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5年前花3万给父亲买墓地,老人过世2年不给下葬,事后发现墓地是违建,男子:还有什么好说的?退钱加赔偿!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2-04 23:00   浙江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经之路,为逝者寻一处安息之所,是子女对父母最后的孝道。
2019年,河南某地的王先生(化名)怀着赡养父母的孝心,花费3万元为父亲购买了一处墓地,原本以为能让父亲百年后安享宁静,不料这块看似合法的墓地竟是一处违建。
令人心痛的是,当父亲在2022年离世后,王先生却无法将父亲安葬于预先购买的墓地中。

案例回顾

2019年春,王先生的父亲身体开始走下坡路。思及父亲年事已高,王先生决定提前为父亲准备后事。在一位熟人的介绍下,他来到了当地一家墓园。

"这块风水宝地位置很好,向阳背风,左青龙右白虎,是很不错的位置。"销售员小李(化名)热情地介绍着,"现在办理还有优惠,3万块钱就能搞定。"

王先生仔细查看了墓地的位置和环境,觉得不错,当即付了定金。一周后,他补齐了尾款,拿到了墓地使用证。

"您放心,这个墓地是正规的,手续齐全,将来肯定没问题。"小李信誓旦旦地保证道。

2022年冬天,王先生的父亲因病去世。当他带着殡葬服务人员前往墓地准备下葬时,却被告知这块墓地是违建,不能使用。

"怎么会这样?我都买了三年了,现在才说不能用?"王先生难以置信地质问道。

"实在抱歉,这块区域确实是违规用地,我们也是最近才收到通知。"墓园负责人解释说。

"那我父亲怎么办?这么多年的规划就这样打水漂了?"王先生情绪激动。

"要不这样,我们可以为您调换其他位置..."负责人试图安抚。

"调换?父亲都已经去世了,现在临时换地方,你让我们家属怎么接受?我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王先生坚决地说。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王先生不得不将父亲暂时安置在殡仪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墓园退还购墓款并赔偿因延误安葬造成的各项损失。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造成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墓园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销售墓地,该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因合同无效而受损失的善意方有权请求赔偿。作为买方的王先生并不知情墓地的违建性质,属于善意相对人,有权要求墓园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墓园方在明知墓地违建的情况下仍进行销售,存在欺诈行为。

法院判决结果

1.墓园方需全额退还王先生支付的墓地购买款3万元;

2.考虑到王先生因无法及时安葬父亲产生的殡仪馆存放费用、精神损害等,墓园方需额外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等直接经济损失8000元;

3.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判决墓园方支付王先生3万元的惩罚性赔偿。

法院在判决书中还指出,殡葬服务关系到逝者尊严和生者情感,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墓地时要注意核实相关证照,选择正规渠道,避免权益受损。

这一判决既体现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彰显了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规范殡葬市场秩序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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