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 Frost (1874-1963)
Robert Frost
悲伤与理智(节选)
约瑟夫·布罗茨基/著
刘文飞/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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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家葬》并不是一首叙事诗,而是一首牧歌。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首田园诗,当然是一首非常暗淡的田园诗。由于它讲了一个故事,它当然是叙事性的,虽说其叙事方式为对话,而确定一种体裁的正是叙事方式。田园诗是由忒奥克里托斯在其叙事田园诗中发明的,后又在维吉尔的所谓“对话牧歌”或“乡村牧歌”中得到完善,这种田园诗基本上都以农村、田园为背景,是两个或更多的角色间的交流,而且常常诉诸永恒的爱情主题。既然英语和法语中的“田园诗”一词都含有愉快的意思,既然弗罗斯特在维吉尔和忒奥克里托斯两人中更接近维吉尔(这并不仅仅就年代顺序而言),那么就让我们追随维吉尔,把这首诗称为“对话牧歌”吧。这里有乡村的场景,这里也有两个人物,即农夫和他的妻子,也可以被视为牧童和牧女,只不过这个故事发生在两千年以后。诗的主题也都一样,即爱情,只不过也是在两千年之后。
长话短说,弗罗斯特是一名地道的维吉尔式诗人。我所指的是写下《牧歌集》和《农事诗》的维吉尔,而不是写下《埃涅阿斯纪》的维吉尔。首先,弗罗斯特年轻时从事过大量农耕活动,并同时进行大量写作活动。乡村绅士的做派并不仅仅是一种做派。事实上,他直到去世前不久都一直在购买农场。到他去世时,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他在佛蒙特州和新罕布什尔州共拥有四座农场。他知道如何依靠土地生活,在这一点上,他的知识至少不亚于维吉尔,后者看来倒是个很不像样子的农场主,从他在《农事诗》中给出的那些农事建议就不难看出这一点。
除少数几个例外,美国诗歌基本上都是维吉尔式的,也就是说都是沉思式的。如果把奥古斯都时代的四位古罗马诗人普罗佩提乌斯、奥维德、维吉尔和贺拉斯当做人的四大气质的典型代表(普罗佩提乌斯的胆汁型的热烈,奥维德的多血质的联想,维吉尔的黏液质的沉思,贺拉斯的忧郁质的平衡),那么美国诗歌,甚至整个英语诗歌,会让你们感到主要是维吉尔型或贺拉斯型的。(请想一想华莱士·斯蒂文斯大部分的独白,或稍后一些的美国时期的奥登。)但是,弗罗斯特与维吉尔的相似与其说是气质上的,不如说是技巧上的。除了常常诉诸于化装(或假面),让一个虚构的人物来给诗人提供一种让自己保持距离的可能性,弗罗斯特和维吉尔还有一种共同的倾向,即把他们对话的真实主题隐藏在他们那些五音步和六音步的单调和晦涩之中。作为一名极好探究、极端不安的诗人,《牧歌集》和《农事诗》的作者维吉尔通常却被视为一位爱情和乡村欢乐的歌手,就像《波士顿以北》的作者一样。
关于这一点还必须补充一句,即你们在弗罗斯特身上看到的维吉尔已经被华兹华斯和勃朗宁遮蔽了。或许,“被过滤了”是个更为恰当的词,勃朗宁那富有戏剧性的独白就相当于一个过滤器,将戏剧化的现实裹进了纯维多利亚式的矛盾和不确定性之中。弗罗斯特那些阴郁的田园诗也很富有戏剧性,这不仅是就诗中人物互动之热度而言的,更是就这些作品本身确凿无疑的戏剧性而言的。这就像是一座剧院,作者在其中扮演了所有的角色,其中还包括舞美设计、导演、芭蕾舞教练等等。他可能亲自关掉剧场的灯,有时,他也是观众。
这是自不待言的。因为,忒奥克里托斯的叙述田园诗和奥古斯都时代的几乎所有诗歌一样,恰恰都是希腊戏剧的压缩版。在《家葬》中我们看到,圆形舞台被压缩成一个楼梯,楼梯上带有希区柯克风格的扶手。第一行诗向你们介绍了演员们的位置,更向你们介绍了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即猎人和他的猎物。或者说,正像你们接下来所看到的那样,就是皮格马利翁和迦拉忒亚,只是在这里,雕塑家将他的活人模特变成了石头。