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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公布了广东广清接合片区等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方案》要求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
作为首批全国试点33个之一、广东省唯一的试点,佛山市南海区从2015年起出台了多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在《土地管理法》修法前形成了“1+N”政策体系,以《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试行办法》(南府〔2015〕50号)为主政策;新《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又陆续出台《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房屋开发经营监管试行办法》(南府〔2022〕59号)、《佛山市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工业载体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南府〔2024〕27号,2024年2月8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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