求予以支持。
复议结果
最终,区政府经审查,确认被申请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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