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3男3女到火锅店花了502元,付账时4人抢着买单,几人离开后,收银员却发现钱没到账,无奈自行垫付502元

文摘   2024-11-27 23:02   浙江  
在一个寒冷的夜晚,江西某地,三男三女六名年轻人在享用完一顿502元的火锅后,本应是一个温暖愉快的聚会收尾,却因为一场"假意"的付款闹剧,让一位普通的收银员承担了意外的经济损失。
这群年轻人装腔作势地争抢着付款,轮番掏出手机"扫码支付",每个人都表现出一副慷慨大方的样子。
然而,在他们离开后,收银员却发现订单显示"未支付"。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她不得不自掏腰包垫付了这笔账单,以免给店铺造成损失。

案例回顾

当晚8点左右,三男三女来到这家位于江西某火锅店就餐。期间,他们点了多份肉类、海鲜和蔬菜,气氛其乐融融。用餐接近尾声时,一名男子主动询问服务员:"结账吧,一共多少钱?"

服务员小王(化名)随即打印出账单:"各位好,您们一共消费502元。"

"我来付吧!"一位戴眼镜的男子立即掏出手机。

"别,这顿我请!"另一位穿黑衣服的男子也拿出了手机。

"都别跟我抢,这顿必须我来!"第三位男子也加入了争抢付款的阵营。

一位女生也不甘示弱:"哎呀,上次都是你们请,这次让我来嘛!"

混乱之中,四个人你争我抢地掏出手机对着收银台的二维码"扫描"。收银员小张(化名)被这阵仗弄得手忙脚乱,只见几个人的手机屏幕上不断闪现支付界面。

"诶,你们别争了,钱我已经付了。"戴眼镜的男子说道。

"不是我已经付过了吗?"黑衣男子也表示自己完成了支付。

"咦?怎么显示我也付款成功了?"另一人疑惑地说。

小张被眼前的场景搞得有些混乱:"麻烦您们稍等,让我核实一下到账情况。"

"没事没事,钱肯定到了,我们赶着去唱歌呢。"一个男生催促道。

"对啊,都付过了,不用查了。"其他人也纷纷附和,六人说笑着快速离开了火锅店。

直到客人走后,小张仔细查看收银系统,却发现订单仍显示未支付状态。她立即调取了监控录像,可顾客们已经离开多时。无奈之下,小张只好自己垫付了这502元,以免影响店铺营业额。

案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六名就餐人员通过"假意支付"的方式逃避支付餐费的行为,已构成对商家财产权益的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构成诈骗罪。六名当事人采用"争抢付款"的方式故意制造混乱,利用收银员无法准确判断支付状态的机会逃避付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消费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餐饮服务费用。六名当事人在享用完餐饮服务后拒绝支付费用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结果:

1.责令六名当事人立即向火锅店支付餐费502元及利息。

2.考虑到收银员因此事件造成的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六名当事人需向收银员小张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00元。

3.鉴于六人的行为已构成轻微诈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六人分别处以500元罚款的处罚。

4.责令六名当事人向火锅店及收银员书面道歉。

法院也在判决书中指出,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类似"假意支付"的欺诈行为已成为一种新型违法方式

商家应当加强收银管理,完善支付核实流程;消费者也应当诚信消费,遵纪守法。本案的判决,既是对涉案当事人的惩戒,也是对社会公众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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