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什么诉讼,证据都是决定一个案子能不能打赢的关键。在民事诉讼中,由于案件原本的事实可能已经难以准确查明,所以民事诉讼一个重要的审判原则就是只进行法律上的审理。具体来说就是,谁的证据更有力,更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规则,法院就支持谁的诉求。
所以在诉讼的时候,要想打赢官司,不是一味的去主张原本的事实是什么样,而是根据自己手里的证据,能够去主张什么事实。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关键的证据,案子都能打赢。但是,也有极少数的情况,自己的证据很有力,但是还是输掉官司。
在证据十分有力的情况下,官司还能打输,要么就是自己出了问题,要么就是存在枉法裁判情形。当事人自己出问题的情况,一般主要是对法律理解不到位,或者对证据所能证明的事实理解不到位,将事实上与本案无关的证据或者达不到证明目的的证据,当做很有力的证据。
另外一种情形就是,法院可能忽略这个证据。如果确实是审理技术上的问题,当事人没有明确说明导致法院审理中忽略关键证据,那么这种案件终审判决以后,即使申诉理由正当,但是只要判决生效了,也很难纠正。所以在诉讼中,一定要清楚知晓每个证据的作用,谨慎的提出主张和诉求,才能打赢官司。当然,还有就是一些枉法裁判的情形,法院故意忽略了这个证据,这种就要投诉和申诉同时进行,才有可能纠正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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