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民事案件在申诉的时候,找不到有效的申诉理由,没有合适的新证据提出来,加上民事再审或者申诉,本身就十分有难度。因此有些人希望通过走刑事程序,让公安部门介入,来帮助自己,从而纠正民事案件。
具体如何操作呢?有些民事案件,可能涉及一方当事人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进行虚假诉讼,因此希望通过到公安机关进行虚假诉讼的报案的方式,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成功了,那么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必然会导致民事案件的判决失效,那么自己的民事案件自然也就改判了。还有一些民事案件,当事人苦于无法取得证据,比如只有对方掌握的证据,或者公司的会计账簿,于是找到其他理由,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形成询问笔录或者查封相关证据,以便用于民事案件的申诉。
以上这些方法,虽然看起来很有效,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几乎不可能实现。首先,公安机关不会轻易对刑事问题立案,如果案件存在虚假诉讼,一般法院移交的案件公安机关才可能会立案侦查,否则自己直接去报案,立案的可能机会为零。其次,即使获得了公安机关的刑事询问笔录,这样的材料用来民事案件的申诉或者再审,也不是必然会启动再审。民事再审能否启动,主要还是看是否符合民事再审的规定。
民事再审申诉虽然很难,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唯一的希望还是通过法定理由和程序进行申诉,当然,不普通的老百姓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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