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中使用的英语教材是译林出版社出的。
我之前跟大家分享过一篇文章,就是如何让我女儿学英语的。因为需要给她提供帮助,所以她学习的每一篇文章,我也都仔细看了一下。然后就看到一个问题,其中有一篇文章的开头第一句是这样写的:
Last year, I had the chance to study at a British secondary school as an exchange student. (I stayed with a lovely host family and went to school with their son, Daniel. We were both in year ten and we got on well. He is learning Chinese and will come to stay with me this year in China!)
让我觉得有问题的是这里的the,这篇文章感觉像是一个演讲,像是在给学校的其他学生介绍这次经历。但是,如果是用the,那就表示作者的这次交换生经历是所有听众都知道的,也就是说所有人都知道作者说这个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机会。如果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么使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所有观众都知道作者的这次经历,哪怕是少部分人不知道,作者这里都应该使用had a chance...
我们在高中学英语的时候,老师无比强调一点,在一个篇章中,类似这种情况初次出现的,应该用a/an的,背后的逻辑就是这个名词不是大家所熟知的名词,第二次才可以用the,就是因为前面介绍过了,大家随后都知道是什么了。
为什么太阳月亮我们要说the sun, the moon,就是因为当我们说太阳和月亮的时候,谁都知道是什么样的太阳和月亮。如果你用a sun, 恐怕地球就要出问题。
包括男女关系中,当一个人说She/he is the one的时候,那也表示这个人就是ta要找的人,是符合自己预设的。所以,当我们给一个名词加the的时候,就表示这个名词是在当前语境下,所有人都知道的一个名词。
所以,既然是教材,我们也要遵守正常的叙事逻辑,而不是特殊的叙事逻辑,否则,学生就会产生困惑。教材初次出现可以用the,考试中又为什么非得让我们选a/an。而且我个人认为,即使事实上观众都知道这次机会,作为教材编写者也不应使用the,原因就是因为它是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