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固执己见的当事人,在案件申诉的时候,很喜欢讲自己的一套东西,无论是关于事实的认定,还是法律的适用,都有自己明确的观点。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也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输掉的官司,都是当事人和法院各说各的的道理。最终,因为审判权不在当事人手里,法院肯定不会按照当事人的观点判案。
诉讼的本质在于对抗和反驳,一审二审的时候,证明自己的主张是一部分,证明对方的主张全是错误的,才是关键;再审抗诉的时候,关键也不是在于证明自己的主张是正确的,因为再审和抗诉都是监督程序,因此,重点在于说明法院的判决是错误的。因此,无论是审判程序还是再审程序,重点都不在于当事人阐述自己的一套理论,而在于说明对方或者法院的观点存在错误。
大家都知道,审判权是在法院手里,自己的观点和理论说的再完美,也并不是你来做最后的判决。因此,如何反驳法院的观点,说明法院的判决理由是错误的,肯定才是重点。比如,法院根据一个证据,得出一个事实认定的结果,你不服,你要来申诉这个案子,那么重点就是在于,法院通过这个证据,得到这个事实认定的结果,为什么是错的,这样才能说明法院判决错误,案子才能撤销重审。相反,你不重点说明法院为什么错了,反而只是强调事实客观上是什么样,那么这样的申诉,根本就是不懂法的表现,根本没有人会审查你的观点。
因此,打官司懂得对抗和反驳对方的观点,才有机会打赢官司,绝不能固执己见,单方面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法院各说各的,不懂得反驳,那么案件的申诉就只能是失败。
专注为普通大众服务,让每个普通民众,都沐浴在法治与正义的光芒中,欢迎关注和私信咨询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