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崭新楼盘,前期物业经营一年后宣布退场,曾经主动将物业费由2.6元/m2降为1.8元/m2。 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也许有很多,但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只有一个:物企得不偿失。
与早年一个物企在一个小区坚如磐石不同,现在的物企在小区不仅如履薄冰,还随时都有撤退的可能。 作为一种服务性的商业关系,每一个小区无论以哪种合法形式,聘请一家物企来打理并让小区得以正常运行,本属理所当然,甚至是天经地义。 但在所有的商业关系中,唯独大陆小区里的物业纠纷,可谓与生俱来,堪称与日俱增。 当物企实在感到无利可图时,便向曾经日夜相处的一众,挥一挥袖。 带着无奈的挫败,也带些报复的快感……
公共收益要物归原主的同时,物业费的收取率在大幅下降。
1、曾经以现金流充足著称的物业行业,普遍存在资金吃紧的状况;
2、与物业长期协作的关联企业,账期大都由3个月延迟到6个月以上,甚至一年; 数以十万计被物业提供服务的小区,未来会出现三种景象;1、呈良性循环的小区,业主将安居乐业、小区将日益和谐,珍惜、善待家园、能达成远见共识的业主,正在享受美好;2、原本相安无事、现在暗流涌动的小区,正在接受云谲波诡的“洗礼”,能否遏制每况愈下的态势,只能靠业主自己;3、无业主自己的组织,无正儿八经的物业,任凭风雨飘渺,物企捞不到好处的小区,终将被弃管。
当历史的各种因素木已成舟时,形成上述三种景象的原因只有一个:业主。 有个难堪:以前被弃管的小区有政府兜底,如今政府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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