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性官僚:公共行政理论与研究方法的述评|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文摘   2024-12-02 22:51   浙江  
代表性官僚:公共行政理论与研究方法的述评

摘要

代表性官僚(representative bureaucracy),因其涉及政策执行过程中公共资源向长期弱势的群体(例如少数族裔、女性)倾斜进而达到提升社会公平公正的目的,成为公共行政学科理论前沿的重要课题之一。自1944年Donald Kingsley的《代表性官僚》成书以来,公共行政学界极大地推进了对该理论的研究,包括深入探讨官僚代表性与社会影响的因果机制,并通过严谨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提供丰富的实证证据。本文深入地评述了代表性官僚理论的主要定义、概念与假设,并创新性地对近年来代表性官僚理论的新近研究成果按照三个模块进行系统的整理:被代表群体的社会或身份特征,被动性与主动性代表之间的转化和制约条件,以及检测理论问题的研究方法和设计。与此同时,本文也对代表性官僚在中国语境下的理论探索与实证研究的发展进行了梳理。


作者简介:

梁珈琪,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城市规划与公共事务学院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

李俊,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城市规划与公共事务学院公共行政系博士生


文献来源

《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2021年第10期



一、引言


政府公务员(或公共行政官僚) 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保证公共资源在服务对象人群中公平公正地分配和影响政策最终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效率和有效性之外,公平是公共行政研究与实践中的第三大支柱性概念。与此同时,无论政体,在大部分情况下,国家的政策往往由通过行政任用而非选举渠道产生的官僚实施或是执行。这使得职业化官僚能否忠实执行政务官制定的政策或是忠实反映选民的意见成为政治体系民主性研究持久争论的焦点之一。


在此制度现象下,代表性官僚理论的产生,被广泛认为是上述问题的重要解决之道。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如果政府人力资源体系能渐趋多元化,公务员在社会或者身份特征上趋同公共政策服务的对象(特别是长期弱势的社群,例如少数族裔、女性),就能缓解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官僚缺乏问责性的问题。总体而言,政府官僚积极地向与其共享社会或身份特征的社群提供服务的理论猜想和假设得到广泛的验证。一方面,提高公务员体系的代表性或能提高政府工作准入机会的公平性和增加被代表社群对政府的支持或肯定。但另一方面,有学者顾虑到一旦合理化代表性官僚,公务员是否会更注重为那些与其具有共性的社群谋求政策利益而非追求普遍的社会公平,从而造成公共资源向某一社会群体过度倾斜和损害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平性原则。


过去数十年以来,这场本质上是规范主义之争的讨论加深了学界对政府官僚在政策资源分配过程中的行为模式的认知,促使了公共行政学者从事深入的理论探讨和严谨的实证研究以检验各自的论点和假设,以及增进了公众和施政者对民主体系中政府问责性与责任度的关注。在以下部分,本文将系统性地评述代表性官僚理论的主要定义、概念和假设等经典概念与理论架构。与此同时,本文创新性地将学界最新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发展归纳为三个模块并进行评析:被代表群体的社会或身份特征,被动性与主动性代表之间的转化和制约条件,以及检测理论问题的研究方法和设计,从而清晰地展现了目前代表性官僚领域的前沿研究成果和思考。本文还回顾了代表性官僚研究在中国语境下的理论探索和实证成果。虽然代表性官僚理论在中国语境下有着高度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目前本土相关的研究在上述归纳的三大模块上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代表性官僚理论:定义、概念、假设

