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遭继父性侵,母亲置之不理,自己长期抑郁:如何理解诺奖得主门罗的家庭悲剧?对父母们有何教益?

文摘   2024-07-16 15:35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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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诺奖得主爱丽丝·门罗第二任丈夫性侵继女。门罗拒绝承担保护女儿的责任,导致安德丽亚独自承受恐惧、痛苦。

父母们可以从这个巨大的悲剧中获得什么教训、警示?


01

加拿大著名作家、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爱丽丝·门罗于今年5月去世。

近日,她的小女儿安德丽亚·罗宾·斯金纳在《多伦多星报》上发表文章,称自己在9-14岁期间,遭到母亲第二任丈夫杰拉尔德.弗拉姆林的性侵。母亲在知情后,没有同情和支持女儿,导致她一个人孤独地承受恐惧和痛苦。

弗拉姆林是个惯犯,他不仅性侵继女,对其他儿童也有猥亵行为。在他因猥亵罪被判刑后,门罗仍然对他不离不弃。按她的说法,自己“太爱他了”,“不能离开他”,“不能否认自己的需要”。

另一方面,作为母亲,门罗至死也没有与女儿联络、和解。她把丈夫性侵女儿视为“你们之间的事情”,与自己“毫无关系”。

对于丈夫,门罗可谓痴情的爱人;而对于女儿,她堪称一位冷酷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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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的讲述理所当然地引起了世人的震惊和对门罗猛烈的批评。正如加拿大出版人琳达.里斯女士所说,“没有任何藉口可以为她辩护”。

世界各地的许多门罗书迷感受到强烈的情绪冲击,失望、沮丧,甚至愤怒,质疑她的书还是否还值得读。

从童年时代性侵的发生,到母亲去世后坦然讲出自己的痛苦经历,中间是漫长的30多年的时间。安德丽亚说自己“一直独自承受痛苦,患有贪食症、失眠、和偏头痛”。她的人生轨迹也因此改变。

她曾经长期不敢把遭受继父性侵的事告诉母亲,因为惧怕母亲责怪。而母亲也一直没有察觉。

事情败露之前,继父威胁、恐吓她;事情败露以后,则反咬她,推责于她——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她在第一次遭受性侵后,告诉了继母。继母转告了父亲,但父亲没有去找性侵犯讨说法,甚至没有把如此严重的犯罪告诉前妻,还在假期继续让女儿去与前妻和性侵犯一起生活——说他这是把女儿往狼窝里推也不为过,导致性侵得以持续。

安德丽亚的遭遇,父亲与母亲一样难辞其咎!

遇到这样不负责任的父母和禽兽行径的继父,是安德丽亚的大不幸。

正如琳达所说

在整个事件中,所有的成年人都成了帮凶。他们背叛了九岁的女孩。他们的沉默和不作为本身就是告诉小姑娘,大人们不相信你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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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责门罗(以及她的前夫、女儿的父亲,和性侵犯),同情她女儿,都是人之常情。在此之外,我更关心的是,对未成年,尤其年幼子女的安全负有保护责任的父母们,可以从这个巨大的悲剧中获得什么教训、警示?

要知道,儿童性侵的发生比例是很高的,而关注程度严重不足,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以及采取预防和保护措施。

一项对217项研究的综述发现,世界上每8名儿童中就有1人 (12.7%)在18岁前遭受过性侵害。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估计,在15至19岁的女孩中,有1/20(约1300 万)曾经历过强迫性行为。

国内的情况如何呢?

据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方向明在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的一项报告中称,其研究文献中提及的女童被性侵的比例为7.5%~11.5%,男童被性侵的比例则是6.5%~9.6%。如果按照最高比例来算,中国可能有至少超过2000万被不同程度性侵的儿童。

这个数量比很多国家的总人口还多,犯罪和痛苦不可谓不广大。

另一个值得引起高度重视的事实是,大多数性侵是由受害者认识或熟悉的人实施的。有研究报告称, 这个比例超过70%。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关系 | 为了孩子,触礁的婚姻离不离?其中谈到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孩子要面临的各种不测的风险。其中就包括了被母亲的男朋友或者再婚丈夫性侵的风险。

