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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举个例子:
某大型超市开业,供应商蜂拥而至。某弱势品牌与该超市的谈判非常艰苦,对方要求两个月的账期,谈判进入了僵局。
一天,市场采购主管打电话,希望对方能够提供一套现场制作设备,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该公司恰好有一套闲置,却没有痛快答应,而是这样回复采购主管:
“我会尽力帮忙,在最短的时间给您答复,但您能不能给我一个比较正常的货款账期呢?”
最后,该公司赢得了一个平等的合同。
谈判的目标之一是求得双赢,那么在具体的谈判中,销售人员就需要在某些方面作出妥协和让步。
但作出妥协并不是不加思考的风险性投资,如案例中的销售公司,一个小小的妥协可能涉及整个战略布局,也就是说,草率妥协和寸利必争商者都不是明智之举。
作为客户一方,总是希望以最少的钱买最多的产品,就总会想方设法要求销售一方作出妥协、提供实惠。
作为销售一方,总是有一个作出让步的价格或利益底线。作出妥协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时机原则
在适当的时机及场合,作出适当的妥协,以充分发挥妥协的作用。
2.目标价值最大化原则
这不是要求谈判中的所有目标价值都要最大化,而是说要努力实现重要目标的价值最大化,在这个基础上适当争取其他目标价值;
同样,妥协也主要体现在次要目标上。因此,要避免重要目标过多,以免顾此失彼,自相混乱。
3.清晰原则
即对妥协的标准、对象、理由、具体内容以及实施细节等,都准确、明了,以免因妥协和让步导致新的问题和矛盾。
4.不回报不让步原则
谈判最终的目的是维护利益。
在妥协的时候,仍然要坚持有所回报,至少是均等地获取回报。善意妥协未必能够使对方感动,主动简化谈判或降低谈判难度,反而会给对方以更大让步的暗示,使得对方寸土不让。
因此,当对方要求妥协时,应该索取必要的回报,否则不如不让。
5.刚性原则
不要让自己的妥协看似毫无止境,要明确自己的最大的妥协价值,限制妥协的幅度和范围。
在这5项原则中,其中一项原则是不回报不让步原则。
实际上,谈判就是一个双方通过妥协达到价值交换的过程。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妥协就等于交换。
曾经有销售伙伴分享过这样一个案例:
客户方谈判代表向销售方提出一项要求,销售方不接受,只是坐在谈判桌后摇头,客户方代表一急,脱口说“那你们需要什么,可以拿来交换啊”,也就是说,没有交换,就没有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