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辈朋友在美国旧金山买了套140㎡的公寓,我问物业费多少?
她盘算了下:“约合人民币14万一年吧。”
“服务很好么?”我问。
“没有啊,我从未感受过他们的态度,甚至没见过客服。
“不过,经常看到他们的工程人员仿佛是定期地换这换那。水电气、下水管道基本没故障。”
高额物业费的条件下,物业人尽到了职责,业主不再操心。 全世界都有物业,都由物业人提供服务,为什么没听说有我们这么多的事呢? 于是,先后去过香港、台湾、新加坡和韩国,有意识地看人家的物业,除香港偶尔有些纠纷外,其他几乎没有什么业主维权一说。 到是韩国的首尔,偌大个城市,只有四家专业的物业公司。 还是不甘心,这次花了半个月时间,去欧洲看了9个国家的十几个城市。 “我没有发现有外墙脱落现象,一例也没有!”这是我的好奇之处。 回来后作过系统的思考,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基本上得出了一个研究结果: 常见一些介绍香港、日本、美国等社区治理及物业管理的文章; 还有一些相关组织组团去境外参观考察,回来后照例发誓般要如何用好他山之石…… 人家的土地权属基本上是永久性的。地上往空中多少米,地下的全部均属于土地所有权人。 我们的土地是使用权,40年、50年、70年不等。地上因地域不同而有绝对空间限制,地下若有矿源或文物类属国家所有。土地可以“分层利用”(开发商在业主交付的土地出让金所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下面,“分层利用”点什么,往往受到法律的支持。地下车位纠纷,常常因此而扯不清); 由于土地属性原因,人家的设计一谋划就是百年大计。即便有50年、80年的房屋设计,但安全系数往往大于房屋的设计寿命。 在总投资已确定的情况下,一旦对购房人不利,那利益相关的一定受益。 人家目标着眼长远,有多大能力干多大的工程。不差钱的同时,建造、工艺、材料、验收等环节,都有专业公司严格按设计条件执行。一旦出现问题,毫不留情的法可让其倾家荡产。 我们的目标就是眼前,空手套、蛇吞象的做法四处可见。每个环节也有相关机构,但与开发商都配合得极有高度。存在问题的概率近乎100%,但法律的作为几乎微乎其微。 基于真正干活的人拿不到钱的原因,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小区不经老的情况便成了一种常态; 人家也有公摊面积(18世纪末起源于英国),但公摊在哪里、多少面积都以书面的形式告知购房人(不会超过设计规定的比例),一旦经不起测量和论证,后果极其严重,开发商绝不会冒此风险。 我们的公摊面积,分别在哪里?有多少?全是糊涂账。请个专业的第三方,也提供不了真实的测量。 极端情况下,公摊面积大于套内面积。但未见有因公摊面积超标而受到处置的例子。 人家的小区都有业主自己的法人组织,对内有管理和执行权限,对外有捍卫和保护资格。 我们绝大部分的业主没有自己的组织,有了也没能算上一个“非法人组织”。 人家物业的活动内容相对清楚,费用支出方面有绝对保障(平均物业费均高于大陆)。 我们的物业到底干哪些,合同的双方都没彻底弄明白。开发商、供应商带来的问题,通常都理解为应由物业担责,费用也因此而常起纠纷。 基于历史的原因,物业人一开始就没有初心。将好端端的一门生意,经营成了今天普遍难受的水深火热。 物业行业及物业人不受社会待见,越来越没有了应有的尊严。 前些年,一些精美人士总喜欢拿中国的一切与美国作对比,比得很多国人垂头丧气。 中美之间,除了国土面积大体相当外,地域、经济、文化、军事、科技、人口数量及结构,没一样可比。 除了业态外,大陆和境外的小区也好、物业也罢,也没有可比性。 人家对小区、物业、业主和物业的关系、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近乎毫无二致。 尽管别人安居乐业的生态系统我们不能照搬,但启发、借鉴、追求,应是我们努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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