实际上,在我的咨询工作中,也接访过多位被母亲的男友或者再婚丈夫性侵,因此情绪崩溃、抑郁、试图自杀的少女和成年女性。

有的母亲在知道知道男友、丈夫性侵女儿后,选择了捍卫和保护女儿,也有一些女性选择了否认或者忍气吞声,继续留在与性侵犯的关系中。

还有的女儿为了安全和生存,以及出于保护母亲及其婚姻,选择了痛苦地忍耐,而不肯告诉母亲,自己背负一生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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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像门罗那样处理家庭悲剧的方式并非绝无仅有,而是一些女性在相似情况下也会采取的做法。

只不过,门罗的故事被公开传播了,而她又是一位有着巨大影响力的人,所以引起了世人广泛的关注和议论。

人们对门罗的失望和愤怒,主要也是源于对她著名作家、诺奖获得者的崇敬,和一厢情愿的想象,觉得她不该做出那些行为。

实际上,抛开她文学创作成就和巨大的声望,从她处理整件事情的方式看,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女人。甚至,她连很多普通女人都有的舔犊之情和是非观、正义感都不具备。

她的反应与做法,与她的观念和认知有关。

在女儿向她袒露遭到继父性侵的同年,门罗出版了作品《公开的秘密》。这本小说集的最后一篇名为《破坏分子》。小说讲述了儿童长期遭遇性侵犯的经历及心理创伤,而一位带有母亲色彩的成年女性选择了对此视而不见。

这不正是她自己的做法吗?

也许,她把女儿视为了她婚姻的“破坏分子”。

作为一个母亲,门罗显然忽视并且没有尽到对自己女儿的安全保护之责。她独自外出,把9岁的女儿和一个不是女儿爸爸的男人单独留在一起。

这说明她对男人,对人性还是不够了解。

这都不是引狼入室的问题,而是直接把羔羊放到狼的嘴边。

女儿被丈夫性侵多年,她一直不知道。要等到多年以后女儿写信告诉她。这是多么的粗心和失察!按说不该发生在她这样一个观察和描写人那么细致入微的大作家身上。但事实就是这样。

她在知晓女儿被丈夫性侵之后的反应和做法,显示了她的冷漠和自恋——她没有安慰被她丈夫性侵的女儿,而是感到自己受到了伤害,一心关注的是自己的感受和需要。

在丈夫被判猥亵罪之后,她仍然和对方在一起。与其说是她所谓的爱,不如说是一种迷恋——这表明她在精神、情感上多么依赖对方,而不独立。

以上对门罗的评价,只是就事论事,仅仅针对她作为母亲的一系列行为表现,不否定她个人及她的整体人格,更不否认她的文学成就。

毋宁说,我对她有同情。

这不可能是她主观希望发生的事情。


05

包括琳达.里斯在内,很多人觉得难以理解她留在婚姻中的做法。

人们觉得,她不是普通女性。以她的能力和声望,她不需要依赖对方。

这是看到了表象,也是人们的主观推断。

无论外人觉得多么难以理解,门罗选择背后的根本原因只有一个:那是她觉得自己可以采取的最佳做法。

人在面对巨大压力和困境时,可能做出与平时道德观念不符的决定。从心理和情感的角度出发,她有在那种情境下自身的困难和无助。

一方面,她可能不愿意相信自己选择的伴侣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这涉及深层次的否认和自我保护机制。

毕竟对方是她从年轻时就一直那么迷恋、依恋的一个男人。

另一方面,她可能在情感上依赖这个人。这种心理上的依赖和恐惧可能促使她选择容忍和继续与丈夫生活在一起。

此外,家庭内部的权力关系和情感纽带也可能影响她的决策。

也许门罗觉得自己没有足够的权力来对抗丈夫,或者,她担心丈夫承受不了。

安德丽亚讲到,包括她的亲生父亲在内,家里人一度都很担心弗拉姆林会自杀。担心丈夫自杀,或许也是妨碍门罗离开的原因。

第四、在许多情况下,受害者和其家属可能缺乏足够的社会支持系统。这种缺乏支持的环境可能让门罗觉得无从求助,无力对抗家庭内部的问题,只能选择忍耐和继续生活在一起。

身为名作家、大众偶像,是门罗的优势,也可能是她的劣势。

不同于普通女性,她有声誉等更多的因素需要考虑和担心失去。同样的原因也可能妨碍她找人倾诉、求助。

再者,门罗可能面临严重的道德和价值观冲突。

作为母亲,她应该保护自己的女儿。但作为妻子,她可能觉得有责任维护丈夫和维持婚姻。这种两难的道德困境可能让她在决策时感到无所适从,最终天平偏向了她觉得对她更重要的丈夫。

