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飞来横祸!“征收方拆邻居家房却把我家房子毁了,损失咋办”?中征律师成功帮当事人讨公道!

文摘   社会   2024-10-10 16:50   北京  


浙江·台州胜案捷报


太过分了!征收方拆除隔壁房屋时,殃及委托人房屋!


浙江台州委托人家中屋顶、阳台等多个地方受损,严重影响全家正常生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人向中征律所寻求帮助。中征律师接案后多方考察,研究案件情况,帮助委托人成功维权!


案情简介


委托人在浙江省台州市某村有合法所有房屋,委托人及家人长期在此居住和生活,后案涉房屋因台州某项目建设需要被纳入征收范围,但自征收开展以来由于相关部门提出的补偿标准过低,故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12月,征收实施部门在对委托人房屋周围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过程中,毁坏了委托人的房屋,致使委托人房屋墙体裂开、电线线路散落四处,严重影响了委托人一户正常生活。



中征律师办案路径


中征律师研究本案相关情况后认为,当地征收实施部门实施强迁过程中,给委托人房屋造成损害不具有合法性。


故,中征律师向当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房屋征收实施部门因拆除委托人相邻房屋造成委托人房屋受到损害的行为违法。


后,中征律师委托人收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房屋征收实施部门造成申请人户房屋受损行为违法。



复议机关观点


某镇人民政府在实施拆除行为时,应当依法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在对委托人相邻房屋进行拆除过程中给委托人房屋造成了损害,某镇人民政府也未作出合理解释,鉴于该行为已经完毕,不具有可撤销内容,依法应当确认违法。


中征律师观点


申请人合法拥有房屋,依法享有居住权,且该权利不应受到任何部门、任何人的无故干涉、侵犯。征收部门在实施拆除过程中,应当履行注意义务,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虽然委托人房屋在征收范围内,但由于征收部门还未与委托人签署安置补偿协议,因此征收部门无权对其进行强拆,在拆除他人房屋过程中,也应当注意委托人房屋不受损害。



中征律师提醒


如果征收部门拆除他人房屋过程中导致您房屋受损,那么其行为系违法,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请求相关部门依法确认征收部门导致您方房屋受损的行为违法,后续可请求征收部门赔偿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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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征行政法律师
中征律所创立于2007年,汇聚了一批办案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专注征地拆迁领域,立足北京、辐射全国,代理了大量的企业/工厂拆迁、商铺拆迁、房屋拆迁、土地征收、集体维权案件,深受客户信赖及好评,打响了“中征律师”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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