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65岁大爷爱上28岁美女,3年为她花70万,怎么也没想到,这“美女”竟然是大爷38岁的侄子。大爷:你骗的我好苦!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2-20 23:02   浙江  

在天津某地,65岁的王老先生(化名)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位自称28岁的"小雨"(化名),对方自称是美容师,未婚,在网络中表现得温柔体贴。

三年时间里,王老先生为"小雨"付出了70万元的积蓄。令人震惊的是,这位"网恋女友"的真实身份竟是王老先生38岁的侄儿子李某(化名)。

案例回顾

2020年初,王老先生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自称"小雨"的网友。初次聊天时,"小雨"就向王老先生倾诉心事:"叔叔,我今年28岁,在美容院工作,一个人在天津打拼,生活不容易。"温柔的语气和可怜的身世很快打动了王老先生的心。

在往后的日子里,"小雨"经常主动找王老先生聊天。"叔叔,今天工作特别累,但想到能跟您说说话,心里就特别温暖。"这样的话语让王老先生觉得晚年不再孤独。两个月后,"小雨"开始以各种理由找王老先生借钱。

"叔叔,我妈生病住院了,需要手术费,能借我3万块钱吗?等我发工资一定还您。"王老先生二话不说就转了钱。此后,"小雨"以投资美容院、帮朋友周转等理由不断借钱,从几千到几万不等。

"叔叔,我真的很感谢您,您就像我的亲人一样。等我的美容院开起来,一定好好孝顺您。"这样的承诺让王老先生深信不疑,三年间陆续转出了70万元。

2023年底,王老先生的女儿回家探望,发现父亲的养老钱都不见了。"爸,您的钱都去哪了?"在女儿的追问下,王老先生道出实情。女儿立即报警,警方很快锁定嫌疑人就是王老先生的侄儿子李某。

面对警察询问,李某交代:"我知道叔叔退休金不少,就设局骗他。没想到骗了这么多,我愿意认罪。"当王老先生得知真相后,悲痛欲绝:"你是我看着长大的,怎么能这样对我?我对你们家那么好,你却这样骗我!"

这起持续三年的诈骗案,不仅让王老先生失去了积蓄,更刺痛了一位长者的心,也让一个家庭的亲情支离破碎。警方最终将李某抓获归案,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例分析

本案从法律角度分析,李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本案中,李某虚构"小雨"身份,通过网络隐瞒真实身份,以借款为名骗取王老先生钱财,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从主观方面看,李某明知王老先生是自己的叔叔,却故意隐瞒身份,以虚构的女性身份进行诈骗,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从客观方面看,李某采用虚构身份、编造各种理由的方式,在三年时间内多次实施诈骗,骗取财物数额高达70万元,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关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李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数额巨大(十万元以上)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合考虑以下量刑情节:

1.犯罪数额巨大,持续时间长,社会危害性大

2.利用亲属关系实施诈骗,违背伦理道德

3.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悔罪表现

4.积极退赃,减少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

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李某退还全部赃款七十万元给被害人王老先生。

法院在判决书中也指出:本案的发生不仅造成了重大的财产损失,更是对家庭亲情的严重破坏

提醒广大老年人在网络交友时要提高警惕,子女也要多关心老人,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

对于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感情需求实施诈骗的行为,法院将依法予以严惩,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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