英国学者Donald Kingsley被广泛认为是代表性官僚理论框架和概念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他提出了英国公务员体系本质上是脱胎并服务于中产阶级和社会精英阶层的观点。由于公务员大多受训于由传统统治阶层意识形态控制的院校,英国统治阶级因此保证政府官僚在政策执行中能反映该阶层的利益与意图。相较Kingsley更注重社会阶层的研究,Mosher深入探讨了个人 “观念、知识、价值和能力” 对其行为的影响。Mosher将官僚代表划分为被动性和主动性两类。被动性代表(passive representation)描述了一种政府公务员的社会或身份特征(例如种族、性别、年龄等),正向反映社会群众相关特征的现象。这一概念十分趋近Pitkin在1967年提出的参与竞选的官员应能代表选民人口特征的概念。理论界对主动性代表(active representation)的定义略有分歧。以Mosher为代表的学者所持的主流理解认为主动性代表是指当政府官员与施政对象的社会或身份特征高度契合时,该官僚群体会为自己所属的社会群体积极地争取政策利益或者谋求公共资源。因此,在执行政策时,政府官员(尤其基层公务员)的种族、年龄、性别、或是专业背景都会影响其对资源分配的偏好。另一些学者认为只要官员(无论代表或者非代表)对特定施政对象进行政策资源倾斜就应该被定义为官僚主动性代表。换言之,非代表性的官僚,即那些与公共政策服务人群缺乏共享社会或身份特征的公务员,也能为公共资源为何向特定弱势社群倾斜提供合理的解释。

特定的社会或身份特征是联结官僚被动性和主动性代表的一种重要机制。在任何社会中,每个社会群体因其成员共有的属性和特征 (例如经验、经历、价值观和其他社会偏好)而有别于其他群体。当施政官员同属于某个施政对象的群体时,这些官僚被假定具有该群体的特征。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将主动性代表的现象完全归因于具有特定社会或身份特征的官僚的积极行政应对行为有失准确。这种积极应对可能只是行政部门官僚对整个政策对象群体有普遍较积极的服务态度的巧合;又或者,代表性官僚的确有偏好或倾向,但是他们的偏好或倾向也可能同时影响了其他非代表性的同僚,从而导致整个官僚体系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将公共资源向相关的特定政策对象群体倾斜。因此,提高官僚对政策受众的被动性代表能间接提升非代表性官员同僚对特定弱势社群的关注度,或者间接影响被代表的政策受众的行为(例如对政策制定的认可和对政策执行的配合)来提高政策效果 (即下文所述的官僚象征性代表。

有学者指出,官僚主动代表政策人群的行为或许源于社会构建而非个人自发的偏好。我们观察到的代表性官僚的特定特征(如性别、种族)所代表的社会偏好是对社会群体行为倾向的折射。但是,这种社会偏好的个体内化并不恒定,可能会受到组织或者制度文化和社会环境变迁的影响。如果组织制度环境和文化不能有效地持续强化这种个体内化所反映的社会偏好,那么先前构建的社会偏好会与组织构建的偏好发生冲突并有可能占据上风。即便组织和社会偏好一致,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的变革会重新定义官僚的社会属性和打破代表性官僚旧有的社会化偏好。


近年来,学界进一步构建了象征性代表(symbolic representation)的概念,即被动性代表官僚的存在改变施政对象自身的态度和行为或其对政府官员行为的合理性观感和认同感。例如,实证研究发现当政府部门为退伍老兵提供政策咨询的顾问同样是退伍老兵时,该部门的服务反馈满意度会相应提高。当监管垃圾回收环保循环项目的城市主管官员是女性时,居民(尤其女性居民)会表现出较高的合供度(co-production)(合供这一概念是Brudney和England等学者最早提出的,是指民众直接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的过程)。Andres、Ashworth与Meier以及Vinopal分别在妇女与少数族裔雇员比例较高的英国消防部门和美国幼儿园教育项目中发现了来自当地居民和家长的合供现象。此外,相对独立于个体官僚的作用,象征性代表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组织层面。例如Favero和Molina发现当学校或者学区整体有着较高的被动性代表水平时(即少数族裔教师的比例较高),学生的教育表现亦随之改善。再者,象征性代表能带来行政部门既定目标之外的社会效益。例如Atkins和Wilkin发现少数族裔教师在美国中小学中比例的增加与初中女学生早孕率的降低呈统计上的显著相关性。



