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败退台湾后,一岛孤悬,危机四伏,蒋介石政权一时内外交困,朝不保夕。为了维持统治,整个50年代,台湾都笼罩在一片白色恐怖之中。
国民党浙江省主席陈仪案是比较有名的事件,但陈仪是1949年在上海就被捕的,只是1950年6月于台湾以阴谋叛乱被处决,因此不列在本文的案件里。
在法律层面,蒋介石政权早就做了准备。1949年5月19日,由台湾省政府和省警备司令部出面,联合颁布了戒严令。
戒严令规定,自1949年5月20日起,台湾全省实行戒严,居民无论家居外出,皆需随身携带身份证以备检查,否则一律拘捕。
戒严期间,如有造谣惑众、聚众暴动、扰乱金融、抢劫抢夺财物、罢工罢市扰乱秩序、鼓动学潮、破坏交通通信或盗窃交通通讯器材、妨碍公众之用水及电气煤气、放火决水发生公共危险以及未受允许持有枪弹及爆烈物等行为之一者,一律依法处死刑。
当时谁也不曾想到,这个戒严令颁布之后,竟然会一直延续实施达38年之久。创下了世界史上戒严时间最长的纪录。
一个多星期之后,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又进一步颁布了《戒严期间防止非法集会、结社、游行请愿、罢课、罢工、罢市、罢业等规定实施办法》、《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杂志图书管理办法》两款法令,规定非经许可不准集会结社、禁止游行请愿、罢课、罢工、罢市、罢业等一切行动,对新闻杂志图书舆论界进行严厉控制。
后来,我们耳熟能详的金庸小说在台湾地区无法出版的故事,也是由这部戒严令所致。直到1979年,台湾地区才出版了第一部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
执行戒严令的机构叫警备总司令部。这个名字我们听来没啥感觉,但对于台湾地区的老百姓来说,那就是谈虎色变的名词“警总”了。
1958年5月15日,警备总司令部成立,原来的台湾防卫总部、台北卫戍总部、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台湾省民防司令部等单位全部撤销,所有业务都并入新成立的警备总司令部,使得警总位高权重。
1950年4月26日,台湾“立法院”通过《修正惩治叛乱条例》,由刚复出的蒋介石亲自颁布。
1950年6月13日,蒋介石又颁布了《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
匪谍就在你身边!
检举匪谍人人有责!
知匪不报,与匪同罪!
宁可使一家人哭,不可让一路人泣。
一时间,诸如此类的标语充斥街头。车站、市场等公共场所常常贴出红字布告,内容是当天被处决的匪谍的姓名、年龄、籍贯等。
翻开1950年的《中央日报》,呛人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匪谍×××等数犯,昨日枪决伏法”的大字标题,一周要出版好几次。
尤其是,所有电影院在放映电影之前,必须先在银幕上打出几个字的口号:
通匪者死!
1、中共“台湾省工委”案
1949年10月,由蔡孝乾领导的台湾省工委在成功大学、台湾大学商学院、基隆中学等处的分部,相继被国民党破获,多名负责人被捕。
1949年11月5日至7日,台湾工委高雄市工委会所属工农学运各支部人员谢添火、庄识宰等18人,蔡国智、丁开任等人名,梁清泉、何玉麟等9人先后被捕入狱。
1950年5月13日,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蒋经国亲自出面,宣布破获了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蔡孝乾、陈泽民、洪幼樵、陈志忠等被捕,其属下80余单位全部遭破获。
蔡孝乾
被捕后叛变,造成包括吴石在内的400多名共产党人和进步人士被逮捕,导致台湾工委下属组织全部被破坏。
叛变后,蔡孝乾加入国民党,任台湾当局防务部门保密局设计委员会委员。1956年任台湾当局情报部研究室少将衔副主任兼司法行政部调查局副局长。1982年10月在台湾病死。
2、国防部参谋次长吴石案
1950年6月10日,台湾国防部高等军法会审庭以为中共从事间谍活动,触犯惩治叛乱条例的罪名,将国防部参谋次长吴石、第四兵站总监陈宝仓中将、陆军上校聂曦及担任联络的朱谌之处决。
吴石是1947年被华东局策反的,1948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了将军级潜伏者。解放时,组织上请他考虑是留在大陆,还是继续去台湾潜伏,吴石选择了去台湾继续战斗,只是把大儿子、大女儿留在了大陆。
朱谌之,女党员,是华东局派往台湾负责与吴石联络的。
1973年,我国国务院追认吴石将军为革命烈士。
3、谢瑞仁案,麻豆事件
坐牢时间最长的一名政治犯
谢瑞仁案,又称为麻豆事件。
1950年5月,台湾当局以共同意图颠覆政府的罪名,将台南县麻豆镇镇长谢瑞仁等33名地方人士逮捕。
