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鸦片贸易需求的刺激,印度、新加坡这些主要停靠点都开始探索新的造船技术,建造新的快船,包括探索蒸汽船的应用。
怡和洋行非常激进地采用了新的快船,虽然快船的装载量小,但却速度快,最重要的,减少了对季风的需求,因而可以全年航行。
本来广州的鸦片到港价格是随着季节起伏的,因为运输量有限,所以随着鸦片库存减少,价格就会飙升。而随着货船到来补货,价格又下降。
现在怡和洋行首开了全年运输,鸦片供应的波动性下降,也就导致价格下降,竞争由是加剧。
相比之下,相当于准国营的东印度公司的灵活性和市场敏锐度都不如怡和、宝顺这些私人商行,竞争力持续下降,原先的垄断地位也不再。
渣甸的评价也再次说明,大英帝国对海外势力范围的拓展,确实是以私人商业力量为主,国家力量为辅,这才造就了英国这种全球治理模式的可持续性——因为赚钱,既造就了富有的个人,又充实了国家财政,这种拓殖方式和掠夺方式才能稳定持续。
不然,国家怎么会愿意派军队绕过半个地球来干架?因为商业收益远大于军费成本。
1833年,正是这群私人实业家和贸易商,推动议会改革贸易体制,目标指向就是结束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垄断局面,也就是结束对东亚贸易的特许垄断,开放民营。
这一法案在议会获得了通过,废除了东印度公司在广州的各项垄断权力。
这就是英国的体制优势——先刀口对内,自我改革,完了之后,刀口向外,要求中国也改革。
虽然没有了东印度公司的管制,但议会决定设立贸易总监来对英国商人群体进行监督。
怡和洋行决定在东印度公司撤出,总监尚未到来的空隙,抓紧布局贸易点——渣甸北上到了福建泉州,陡然发现这里的潜在市场更大,其实也就是当地政府的管控比之广州更松散。
此时的怡和洋行,已经初步建立起了自己的船队,既有全资购买的,也有投资建造的,还有包租的。
渣甸还专门聘用了东印度公司撤离后没有回国的船员,这支船队不仅仅是用于货运,更为重要的是,渣甸和马地臣靠船队传递准确的市场行情信息。
尤其是后来快船的出现,使得怡和洋行总是可以早于其他商行获得产地(主要是加尔各答的鸦片拍卖市场)和销售市场的价格信息和需求信息。
这是关键之举。这就好比上世纪八十年代山姆·沃尔顿首先在沃尔玛启用信息系统来管理仓库和货架一样。
有了这样一个船队和信息渠道,怡和洋行就可以为更多的商户提供承运服务和贸易代理服务,同时,他们可以借助信息优势、运输优势和仓储优势,在短期内操控广州的鸦片行情。
到1833年,怡和洋行开始熟练运用组合产品服务来获取高收益了:鸦片供应商、散户贸易商可以把鸦片直接卖给怡和洋行,或者提前拿到预付款,同时需要把货权交给怡和洋行。
对于采用怡和洋行运输、担保、保险服务的客户,还可以提供个人信贷等附加服务——这在今天中国叫新供应链金融和公私联动。
唉,我们就是翻来覆去折腾,如果能坚持哪怕其中一件事。
1836年,渣甸主持成立了广州保险公司,结束了广州此前保险业时断时续的历史。
1835年,在东印度公司被撤离一年之后,新任的贸易总监律劳卑来到了广州。渣甸和马地臣听说此公后,都认为这不是一桩合适的任命。
律劳卑不仅没有任何在东方国家呆过的经验,也没有做过任何外交工作。他所有的应对,只能是机械地执行内阁给他的命令。
可是恰恰在那个时候,内阁也并不清楚究竟应该如何与中国发展外交关系。
外交大臣帕默斯顿给律劳卑的指令就是不要招惹中国政府,到了中国第一时间向当地中国总督报告你的到来。
律劳卑从外交部给他的有限的中英关系历史中得出一个简单粗暴的结论:与中国政府打交道的最好办法就是以严厉的态度来强迫他们办事。
不论是东印度公司的管理层,还是在中国的自由商人,都不会给律劳卑这样的建议。
于是,律劳卑的到来和与中国两广总督卢坤的交道,就成了一个又一个的麻烦和纠缠。
中国政府根本就不想与英国商人发展进一步的贸易关系,所以给律劳卑的法令非常粗暴,不仅不同意扩大贸易往来和贸易点,同时还对律劳卑进行了人身攻击。
律劳卑决定以牙还牙,在写信敦促议会授权给他必要时可动用海军武力的同时,他把英方的要求以及中方的法令,在广州城内到处散发。
这又激怒了总督卢坤,即刻下令暂停一切贸易,直至律劳卑滚出广州。
在这个过程中,渣甸全力支持了律劳卑,他也认为应当给冥顽不灵的中国地方政府施加必要的压力。
于是律劳卑下令两艘英国护卫舰从虎门开到了黄埔。
1834年9月7日,安德罗马克号和伊莫金号两艘护卫舰第一次进入珠江门户,两广总督派出战船前往阻拦,珠江门户航道两边的炮台向护卫舰开火。同时,清兵包围了律劳卑所住的十三行领馆。
这才是中英之间的第一次较量。
开火后的第二天,律劳卑就病倒了。躺在床上躺了一周,到14日,律劳卑决定撤退。
谁说清政府软弱无能了?