所以,理解吧。理解当事人有自己不得不然的苦衷,以及诸多的不足为外人道。


06

门罗家的悲剧令人唏嘘,但已然成为过往。安德丽亚以及门罗自己,也包括门罗前夫和他们另外的子女,都因为这件事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痛苦和折磨。

安德丽亚说,她讲述这个故事,目的是希望人们更加平衡和如实地了解这位伟大的作家。

我理解,她并不是为了控诉而控诉。如果是这样,那表明她已经超越了她个人的遭遇。

值得祝贺!

那么,在我看来,这个悲剧可以给人什么启示?父母们可以从中获得有哪些教益呢?

首先、在子女成年、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之前,最好不要离婚。

第二、如果一定要离婚,那么,在子女成年之前,最好不要恋爱、结婚。

第三、如果一定要恋爱、结婚,确保对方没有机会单独和孩子相处,以免造成实施性侵的机会。

绝对不要存有侥幸心理。性侵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甚至可以在你在同一个场域,在你的眼皮底下发生。

谁能保证共同生活的情况下,一刻不离地看着孩子呢?

第四、早早教会孩子性安全,以及自我保护的方法。

作为单亲妈妈,需要明确并告诉孩子,叔叔、继父不是不是爸爸,孩子与他们的界限,同与父亲之外的其他男性一样,绝对不可以有身体的接触。

第五、保持觉察。留意任何蛛丝马迹,一旦发现,及时询问孩子,并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不让性侵犯有第二次机会。

第六、成年人和儿童、青少年发生性行为,在法律上无可争议,就是成年人的性侵,由成人单方面负全部责任。

必须拒绝弗拉姆林那样的狡辩,拒绝把责任推给孩子的做法。

第七、性侵就是性侵,是刑事犯罪。一旦发现,及时报警,让性侵犯受到应有的惩罚,还孩子公平、正义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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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上观点是以孩子的安全为中心的,意味着成年人需要忍耐和做出一些牺牲。

在我看来,这是应该的。

毕竟,孩子是父母决定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父母对孩子具有无言的承诺。在孩成年之前,父母对孩子的安全、健康负有责任。

父母双全的家庭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我主张在孩子未成年之前,父母最好不要离婚——当然,出于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有分歧也不要吵吵闹闹。

另一方面,我的相关看法也基于对人性的理解。

并没有固定不变的人性。人的内心,都是天使与魔鬼并存。在一定的条件下,人的欲望可能淹没良知和理性,呈现出魔性、兽性。

门罗看到和爱的是弗拉姆林天使的部分,而当他有机会单独和年幼的继女相处时,他展现了他的魔性、兽性。甜蜜爱人是他,儿童性侵犯也是他。

谁也无法保证,一个与儿童没有血缘关系的异性成年人,在单独与儿童相处时,绝对不会产生欲望并付诸行动。所以,出于对未成年孩子绝对安全保障的需要,宁肯不相信任何异性,不要创造机会让父亲之外的异性成年人与孩子单独相处。

另外,我认为,伤害了别人、犯罪了,就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性侵犯不被追责,公平、正义不张,那对孩子的伤害不亚于性侵本身,会导致更深的绝望和恐惧。

最后,可能与大多数人的看法不同,在让性侵犯承担罪责以后,无论是否与之分手,我都抱理解和支持的态度。如果仍然依恋对方,未尝不可以继续在一起。

说到底,人非圣贤,都不完美,行差止错在所难免。

犯错、犯罪的人也需要爱和接纳。

恨罪与爱人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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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彭小华丨编:青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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