1950年9月30日,谢瑞仁、蔡国礼、张木火3人被判处死刑。孙清诰、李国民、林书扬、钟益、陈水泉、黄阿华、王金辉、李金水、蔡荣宗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郭天生、郭耀辉、庄顺田、吴登篡、侯颖川、柯士秘等18人被判处10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陈丁弟、李清泉等6人以知情不报被判处1年徒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林书扬,后来写了一本书叫《从二二八到50年代白色恐怖》,他在狱中度过了漫长的35年囚徒岁月,直到1984年12月17日方得以假释出狱。
林书扬,堪称台湾地区历史上坐牢时间最长的一名政治犯。
4、李友邦、严秀峰夫妻案
李友邦,台北县人。日据时期到大陆求学,黄埔军校二期生,抗战期间在闽浙一带组织台湾义勇队抗日。光复后回到台湾,任国民党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
1950年2月18日,李友邦的妻子严秀峰被捕,台湾当局以参加匪帮组织的罪名判处妻子15年徒刑。
1951年4月,李友邦也被捕。
1952年4月22日,台湾当局以参加匪帮掩护匪谍,意图非法颠覆政府的罪名,将李友邦处死。
1965年2月16日,严秀峰15年刑满释放。
1971年,严秀峰创办世界翻译社,协助全台中小企业与国际接轨,赢得祖母创业家的美名。
2015年6月14日,严秀峰逝世于台湾,马英九亲自前往现场参加公祭仪式。
5、郑臣严案
中共台湾工作组
郑臣严,在台湾省警政机关任职,1950年1月至2月间被台湾省保安司令部逮捕,全案牵连者达29人。
1950年6月24日,保安部军法处以匪谍罪将郑臣严、王隆煜、林范、龙道典、龙亚电、方飞等6人判处死刑。吴作枢、陈华、李维特等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郑臣严,是李克农组织的中共台湾工作组的成员。台工组是金门惨败后,由李克农亲自组建的情报系统,为解放海南岛、舟山群岛收集情报的组织,共1500余人。
6、陈昆仑案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1950年,陈昆仑和许聆晋等参加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被台湾省警务处和刑警总队逮捕,全案涉案被捕者40余人。
1950年7月19日,当局以匪谍罪将陈昆仑、许聆晋、谢信通、陈辰及陈炎新等5人判处死刑。陈进财、谢添等19人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或管训。
1950年,国民党搜获北港地区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成员名单。1951年12月,发起人陈明新被捕,1952年1月,北港地区的组织成员全部被捕。
1952年5月10日,陈明新、陈嫣居、张留、陈越、蔡梱被军事法庭以叛乱罪判处死刑,张有义、陈尾定、陈孝、张明、蔡金河各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陈象被判处10年徒刑,蔡秋桐、谢秋波、张篡被判处感化3年。
1951年5月,台中地区的63名地方人士因参加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被国民党当局拘捕,其中张伯哲、陈福添、邓锡章、李炳昆、陈孟德、李继红、简庆云等7人被判处死刑。王如山、陈列珍、吴约明等1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敏宗等44人被判处5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952年6月,游陈川发展组织宜兰县中兴纸厂的台湾民主自治同盟,被国民党发觉,组织成员相继被捕。
1953年3月,军法处分别以“包庇和窝藏叛徒”、“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和“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或纵容之”的罪名提起公诉,陈阿井、游陈川、杨连坤、罗清山、游祥枋、赖壮彬、简文宪等7人被判处死刑。
7、其他
1950年代初,以“匪谍”罪被台湾当局处死的还有刘秋波、张金炉、汪声和、李朋、廖凤娥、裴俊等多起。
以“叛乱罪”被杀的,还有立法委员刘心如、招商局海辰轮船长张丞烈。
以“通匪”罪被杀的,还有台电总经理刘晋钰、新竹警察局长许振庠、台中警察局长何颢等。
重判死刑
1957年夏,为向美国表明其反共的立场与决心,台湾当局对已判案件加重重判,处以极刑。当局将陈行中、黄藻如等34名非死刑政治犯秘密处死,这批人被捕时间均为1950年前后,原分别被判5至15年不等的徒刑。
至于以“匪嫌”名义,送往台北青岛东路军人监狱、台东绿岛,或用麻袋捆扎丢到海里喂鱼的,更是不计其数。
彭孟缉
黄埔五期生,二二八事件的镇压者,他所领导的保安司令部保安处游查组,以抓人破案为升官发财的阶梯。
彭孟缉后来接替桂永清,爬升到了参谋总长的高位。1997年病死。
陈天民
台北的一位化学工程师陈天民,江苏靖江人,他对来投奔他的乡亲说:台湾都快解放了,你们还来这里干什么?