三、官僚代表性中的特定社会或身份特征


自 Kingsley发表论述以来,西方社会平权运动的焦点:性别和种族,成为代表性官僚理论的两个重要实证研究领域。在不同国别背景下,在警察执法、政府公平雇佣执法委员会、教育、城市环保项目等公共政策领域中,女性公务员比例与女性社群所受益的政策服务的产出效率和质量呈正相关联系。通过对135个OECD和非OECD国家10年数据的分析,Park和Liang发现非OECD国家女性官员在政治决策和行政管理层面对女性民众的受教育率和性别的社会公平度产生重要影响;在OECD国家,女性政治家对女性民众的受教育率、工作参加水平和社会整体的性别公平有稳定的影响,然而女性行政官僚的作用不具统计显著性。当同一性别的福利署基层官僚为工作培训的申请人提供咨询时,部门的工作产出更有效率。在少数族裔代表性官僚的研究中,具有少数族裔背景的校长更加支持多元化和扶持少数族裔学生的教育政策,提升少数族裔教师的比例会提升相应族裔学生的学习表现、对学校的认同感、参加杰出学生项目的机会,以及增加家长积极配合教师参与学生学习过程的合供行为。增加少数族裔警察能降低街头盘查(stop-and-frisk)少数族裔民众过程中的冲突和犯罪率。


当前代表性官僚理论的框架和研究大体上仍然局限于种族和性别这两个主要的社会或身份特征。尽管代表性官僚理论发源于英国,却发展成熟于美国。性别和种族是美国建国以来持续的社会和政治焦点,因此为学界研究提供了特定的背景。再者,1971年《联邦顾问委员会法案》(Federal Advisory Committee Act)和1978年《公务员体系改革法案》(Civil Service Reform Act)的陆续出台不仅在法律和政策上推动了联邦政府人事体系多元化的进程,而且为学界提供了实证研究的肥沃土壤。然而,在过去的十余年中,学界已经在官僚代表性中特定的社会或身份特征的问题上有了多维度的探索和拓宽。相关研究包括:政府人事体系中对同性恋的歧视和被动性代表的关系、教师社会经济地位对教师看待师生关系的影响、相似的从军经历所增加的退伍军人对相关部门提供服务的合作与满意程度、高级别官僚以及不同官僚级别中少数族裔匀称分布对少数族裔代表性行为的激励影响、年龄因素影响政务官对事务官的筛选和任命、在备选资格相当的公务员候选人当中,具备传统社会精英阶层特征的候选人更受青睐。



四、官僚代表性之间的转化和制约条件


在Mosher提出官僚被动性代表和主动性代表的区别之前,学者们假设官僚的社会或身份特征与其决策行为有着直接的顺理成章的联系。然而之后,学界形成了一种新的共识:被动性代表转换成主动性代表并非自然而然地发生。某些因素会干扰这两者的转换,而某些因素则会促进它们的转换。官僚代表性之间的转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个被广泛认同的必要条件。首先,官僚必须拥有执行政策所需的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其次,所执行的政策对特定社群有着相关的显著性影响(salience of the identity in question),即官僚执行的政策必须与受政策影响群体的身份认同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近年来,在上述两个必要条件的基础上,学者们总结出若干可能干预官僚被动性代表向主动性代表转化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组织环境(organizational context)、特征交叉性(intersectionality)、临界值(critical mass)、人事分层(stratification)、官僚个人特征(例如工作绩效、职业稳定度、公共服务精神)、分配公平性(distributional equity)和所服务社群的特征。囿于篇幅,本文在该部分着重介绍裁量权、显著特征相关性、组织环境、临界值和对分配公平性的考虑,并在研究方法部分讨论特征交叉性。


