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刑事案件的审理和上诉,刑事案件的申诉,能做的事情非常少,就是向检察机关或者法院提交申诉材料。上诉时,如果当事人提交上诉状,一审法院就会把材料移交给二审法院,但是在申诉过程中,除非向原来的司法机关申诉,否则无论向哪个机关申诉,受理的机关,甚至不会去调取案卷。只有检察院或者法院认为案件错误,才会去调取案件,但是难的就是,检察院或者法院不会轻易去认为,案件存在错误。
刑事案件,在原本的审理中,经过了侦查、起诉和审判,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三重程序的处理下,如果一开始有错误没有发现,那么等到案件审判结束才提出来,可想而知会有多难。而且申诉的案件,往往经过了很多年,很多证据和材料,甚至都无法查证,作为当事人一方,也没有权利查证材料,这也让申诉更加艰难。
既然如此艰难,那是不是意味着不要再去申诉呢?如果是错误不太大的案件,我们一般是不建议的去申诉刑事案件的,因为这是只有付出,基本没有回报的努力。但是,如果案件的错误非常大,或者是自己无法接受的错误判决,不更改就无法好好生活。那么有这样的决心,去申诉案件,才有可能成功。
在具体的方法上,因为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情况,不可能一概而论。但是总的原则在于,一定要明确指出司法机关的错误,而不是去强调事实原本的样子。有了坚定的决心,加上正确方法,相信总会有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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