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段永平的两句话,进行辩证法展开。
第1句
段永平:作为一个群体,消费者绝对是理性的。但这种理性不是每时每刻体现在每一个消费者身上。他的体现会表现为不好的东西最后一定不会卖得好!不过,这并不会让好东西自然变 得好卖。好酒也怕巷子深啊。
好酒,需要的性质,巷子,可能的性质。需要和可能构成了一组正反面,需要要走向可能,可能要走向需要。
人有这样的需要,让他更方便的得到和满足——就要巷子浅——要让这产品随处可见、随处可买到。
需要对可能是放大的性质,可能对需要也是放大的性质。但是当产品没有足够好的时候,则可能对产品的放大,就远不如对好的产品的放大。同样,当产品足够好的时候,则对可能也进行了较大的放大——到处可以买得到。反之,当产品不够好的时候,则对可能放大的就比较小——只有个别地方买得到。
消费者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可能来作决策的,但人的需要和可能都是个性化的,所以,就不存在一把公共的尺子来衡量理性——因为各个人的尺子都不一样、用这把尺子去量时,就显得有些人是理性的、有些人是不理性的,有时是理性的、有时是不理性的。
需要是要有个东西来触发的——这正是营销的作用——触发并放大这种需要,并放大对应的可能——使需要和可能正反面兼具,从而使人从知走向行。
第2句
段永平:“本分”,大概就是该干嘛干嘛,该是谁是谁的意思。 要想搞明白什么是本分,也许要从什么是不本分来看。
这是辩证法从反面来定义和评价的原则——本分的东西,要从反面——不本分的东西,来进行评价和定义。像上面的例子,从对方的“可能”能做得多好,就可以看出对应的“需要”有多好,反之亦然。需要和可能最终是要达成某种平衡的。
只要排除掉了反面——剩下得到的就是本分了。
该干嘛——这是知的性质,干嘛——这是行的性质,该是谁——这是知的性质,是谁——行的性质。
所以,本分,就是知行合一。本分就是知和行的正反面兼具。本分就是知要走向行。所以,知行不合一,就是不本分。
这是在知上的本分、这也是对自己的本分。这种知和行,表现在对人上,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应施于人”。
巴菲特:我们的理念就是,假如我们和 他们对调位置,我们希望怎么被对待,那我们就怎么对待他们——你只要停 下来想一下,就会发现这很简单。
把这个原则,做到了,就是本分。这是在行上的本分、这也是对人的本分。
所以,综合这两种本分,就得到了最高境界的本分,
1、发现人之长。(这是用人之长的必要条件和前提条件,而自己也希望被别人发现自己之长)
2、用人之长。(因为自己也希望被别人用自己之长。)
3、成全人。(因为自己也希望被人成全。)
这就是通过成全人、最终成全了自己。而成全人,又要从对方的需要和可能出发——也即对方认为的价值出发,只有这样才能成全人。这是一个人最大的本分——这样的人只要不死,就会被人捧到高不可及的位置——比如,刘邦。
1、一句——如之奈何,发现人之长、用人之才,制敌之短。
2、一句——大丈夫当如是,这是成全人、最终也成全了自己——自己也成了最大的大丈夫——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