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可以破产么?可以!

财富   2024-08-19 22:30   中国香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8月2日发布,已原则同意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国家进入监督管理局关于安邦的破产批复

在五年前,讨论起来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破产的话题,相信评论区里一定会吵起来。

大部分人的观点,参考《保险法》第89条及92条,或者《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得出的结论都是保险公司不可以破产,不能破产,不会破产。

譬如《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譬如《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关于这部分内容的讨论,可以参考我之前写的文章。

律保阁:易安保险破产重组,保险公司破产会怎么处理?

易安财险的这个破产案例正式进入大家视野的时候,这种预期正在被慢慢打破,大家开始发现,原来保险公司真的是可以破产的!这个感觉就好像我们之前说的816汇改,在汇改之前,6.8一度被认为是美金兑人民币的汇率底线。汇改之后,铁底变成塑料底,大家的预期也就发生了变化。

以及 律保阁:恒大理财的暴雷会影响恒大人寿么?

这里必须明确一点,保险法第92条并没有做任何兜底性的承诺,“指定受让机构”≠“保险公司不可以破产”,“维护合法权益”≠“受让机构必须兜底”。相反,《保险法》92条明确了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或者被撤销的!只不过,经营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破产/撤销以后,必须要有其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管/受让。这么做的主要目标是为了维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这两年行业大环境的变化,不少曾经熟悉的公司纷纷谢幕,譬如安邦变大家,华夏变众瑞,恒大变海港,天安变中汇。

虽然,目前已经解散或者重组的保险公司,不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但是近些年的变化趋势,需要我们谨记,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的!

随着安邦保险正式进入破产程序,相信 #保险公司能否破产 的争论,不再是一个值得辩论的话题了。

HKET 破产清算获批

另外参考最新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应当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为原则确定

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四点:1)监管不会无限制兜底;2)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应该是维护中小保单持有人的权益为原则;3)目前是为了维护保险市场问题;4)需要结合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状况来确定救助的力度。

未来随着预定利率持续下降,可以预见的是,分红产品大概率会是接下来保险市场的弄潮儿。分红产品,往往意味着:1)更高的预期收益,以及2)更低的保证收益,3)不确定的分红水平,4)投资者要和保险公司一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未来选择保险产品不仅仅要看性价比或者预期收益率,还要考虑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以及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在C-ROSS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可以更好的反馈保险公司动态风险管理的能力。除此以外,保险公司能否持续盈利,也代表着其造血能力的强大与否。

相信以上两个指标,可以在接下来的周期里,帮助大家更安全的筛选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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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保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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