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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厅字〔2022〕34号)《意见》指出:在保留原有33个试点县区的基础上,各省可结合实际选择入市需求集中、工作基础好、土地管理水平高的县区,原则上数量不超过本省的10%,其中,浙江适当放宽,海南可全域;2023年3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附件包含了各省份上报的试点地区名单;2024年8月10日,新京报记者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进展情况如何专访了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副司长刘彦,他介绍说:目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正在以试点方式在全国350个县级地区探索。
其中第95问是“厦门现在可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了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目前,我市尚未被列为集体土地试点城市,暂时无法通过集体土地入市供应集体建设用地。我市将按照国家部署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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