经过渣甸的活动,通过著名的中国商人伍秉鉴调和,卢坤同意律劳卑离境。谁知律劳卑五天后居然在澳门就去世了。
就在他去世不久,新任的外交大臣的来信才抵达澳门——来信是告诫律劳卑,一定要小心谨慎,尽可能采用和平谈判而非对抗的手段与中国政府打交道。
律劳卑没能看到。
最为重要的是,写此信的外交大臣不是别人,正是在滑铁卢击败拿破仑的威灵顿公爵!
历史一再反复证明,真正见识和指挥过大规模战争的人,才不会动辄“不惜一战”。二战之后的艾森豪威尔总统也是如此。
应该说,怡和洋行在这场僵局中要负相当的责任——渣甸正是那个鼓动律劳卑采取强硬手段的核心人物。
律劳卑事件之后,中国政府加大了对贸易禁令的执行力度,这逼迫渣甸把怡和洋行的船只从黄埔转移到荒凉得多的香港。
作者提到一个观点,如果当时中国政府能够改革封闭的贸易体制,扩大贸易范围,比如能够把大米、棉花、工业品都纳入到交易范围,那么,怡和洋行就不会只限定于用鸦片走私输入来抵消茶叶贸易逆差了。
正是因为中国政府日趋严厉的贸易管制,导致渣甸和马地臣除了鸦片走私贸易之外,没有其他选择。
这是有道理的。
通过渣甸和马地臣的销售记录和分析报告,还透露出一个国内历史课本忽略掉的重要信息——广州港从19世纪二十年代开始,就是中国非常重要的粮食进口渠道。
实际上,除去鸦片、棉花和工业品,来自东南亚的稻米也是非常重要的进口物资。
19世纪二十到三十年代,国内连年因干旱而出现饥荒,广州港的进口大米成了必需品。
我们认为粮食可以自给自足,与实际的粮食供应情况的差异,其实自清中期就开始了。时至今日,粮食问题也依然是有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1835年,渣甸和马地臣组织英国的广州自由商会签署了请愿书,敦促英国议会对中国政府采取强硬行动,必须逼迫中国政府开放贸易。
当年马地臣为此专程回国推动此事。谁知当时不论是保守党还是辉格党,都无意对中国采取强硬手段。
于是马地臣干脆留在伦敦,开始撰写他关于中英贸易体制的文章——这就是受过爱丁堡大学文学院教育的好处。
在文章中,有趣的是他把中国人形容为和英格兰国内民众一样愚不可及,英国没有能与中国签订任何商业条约,就无法给英国商人们提供稳定的贸易环境。因此,不能再让商人群体去与中国交涉,而应当上升到国家层面,以英帝国的名义,与中国政府达成相应的协议。
马地臣这篇文章有相当的水平和逻辑,所以很能对议会产生影响。最重要的,他巧妙地掩盖了怡和洋行的鸦片走私问题。
其后,就是组织商人群体们集体请愿申诉。还是苏格兰商会胆子够大,他们提出了要对中国提出领土要求,在中国沿海获得几个岛屿作为自由港,不受中国政府的压榨。
渣甸独自一人在广州掌管怡和洋行的交易,想想都麻烦——贸易涉及中国政治、地方官员、印度供应商、船只运输调度、沿海销售船只调度、贿赂、中国分销商、汇票兑现、仓储管理、人员管理等等各个方面,动不动还得去影响国家政策制定——难怪他说从来没有在凌晨2点之前睡过觉。
在一定程度上,所谓的大银行家,可能就是指当年渣甸和马地臣这样的状态——政治、金融、贸易、人情世故全都精通。还有之前敝号随笔过的那位著名的花花公子卡萨诺瓦。
1837年,新上任的两广总督邓廷桢接到了道光皇帝的指示,经过朝廷大臣辩论,大家认为应当完全禁止鸦片贸易。
邓廷桢立刻做了官僚上的执行,之所以叫官僚上的执行,就是并非认真考虑如何禁止,而只是象征性地对渣甸等主要行商发出了限期离开广州的命令。
此时贸易监督已经换成了义律,义律也是军人,但同样持有以和平手段为主的观念。
除去英国方面自由商人群体有意制造强硬氛围之外,同样造成了问题严重化的,还有中国地方官员系统性的腐败——大家几乎都对鸦片走私睁眼闭眼的,而且都从走私中获取私利,这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渣甸和马地臣的走私行为。
当时,每一箱到达珠江口的鸦片,都会被征收掉75美元的“关税”,其中20美元给了走私船,55美元是给政府官员的。
在他们眼中,确乎中国的官员都是“纸老虎”而已。这强化了怡和洋行坚定拓展中国市场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