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文波|法律咨询的前提是尊重事实

文摘   社会   2023-09-25 18:55   河南  


法律咨询的前提是尊重事实

文/申文波

今天的咨询让我很窝火,事后发现上门咨询的人偷偷录了部分谈话内容。

对于被录音的内容,我不是特别担心,因为整个谈话过程都是在法律框架下的,没有出格的情况。

如果是我的客户,我会直接赶走他/她。得知被录音后,同事及时让对方进行了删除。

法律咨询本来是很私密性的过程,但就是存在一些人偷录,致使整个咨询流于形式,客户不愿意透露案件事实,律师不乐意透露真实想法。

偷录,破坏了双方的信任感,看似很聪明的做法,实际上吃亏的还是咨询人自己。

我曾经办的一个案件,从咨询我,到委托及后续接洽的过程中,我发现当事人家属都有录音,如果不是案件确实有意思,我是断然不会搭理这种客户的。

但是,现在我转变思路,即使再有意思的案件找上门,如果客户不尊重律师,我一样不会接待。因为即使把案件接下来,办理过程中也会很别扭,甚至有一定的风险。

学会拒绝,对于我们这一行很重要。

我们注定不可能帮助所有人,也注定不会所有人都找我们寻求帮助,缘分很重要。诱惑太多,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自己。

前期我们律师基于生存压力,会去忍耐这些不礼貌的行为,如果已经没有生存压力还去容忍这种行为,纯属自讨苦吃。

对于不尊重事实的客户,要谨慎考虑是否接受委托。

上门咨询的客户,往往挑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说,对于不利的因素,或有意或无意得隐瞒。但证据摆那里,事实摆在那里,中国还没有哪个律师有能力通过歪曲证据和事实,帮助当事人逃避刑事打击。

即使有,也不会傻到轻易去炫耀这种能力。

不利的证据、不利的事实,不会因为视而不见就不存在,它就摆在那里,是肉中刺,是会隐隐作痛的。我们提交的文书、发表的意见,如果自动屏蔽这种不利证据、不利事实,只挑好的说,回避问题而非解决问题,结果必然不会是我们想要得到的。

诉讼参与者,不仅有律师,还有公诉人,还有法官。侥幸得过了一关,下一关能不能过,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当然,直白的话,大概率不会是客户想听到的话。

客户想听的是案件一定会无罪、不起诉,最不济也要是缓刑。有些案件,确实一眼能够看到结果,但我们能告诉客户唯一答案吗,我觉得这个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对于我来说,即使经过判断,案件缓刑基本上没有问题,我也不会告诉客户案件一定能缓刑。因为刑事案件,影响结果的因素太多了,在判决没有拿到手之前,我一直是秉持着尽最大努力去辩护,但抱有最坏的打算。

在过去几年,我办理的案件,有撤诉、缓刑、变更定性等等,即使提前得知结果,我也不会高兴的太早。原因是我也办过案外因素影响的案件,结果不可控的感觉,让我对所有案件的结果都保持冷静的态度。

相对客观的解答,当然是不讨喜的,会损失很大一部分客户。

有些客户甚至提出,只要我能够说一下案件缓刑的具体概率或给个承诺,不仅委托我办理,费用也可以再涨几倍。

但,我确实不敢,或者说不愿意去做。我有很多方法去规避风险,但风险本身就已经让我避而远之。对于办案单位违法办案,我可以去控告投诉,但对于这种事情,风险类型不一样,我是不愿意去做的。

从我入行以来,见过不少人分享如何谈案的经验。对于我来说,最简单的谈案就是你来咨询,把事情说清楚,我给出初步判断,你认可我,价格合适就委托,不合适就寻求其他人的帮助。

缘分,很重要,缘分不到就躺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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