获得学界广泛共识的第一个必要条件:自由裁量权,被定义为“能反映官僚所持有价值观”的“影响力”。Marvel 和 Resh指出,过往的研究错误地将官僚裁量权视作一个理所当然的存在。他们创见性地提出,审视裁量权促进两种官僚代表性的过程需要建立三种认识。第一,特定政策受众的需求和其积极参与官僚施政过程以影响其裁量权的使用。第二,领导层必须意识到并允许官僚有一定的裁量权来更好地服务政策的受惠社群。实证研究发现,代表性官僚在为共享其社会或身份特征的政策受众提供服务的时候更具专业性。例如,少数族裔教师在激励和指导同族裔学生的过程中的互动性和效率更高。因此,Marvel 和 Resh认为政府部门的领导层有动力给予下属官僚更多的裁量权,以使他们的专业知识得到更好的发挥,从而提高政策执行的效果。第三,官僚本身需要更多的裁量权来服务与其共享社会或身份特征的政策受众。这一认识主要建立于以Michael Lipsky为首的学者对基层官僚的研究:复杂的现实令许多基层官僚(例如警察、教师、社工)无法机械式地执行法律规定或者部门规范。因此,他们必须拥有一定的合法裁量权来决定如何具体地执行政策和分配资源。Sward发现少数族裔官僚在绝大部分政策受众是同族裔时倾向于要求在政策执行中拥有更多的裁量权,并定义这种现象为“代表性诉求”(representative claim)。Carr 和 Klassen以及Foster发现这种代表性诉求在中小学少数族裔教师中普遍存在。Marvel 和 Resh的实证分析发现,这三个条件的发生是两类官僚代表性之间转换的主要条件,但是这仅在裁量权普遍不足的非裔教师样本中显示显著性,而且,这三项条件不一定同时发生。而Sowa 和 Seldon则反向表明,当官僚拥有较大的裁量权或是权力自由度时,他们更愿意代表同社会或身份特征的政策受众,这和Meier提出的官僚只有在代表性行为带来较小的职业风险时才会更倾向于实施代表性行为的论点相符。值得一提的是,在现有为数不多的针对裁量权的代表性官僚研究中,几乎所有的文章都同时研究裁量权对具有和不具有某一社会特征的官僚的代表性行为所施加的作用。这一系列的研究说明裁量权的增加或许可以同时增强代表性和非代表性官僚的主动性代表的行为。


同时,代表性官僚理论的学者们指出,裁量权是两类官僚代表性转换的必要非充分条件。裁量权的作用必须立足于涉及相关社会或身份特征(例如性别、种族、年龄)的政策领域。显著特征相关性是指某一政策领域对特定的社群具有特别性和重要性。多项研究表明,官僚在性别上的被动性代表对带有明显性别标记(gendered)的政策的制定有直接的影响;当某一政策涉及种族敏感性(racialized)时,官僚和政策受众双方的族裔一致性对政策实施的力度和效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反之,显著特征相关性的缺乏或许是某些官僚的社会或身份特征无法对政策实施的结果造成影响的原因。例如性别对农业和农村地区发展政策管理上的官僚代表性行为没有显著影响。Keiser进一步指出,某些政策受众群可能同时拥有多个社会或身份特征,研究可以通过利益群体对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参与度、直接的政策受益社群和民意调查结果等指标,来辨析和判定哪种社群特征和政策执行的相关度最高。在环境正义(environmental justice)问题的背景下,Liang、Park和Zhao对美国《清洁空气法案》(Clean Air Act)执行的研究反映了选择相关的官僚和社群特征以及相关的政策背景对得出有效研究结果的重要性。由于《环境保护法案》在长期受害于环境污染的少数族裔社区的弱执行度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因此环境正义问题与少数族裔社区的利益息息相关,在此背景下研究官僚代表性和社群政策利益尤为合适。相关性是Groeneveld 等人 以及Meier和Morton提出的代表性背景理论中的促使两类官僚代表性转换的一种重要环境(或背景)变量(contextual variable)。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的一些实证研究表明,并不是所有的官僚代表性转换只发生在显著特征相关性较强的政策领域。Riccucci、Van Ryzin 和 Li中女性官僚的比例影响女性居民的合供行为就发生在一个与性别并不显著相关的政策领域:城市垃圾循环回收项目。


