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29年,初步形成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健全保险监管制度体系,监提高管能力和有效性。到2035年,基本形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这也是近十年来,国务院再次系统制定保险行业发展意见了。
财联社电报
具体参考以下链接: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_国务院文件_中国政府网
那么这个若干意见,大概讲了哪些事情?
我们可以简单的归类一下,可以将上述十点信息进一步归纳为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第一,强化监管与风险管理:包括加强市场准入监管、持续监管(公司治理/资产负债联动/分级/消费者权益保护)、整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以及建立风险监管体系(C-ROSS/逆周期监管),依此确保保险行业的稳健运行。
第二,服务提升与实体经济支持:涉及提升保险业服务民生保障水平(巨灾保险/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康保险服务/普惠保险体系)、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以及深化改革开放,通过丰富产品、优化服务、支持国家战略,促进保险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
第三,改革创新与政策协同:包括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强化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以及打造专业监管队伍,通过改革创新和政策协同,推动保险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对于消费者而言,我们可以重点关注第一点和第二点。
这个和我们的利益密切相关,也可以了解未来中国内地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关于第一点,
这里要谈两个方面:1)打击保险欺诈和违法代理退保(这个可以参考之前的文章:律保阁:简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2)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个可以参考最近的文章:律保阁:保险公司可以破产么?可以!)
关于保险欺诈和违法代理退保,这个在《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中已经有了非常明晰的规定,就看谁不怕死往上撞了,一旦被逮着,基本上就是刑事责任:
销售后行为规范的退保管理主要体现在第39条和第40条。第39条提出,任何机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违规开展保险退保业务推介、咨询、代办等活动,诱导投保人退保,扰乱保险市场秩序。这个主要是针对“代理退保黑产”业务的。一些严重的操作,甚至会被列入刑事罪责,譬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等等
而关于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讨论,其实之前笔者讨论过很多次了:
由于这两年行业大环境的变化,不少曾经熟悉的公司纷纷谢幕,譬如安邦变大家,华夏变众瑞,恒大变海港,天安变中汇。虽然,目前已经解散或者重组的保险公司,不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但是近些年的变化趋势,需要我们谨记,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未来在筛选保险产品的同时,也要考虑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风险综合评级。
关于第二点,
其实简单归类为四个方面:
(1)丰富巨灾保险形式,推动政府与市场合作,建立多层次保障机制,扩大保障范围。
巨灾保险之前也写过一些文章:律保阁:极端天气和“巨灾”保险。一般和自然灾害相关,i.e.最近的摩羯台风造成的损失,大家可以通过巨灾保险转移一部分的损失。
(2)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满足多样化需求,促进保险与养老服务协同。
关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这里也简单的解释一下:内地的养老体系有三个支柱,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基本上普及),企业年金(第二支柱,特定的公司,覆盖面小)和个人自愿购买的养老保险。所以,第三支柱其实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但是关于这个支柱的保险产品其实也是很丰富的,譬如税延养老保险(可以抵扣税),个人养老金账户(律保阁:再谈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一些特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等。
那么在这次的若干意见中,国务院也提出了,不仅要丰富养老保险的多样化,还要促进保险与养老服务的协同。而至于养老服务,我们可以参考一些护理养老保险等等,未来也会迎来一波爆发增长的黄金周期。
(3)提升健康保险服务,扩大覆盖面,关注老年人和慢病患者。
我觉得这点其实是第(2)点中养老服务的延伸,未来和健康保险相关的高端医疗,以及健康管理服务应该也会迎来发展的黄金周期。譬如一些TPA健康服务管理公司(参考之前的文章:律保阁:一款马上要下架的专属儿童医疗险:MSH欣生代)。而慢病管理,心理咨询,提供外购药和原研药的服务等等,将在未来变得越来越重要(考虑到我们最近的DRP/DIP改革,参考文章:律保阁:DRG/DIP支付体系改革对我们的影响有哪些?)。
(4)健全普惠保险体系,特别关注农民和低收入者,推广意外伤害保险,优化服务质量。
这里的普惠保险体系,重点在于普惠+体系,因此也不能够简单的归类为大力发展惠民保系列的保险产品。
若干意见中是这么表达的:
实现基础保险服务扩面提质。扩大保险服务区域、领域和群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广泛、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的保险服务。更好满足农民、城镇低收入者等群体保险需求。优化新业态、新市民等保险保障供给。大力推广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发展专属普惠保险。完善普惠保险评价指标。
因此这个普惠保险体系可能会涉及到这么几个方面:1)涉及基本生活风险的转移,譬如意外保险,医疗保险;2)目标群体能够负担;3)确保目标人群,老有所依,老有所医,老有所养,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养老保障和健康保险相关的管理及服务系统;4)特殊保险的发展,譬如农作物保险/牲畜保险/巨灾保险的发展。
总结
相信时间,相信正确,虽然现在行业处于底部,举步维艰,但是方向正确,走出底部仅仅需要的是时间!当前,保险行业正经历一场深刻的调整,聚焦于风险管理、客户需求和科技创新。目前的调整方向不仅符合市场发展的趋势,更是应对未来挑战的必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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