仅此一句话,陈天民就判刑了15年。
李政道的母亲和哥哥
诺贝尔奖得主李政道的母亲张明璋,和后来曾担任中兴大学校长的哥哥李崇道,因在淡水家中留宿了一名广西大学时的同窗。
被以“掩护匪谍”罪入狱,关了28天。
汤姆历险记
阅读马克吐温的小说《汤姆历险记》也会被当成思想左倾的证据而遭逮捕、判刑、抄没家产。在特务看来,马克吐温和马克思是一家人。
《时报杂志》创办人、香港《新闻天地》主编童轩荪,就是这种何患无辞的受害人。
8、孙立人案
和上面的那些案件不同,孙立人案是一起内部的政治斗争事件。
孙立人清华毕业后留学美国的普渡大学,后转入弗吉尼亚军校,因此有美国背景。
1950年代初,为讨好美国,争取美援,孙立人被任命为陆军总司令兼台湾防卫总司令。
但是,孙立人后来与蒋经国发生矛盾,当时蒋经国任国防部总政治部主任,孙立人抵制在军队中设立政工制度,阻止小蒋插手军队。
而且,作为亲美派将领,孙立人与美国关系密切,蒋氏父子担心他在美国的指使下另有图谋。
1950年代中期,台海局势稳定下来之后,孙立人的作用就消失了。
1954年6月,蒋介石下令免去孙立人陆军总司令的职务,改任总统府参军长。
1955年6月,以其部下郭廷亮的匪谍案为由,蒋介石将孙立人秘密拘捕。
1955年8月20日,以“纵容部属武装叛乱”、“窝藏共谍”、“密谋犯上”等罪名,蒋介石下令免去孙立人的参军长之职。
由陈诚、何应钦、叶公超、王云五等九人组成调查委员会,专门查处孙立人案,公布了长达1.6万字的调查报告。
该报告没有提出直接确凿的罪证,但孙立人还是因为这桩莫名其妙的共谍案被软禁达30多年之久。
直到蒋经国死后,孙立人才有机会公开露面。而当时受此案牵连的凤山陆军官校第四军官训练班的同学会也有数百人被捕。
9、雷震案
这也是一起利用匪谍罪来铲除反对势力例子。
雷震,国民党元老之一,1949年随蒋介石去的台湾。
雷震倾向于西方的自由民主思想,对蒋介石的家天下及违法选举等极为不满,经常在自己主持的《自由中国》半月刊上发表文章,进行批评与抨击,被蒋介石视为眼中钉。
后来,雷震又联合郭雨新、李万居等组织地方自治研究会,并准备进一步筹组反对党中国民主党。
这就是判党了。
1960年9月4日,台湾当局以“包庇匪谍,煽动叛乱”的罪名,将雷震及其同事傅正、马之肃、刘子英等人逮捕。雷震最后被判处10年监禁。
雷震案之后,被台湾当局逮捕判刑的知识分子还有殷海光、柏杨、李敖等人,但这些都是60年代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