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很奇怪:每次进地下车库时,明明看见道闸系统上显示有1000多个空位,可一下去常常找不到停车处。 偶尔看见一未挂私车牌的车位,停进去可是要点技术:机械停车库的一层,两侧的车胎与停车道隔离挡板几乎严丝合缝。车门是绝对不能全开的。 后来才恍然大悟:系统显示的1000多个空车位,原来是指机械车库的二层。并不能使用的二层。 回头一想,这样的情况在很多小区看到过!真没见有车在机械车库的二层停放过! 机械车位运行成本高、维护成本高、维修成本高等等,所以才不用。 直到有一天一业委会主任告诉我:“什么高不高?骗人的,就是个摆设!” 我又一次恍然大悟:那二层没有停车的空间,也承受不了车的重量。 记得早期的人防工程有个规定:小区里每栋楼第十层面积相加,就是人防工程(地下车位)的面积之和。 后来的规定是根据城市不同,按人防级别要求开发商必须按建筑总面积的5%~4%,4%~3%,2%(县城)建造人防工程(地下车库)。 除人防工程是硬性要求外,《城市居民区停车场设置标准》规定:普通住宅的车位配比为1:1(总户数和总车位),豪宅是1:1.5。机械车位只能租(三年期),不能售。广东规定每个车位的面积不得小于13.2平米。 如果按此执行,前几十年对于户均不足一辆车的情况下,小区停车矛盾不至于那么突出。 今日户均肯定不止一辆车,那么停车难的问题就不仅仅是突出,而是无解。 假设:建设单位都按《建筑设计规范》和《停车场设置标准》要求,满足车位配比; 实事求是地讲,地下车位的建造成本,每一车位一般不低于10万元。 基于一种现实需求,相当于政策法规给了开发商一种“摊派”:必须配套多少个车位。
为降低必要和不必要的成本,为获取风卷残云般的利润,神通广大的开发商们,一个个手眼通天:调规划、改设计、偷工减料、滥竽充数、李代桃僵…… 机械车位,就是最典型“调、改、偷、滥、李”众多办法中的杰出代表。 保守点估计:每一个机械车位,为开发商省下了8万元。大胆地估计:几乎所有地下车库的机械车位,毫无使用价值!
皆因为开发商不想承担“摊派”,增添一些没有使用功能的机械车位,满足规划数量通过验收。 十分地肯定:每一个参与验收的相关部门,他们都心照不宣、心知肚明,然后一律签字验收放行。 调查中有一趣事:一位业委会主任说:“我们研究决定后将”机械车位“全部拆除当废铁卖了,入了公共收益账户。开发商找我们要钱,说是他们的。我回话:要钱可以,还我们规划车位!后来灰溜溜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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