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过民事再审的都知道,再审程序作为一种监督程序,要想实现自己的诉求,是非常艰难的,很多人都会被驳回再审请求。但是,更为艰难的是,即使申请再审成功了,也就是案件原判决被撤销,发回重审了,但是回到原审法院后,并不是案件就一定会改判,还是有很大几率维持原判的,到头来一场空。
所以,很多当事人就想再审法院直接提审案件,再审法院一般是高院或者最高法院,由这些法院直接审理案件,不仅能使得案件脱离地方势力,而且更高一级的法院,显然水平会更高。但是,实践中,再审法院一般是不会直接提审案件的,都是发回重审。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
一个案件,再审法院会不会直接提审,主要看你的再审申请书如何书写,是否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依据该规定,再审法院直接提审案件的,不让案子回到原审法院重审的情形主要有,第一,案件已经是再审过,不能再次发回重审,可以提审;第二,经法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这种程序一般是走院长发现纠错程序后出现的;第三,案件存在枉法裁判、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情形;第四,原审法院丧失管辖权;第五,需要统一法律适用或者裁量权的;第六,其它不宜发回重审的情形。
这些理由,如果去详细说明,其实每一个都会非常的复杂,不是一句两句可以说清楚的,但是如果你的案子有这种情形,还是可以努力让案子直接被再审法院提审,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案件纠错的几率,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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