总之,《家葬》是一首爱情诗,只是因为其故事发生地它才被等同于田园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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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家葬》有一个很吸引人的故事线索,许多人都会感受到一种强烈的诱惑,欲将《家葬》视为一出关于人与人之间无法沟通的悲剧,一首关于语言之无能的诗。许多人都屈服于这样一种诱惑。事实上,情况可能正相反:这是一出关于沟通的悲剧,因为,交流的逻辑结果就是对你的对话者精神需求的侵犯。这也是一首关于语言之可怖成功的诗,因为,归根究底,语言与它所表达的感情是格格不入的。没有人能比诗人更清楚这一点。如果说《家葬》是自传性的,那么这首先就体现为弗罗斯特对他的手艺和他的情感这两者之冲突的把握。为了加深这一印象,我建议你们将你们对周围某个人的真实感情与“爱情”这个字眼作一个比较。一个诗人是注定会求助于词的。《家葬》中的说话者也同样如此。因此,在这首诗中他们是重叠的;同样因为这一点,这首诗获得了自传性的名声。
但是,让我们再向前一步。诗人在这里不应被等同为一个人物,而应被等同于这两个人物。在诗中,他当然就是那个男人,但他同时也是那个女人。因此,你们所看到的就不仅是两种情感的冲突,而且还有两种语言的冲突。这两种情感可以合并,比如说,通过做爱得以合并,而两种语言却无法合并。情感可以孕育出一个孩子,而语言却不会。现在,孩子死了,剩下的只是两种完全自治的语言,两种无法重叠的语言系统。简而言之,只剩下了词。他的词和她的词,而她的词更少一些。这使她显得很神秘。而这种神秘就是解释的对象,他们都在抵抗这种解释,在她这一方,她在用尽全力抵抗。他的工作,或者更确切地说,他的语言的工作就是对她的语言进行解释,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对她的沉默寡言进行解释。当这被用于人们相互之间的交流时,便会成为一个制造灾难的秘诀。当这被用于一首诗时,则会构成一个巨大的挑战。
于是,这首“阴郁的田园诗”一行行地变得更加阴郁起来,这也就不足为怪了。它的氛围越来越紧张,但它所反映的与其说是作者思想的复杂,还不如说是词本身对灾难的渴求。因为,你越是向沉默施压,沉默便越是巨大,因为它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依靠,除了它自身。那种神秘因此也会变得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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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他在他这首非常个性化的诗中想要探求的究竟是什么呢?我想,他所探求的就是悲伤与理智,这两者尽管互为毒药,但却是语言最有效的燃料,或者如果你们同意的话,它们是永不褪色的诗歌墨水。弗罗斯特处处依赖它们,几乎能使你们产生这样的感觉:他将笔插进这个墨水瓶,就是希望降低瓶中的内容水平线;你们也能发现他这样做的实际好处。然而,笔插得越深,存在的黑色要素就升得越高,人的大脑就像人的手指一样,也会被这种液体染黑。悲伤越多,理智也就越多。人们可能会支持《家葬》中的某一方,但叙述者的出现却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因为,当诗中的男女主人公分别代表理智与悲伤时,叙述者则代表着他们两者的结合。换句话说,当男女主人公的真正联盟瓦解时,故事就将悲伤嫁给了理智,因为叙述线索在这里取代了个性的发展,至少,对于读者来说是这样的。也许,对于作者来说也一样。换句话说,这首诗是在扮演命运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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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瑟夫·布罗茨基《悲伤与理智》
原载于《纽约客》199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