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是生非,多此一举的“房保”

文摘   房产   2024-08-29 10:05   湖北  


    9.3亿城镇居民,继“社保”、“医保”后,貌似要开始“房保”了。

    8月21日,上海市长龚正关于“今年先行在浦东等区开展试点,明年全市推开”房屋养老金制度的话音刚落,住建部副部长董建国8月23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包括上海市在内的22个城市正在开展房屋养老金制度的试点。



    说明是苦心积虑、统一部署的。

    二位关于“房屋保养老金制度”的内容完全一致:房屋体检、房屋养老、房屋保险。

    三个内容的意思也就一个:将房子当人看待,设立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从口吻上看,与所有出台的新政策一样:全是利好。

    但坊间因此一下子热闹了:不看好的,讥讽的、燥粗的,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叫好的。

    应是感觉风向不对,官方又连续出来辟谣、解释,无奈已说不清。



    有数据统计:20年以上房龄的占房子总面积的27.5%,意味着近20年盖了房屋总面积的72.5%。

    绝对前无古人。

    只因开发商不争气,在相关监管部门的鼻子底下,将房子盖了个八花九裂、漏洞百出。

    住建部到底是了解情况,知道除20年前的房子已难以为继的同时,近20年的这绝大部分的房子也将逐渐发作。

    所以未雨绸缪地欲开始试点。不过这22个试点城市房子的相加,应接近全国城镇总面积的一半,它几乎包揽了一、二线城市的全部。

    有必要看一下“房屋养老金”的解释:原来它指的就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这下轮到我懵圈了。

    既然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又来个“房屋养老金制度”呢?

    想起了众多已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部门又层出不穷地增设各种“专项治理小组”……

    莫非要在各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一套人马或新增人马的基础上,再挂一“房屋养老金管理中心”?

    纯属多此一举。

    较之人类历史,近20年盖的房子有三多:高楼多、总面积多、遗留的问题多。

    要命的是第三多。

    但凡房屋质量按《住宅规范设计》的要求去建造,但凡监理和验收机构控制好,哪会落得今天这般上上下下的烦恼?



    木已成舟,生米也做成了熟饭。不公的是原本应由开发商增加的建设成本现在由购房人买单。

    至少房子不会如此脆弱,不会老得这么快,不会急需这么多的钱。
购房人纵是捶胸顿足、咬牙切齿也无济于事。

    吃一堑长一智,相信并但愿我们的下一代不再会蒙此冤屈。

    无论是房屋维修资金还是房屋养老金,其本质就是一个金字。

    钱从何来?

   一开始的市长和副部长都未说明此钱由谁出,但所有的百姓认为是自己出。所以哀声一片。

    后来有关人士出来“辟谣”、“解释”说:不要个人出钱。财政补贴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点……

    如今有一变一叹:

    变的是百姓已不是原来的百姓;

    叹的是你说什么都没人相信。

    事实上今天的各级政府,有几家有能力用“财政补贴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点”?

    哪家不是左支右绌、捉襟见肘?

    即便有此“两点”,怎么去平衡嗷嗷待哺的众多小区?

   本来法规设计没有大问题:

    ①、按单体建筑成本的5%~8%提取“房屋维修资金”,开发商和购房人共同出资,原则上对半,交由房屋主管部门代为管理,此钱的性质已是业主共有,不再存在“开发商的”、“业主的”;

    ②、它的用途只能是“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它理应包括房屋的“体检、养老和保险”。有没有保险公司敢为华夏的房子提供保险就另当别论;

    ③、它的使用条件是双2/3(面积和户数)的业主参加并双2/3的业主同意,而且要在公开(如招投标)条件下方能使用。

    但很多地方政府出台政策,利用“绿色通道”绕过了这一门槛。



    ④、当房屋“维修资金使用不足1/3时,业主需续缴”。

    注意那个“缴”字,不是付,也不是支,有必须的意思。

    “续缴”是一种倒拔蛇的活动,非常有难度。所以现实中很少见小区续缴成功的。

    没有人清楚国内“房屋维修资金”的总量有多少,有专家推测2万亿。反正未见官方正式披露过。

    实际上在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一直存在着两大问题:

    一、小区在维修资金的账户上,总额有多少?未缴的有多少?用了多少?用到哪里?还有多少?绝大部分的业主不知道;

    二、被所有权人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套用、骗取维修资金的案例比比皆是,有的数额特别巨大。

    受到处理和追究刑责的几乎没有,让人莫名其妙。

    应是基于这两个原因,没有业主会“续缴”。

    客观地讲,当购房人的“不动产证”一旦到手,特别是2~5年的“质保期”一过,“建筑区划内”的所有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依法都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同一地区由同一开发商建造的不同楼盘,由于业主结构的原因,可以演绎成天壤之别,冰火两重天的景象。

    一部分觉悟起来了的小区,组织起来了的业主,完成了正本清源和物归原主的工作后,不再怨天尤人,不断“缝补浆洗”,逐渐完成自我救赎,正在实践安居乐业的初心,正在心情愉悦地建设家园。

    相信假以时日,一旦有必要,他们的“续缴”工作,定能得以实现。



    从舆情上看,这次提出的“房屋养老金制度”的探试大概率会流产。

    本人能想到的建议是:

    一、与其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

    二、放水养鱼的办法就是依《民法典》“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支持和放手让小区实现业主自治;

   三、依法全面清理小区的旧账,让各小区的造血机制回到所有权人手中,让9亿多业主通过自己的方式让小区及房屋延年益寿;

    四、利用政府的能力和智慧,解决房屋维修资金的续缴问题。倘若一切在公开透明的条件下完成维修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所有权人为了自己那倾其所有的最大产业多存活些年,应该可以接受“续缴”;

    五、至于那种眼见着每况愈下而无动于衷且一直呈一盘散沙的小区,不可能通过再续缴拯救小区的业主,只能让他们痛下去,直到痛醒。

    为了购房人能安居乐业,也为了社会能安定团结,政府其实完全有办法做到这一切。

    不要自以为是,无需多此一举。

    实事求是,比什么都靠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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