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的“君主受限制”

文摘   2025-01-04 08:33   江苏  


     提及古代中国的政体,君主专制是大家学习历史之后的共识。总之在君主专制的时代,政治是黑暗的,残暴的,独裁的,堪比欧洲的中世纪的教权统治。


     如果你读过吴晗的《历史的镜子》,或许你会在他的笔下,在他的文字里看到不一样的君主专制。作为一个历史教师,我都应该如何将君主专制呈现给我们的学生?显然要本着历史的原貌,不应该厚诬古人。


    准确的说,从秦朝统一六国之后,我们就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说是君主政体没人反对,但是说是君主专制,貌似有些不合适。除却明清的统治,之前的朝代虽然也有变态的君主,但不完全是专制。残暴,黑暗,独裁的变态统治确实会在一个朝代的后期的一些君主身上发生,但这是个别现象,不能以偏概全,除却明清,大体上的中国君主政体,君权是受限的,不乏有受人爱戴的君主,也不乏有被人诟病的君主。但是整理上来说,君权是受到各种因素限制的,无法无天,也只是出现在一些暴君身上,瑕不掩瑜,整体的中国是君主政体毋容置疑,但是说专制未免有些牵强,原因如下:


一、议事制度的存在


     国有大事,取决于群议,几千年来的皇帝上朝大臣上班,朝堂之上,都在议论朝中大事。这是中枢机构议事,与此同时,中央还会收集地方群臣意见。如汉武帝时期的盐铁专卖废除一事,虽然中央中枢机构主张继续盐铁专卖,但是民众意见很大,分分反对,最终盐铁专卖制度被废除。


    议事制度存在,其实就是民主气息的凸显,国有事,大家议,一定程度上原始民主的遗风,对君主的独断专行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决策的失误。


二、封驳制度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建立之后,君权和相权,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就如影随形的伴随一个朝代左右,明之前历朝历代基本都在解决这两对矛盾。


     在削弱相权上,以汉武帝为分水岭,汉武帝前,丞相专门负责国家大事,权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君主都不易干涉,这也算是对君权的一种限制了。汉武帝之后,中外朝制度,尚书台等开始让相权名存实亡。三省制度,再到三省六部制度,封驳的存在,可以一定程度防止君主的过失行为以及政治上的不合法行为。从唐朝到明之前,这种封驳制度一直被当时政府和君主尊重使用。不得不说这对君主也是一种限制。


三、守法的传统


     罗马法有习惯法和成文法,中国也有,历朝历代制定的法典,律令,就是当时的成文法。前朝或者先皇遗留下来的传统,就是习惯法。


   其实在君主政体的国度里,无论是成为法还是习惯法,都可以作为当时的纲纪政事,维持一个国家的根本。贤明的君主一定是守法的,不会因为感情用事而置法典律令不顾。唯一的特殊情况就是,法律先制裁,然后君主利用其特赦权力来补救。


四、台谏制度


    为了让君主少做错事,成为合法君主,历朝历代又设置了台谏制度。御史台主要职务就是纠察官邪,肃正纲纪,有时候御史也得言事。


   台谏制度的存在,会让君主在某种程度上不能无法无天,虽然最后的独断权力在君主手中,但谏官的存在会让君主有所顾忌,有所收敛。像魏征,包拯都是很好的谏官。


五、敬天法祖的信仰


    敬天,是遵从自然规律,在天人合一基础上的哲学观。法祖是法祖宗成宪。一般情况下,后面君主,如果不能创新,那就要保守祖宗之法,不使朝代消亡。


    这一制度要辩证看待,好处就是可以让君主安分守己,不作意外的过举。不好的地方就是难以创新。多少君主的意愿在这种信仰之下,不敢有所创新,只能唯唯诺诺的继承祖业。


    综上,从秦到明之前,国有大事,君主难以论断,就会采用群议,其命令就会由中书舍人审核在前,给事种封驳于后,尚书方能执行。其所作所为还要符合法度,否则台谏官就会出现。这一系列的程序,都是约束君主之利器。在这样的程序之下,说是君主政体没啥异议,说是君主专制,未免对不起这一套程序。看待历史就是用唯物史观,辩证的看待,不能以偏概全。用历史上少有的偶然的畸形状态,变态的君主,来认定整个历史,实属不应该。明清之后,近六百年的历史,限制君权的程序被一点点废除,朕即国家的君主专制也就名副其实了,要不然也不会有君主专制的不断加强!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一周闲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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