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轻辩护|开设赌场案件,刑期减少一年,罚金减少13万

文摘   社会   2023-11-26 18:48   河南  


罪轻辩护|开设赌场案件,刑期减少一年,罚金减少13万

文/申文波

2023年7月6日,经人介绍,四川的当事人家属找到我寻求帮助,其家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异地羁押在河南某市看守所。

在简单了解情况后,我提出先去会见了解案件情况和进展,再谈后续委托事情。经过会见以及和家属沟通,在未见面的情况下,家属委托我介入办理本案,这份信任沉甸甸的,压力巨大。

案件临近报捕阶段,因本案是团伙作案,拘留了几十人。这种情况,必须多沟通,让办案人员充分注意到我的当事人。短暂的审查逮捕期限, 转瞬即逝

公安按照开设赌场罪、获利五十多万报捕。审查逮捕的第一天,我和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沟通案件情况。检察官提出,如果全额退赃,可以直接不批捕。

我提出,一则当事人对公安认定的获利金额有异议,二则金额太大,需要和家属沟通。家属急切想把人取保出来,但退赃五十多万,经济压力确实比较大。

我建议既然考虑退赃,还是等案件明朗、金额确定之后再退。现在退赃,无疑是给当事人设置障碍,也不利于案件事实的查明,不利于案件最后的处理。

最后可能多退了钱,人短暂获得自由还要被重新收押,面临较高的刑期。

但如果想走一步看一步,也可以筹钱退赃办取保,家属和当事人表示选择第一种方案。

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经阅卷并与承办人沟通,初步达成一致意见,获利金额认定三十多万,相对于侦查阶段减少二十余万元。

家属部分退赃,检察院量刑建议两年半,罚金20万,当事人签署了具结书。

虽然签署了具结书,但当事人、家属和我们律师的目标仍然不变,那就是争取缓刑,让当事人早日走出看守所。

案件迟迟没有送到法院,检察院说案件已经审查结束,需要等法院通知送卷。联系法院,法院说是检察院没有主动送卷,所以才没有立案。

我几乎是每周打三五个电话咨询案件进展,持续近两个月,案件才正式立案并确定承办人。期间,对于辩护人来说,十分煎熬。

因为是认罪认罚案件,刑事全覆盖的背景下,有可能案件刚到法院就指定法援,立即开庭。

如果案件移送法院突然开庭,辩护人手续还没有交,错过庭审将会是很大的失误。罪认罚的案件,快审快判,是存在这种风险的。

为了确保能够无缝衔接,在法院正式立案前,我提前联系了刑庭,并同时把委托手续邮寄了一份给法院。

案件确定承办人员后,立即去法院阅卷。虽然在检察院已经拷贝了电子卷,但我的习惯是案件到法院,再去查阅纸质卷。

目的是防止卷宗中夹杂一些其他材料,我在其他案件中就发现存在这种现象,而且在不少于三个案件中利用这些材料成功地实现缓刑、二审改判等辩护目标。

同时,借着阅卷的机会,还可以制造机会,和法官沟通一下案件问题,摸底法官对案件的态度。

在查阅纸质卷宗、领取起诉书后,我和本案承办法官沟通,承办法官表示当事人获利金额比较大,无法判缓。

出了法院后,我又去检察院找承办检察官沟通缓刑的事情,希望检察官能策应支持,当庭提出缓刑建议。然后,去看守所将该消息及时向当事人反馈。

在会见当事人时,其向我反映同监室的人,同样的案件,获利金额差不多的,有的签了具结书,量刑三年。

而且,有的案件,全额退赃,检察院建议缓刑,最后还是判了实刑。

经多方打听,得知较早起诉的一批案件,和本案获利金额差不多的,基本上全部判实刑,且刑期很重。

在庭审中,除了提出当事人系从犯、认罪悔罪等常规辩点外,同时提出本案当事人行为跨越刑法修正案(十一),且修正案生效前的获利占总获利的比例高达75%以上。

说明,当事人大部分获利产生于修正案生效前,修正案生效后因疫情等原因,当事人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均明显降低,这是客观事实。

同时,提供部分案例佐证这种情况不仅应该从轻考虑,且应该按修正案生效前后当事人行为的作用大小及获利情况,按照有关比例综合量刑。

同时,当事人和家属也愿意继续退赃和积极缴纳罚金。诉人表示,如果全额退赃,可以调整量刑两年多,但不会高于两年半。

庭后,经过多次沟通,法官明确表示因为本案涉案人员比较多,部分判决已经生效,除非有自首等减轻情节,同类案件中判缓刑的几乎没有,但量刑方面会综合考虑我提出的意见,将刑期压缩到最低。

很快案件下判,刑期方面减少一年,由建议量刑两年半变更为一年半,罚金方面由20万减到7万。

当然,对于辩护人来说,这种量刑仍然偏重。不同地区,量刑存在很大区别。

该地区,对于此类案件量刑普遍偏重,我在其他地区办理的案件,情节远比本案严重得多,最后都判处了缓刑。至此,本案辩护结束。

辩护心得体会:

1.退赃急不得。退赃的前提是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认可有司确定的获利金额。如果家属盲目退赃,可能会害了当事人。

即使通过退赃办理取保,短暂获得自由,也可能被再次收押,且刑期也会水涨船高,后期再想去掉指控金额,难度很大;

2.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也不要放弃。经常有当事人家属问我,是不是签了具结书,案件就没有辩护空间了,答案是否定了。

我办了不下于十个案件,签了具结书,法院又调整刑期的,其中不乏有实刑变更为缓刑、刑期相对于量刑建议减少四五年的。所以,不到最后不要放弃。

当然,找到新的辩护观点很重要,且是关键。

3.多沟通,至关重要。认罪认罚的案件,如果想到法院阶段减少刑期,确实难度很大。

对于涉案人数较多的案件,就要多沟通,让裁判者充分注意到自己的当事人,否则案件极有可能如流水线般的判决了事。

当然,沟通的时候要注意技巧,每次沟通都提前做好观点和提议被否定的应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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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文波律师,专注无罪辩护,有多起无罪辩护成功案例。联系电话132769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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