组织的制度和文化环境被认为对代表性官僚的行为具有强烈的制约作用。Meier特别指出,官僚组织中存在着较普遍的文化难兼容性:组织会排挤与其不契合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因此,一个理性的官僚不会轻易主动介入代表性的决策和行为,除非这种行为所带来的收益大于成本。潜在收益包括有利于个人的绩效考评、组织奖励、或是所在部门的业绩评估,能够减少施政失败的风险,或是所获得的对个人职业发展有利的专业技巧。有学者认为基层官僚的裁量权的作用被夸大了。虽然如 Lipsky所描述,基层官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具有相当大的裁量权和自由度,然而这些官员也同时生活在多维的政治责任网络当中。他们不仅要对(政治上和行政上的)上级负责,还受制于同僚的影响、职业行业的规范,以及公众的监督。因此,他们的被动代表性偏好或许不能轻易地落实于行动。这一论断在实证研究中得到了充分的验证。Watkins-Hayes对从马萨诸塞州过渡性援助部门(Massachusetts Department of Transitional Assistance)得到现金或是食物津贴的受助人以及该部门的拉美裔和非裔官僚进行了采访研究。她发现该部门长期存在的种族不平等文化在不同程度上压抑了少数种族官僚积极帮助同种族政策受众的倾向。一些受访的受助人觉得他们在申请社会救济时能在同种族官僚那里获得同情式的关怀与帮助,另一些受助人则反馈他们在颐指气使的同种族官僚那里不受欢迎。Wilkins和Williams也在警察部门中发现了类似现象。警署内部较强的团体文化抵消甚至压抑了为致力融入同僚团体的非裔警官对非裔社群的代表性倾向,增加非裔警员的数量并没有减少针对非裔青年的街头盘查行为。


临界值是指官僚被动性代表转化为主动性代表必须依赖于代表性官僚占全体官僚的比例达到一定的数理值。1993年,Rosabeth Moss Kanter观察到女性在私营组织雇员中的比例至少要达到15%或以上才能有效地形成集体意识进而争取发声权和改变她们所处的不平等地位(例如不公平的晋升机会以及对女性成功的偏见)。自Kanter之后,众多学者致力于临界值作用的研究。若干研究发现临界值在教育领域并无特别之处,因为只要略微增加少数族裔教师就能明显地影响对应族群学生的学习成绩。同样,女性警员比例的略微提升能极大地鼓励女性受害人对性骚扰事件的申报。但是Nicholson-Crotty、Nicholson-Crotty和 Fernandez的研究表明,临界值是否起作用不仅取决于政策领域,而且可能同时取决于官僚特征。他们指出,在警察执法的背景下,某些研究发现临界值对少数族裔警员的代表性偏好起显著作用。当非裔警员在警员总数中达到一个较大的值以后,才会减少非裔民众在被警察街头盘查过程中的死亡率。在中高级管理层,临界值对促进被动性代表转向主动性代表的影响似乎更为明显,而且该数值高于15%甚至更接近于25%。Atkins 和 Wilkins发现非裔女性教师的在校比例达到15%以上能极大地降低在校幼龄女生的早孕率。以上实证研究表明,临界值同时也是解释组织文化制约失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组织中的少数族裔官僚的数量增加到一定比例时,会对置身其中的官僚产生一种集体性的心理保护和支持,从而鼓励他们克服与个人代表性偏好格格不入的组织文化的影响,进而去实施代表性的决策和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临界值对两类官僚代表性转换的影响的研究中,Meier提出两个重要的意见。第一,临界值的实证研究并没有提供稳定的数值可供参考。临界值的具体数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研究的政策领域、组织类型和研究对象的个体特征,因此需要更多的实证研究来寻找在这三个标准下的普适数值。第二,临界值发生作用的形态并不稳定。不同形态的临界值对两种官僚代表性之间转换的影响,决定了我们在选择研究方法和设计模型之前,必须谨慎地检视理论基础和因果机制的合理性和逻辑自洽性。


此外,不少学者还提出研究代表性官僚必须注意分配公平性或是过度代表的问题。由于代表性官僚理论的规范性本质,学者们担忧官僚主动性代表过于狭隘的定义会导致政策资源过分倾斜到某些特定的社群,从而“损害民主政府的有序运行”。Lim提出政策资源的分配在不同的政策对象群中是一个零和关系:代表性官僚的行为在增加某个政策对象群(例如少数族裔)的政策利益和资源的同时,会相应地减少其他对象群(例如非少数族裔)所获得的政策资源与利益。但是学者们也发现Lim的顾虑在许多政策领域里并不存在或是不明显。Keiser对学校女性行政人员的研究显示,并不存在对女性学生过度利好的现象。因此,她提出解决该争议的有效方法是,审视代表性官僚的资源倾斜行为是否会在弱势对象群体得到符合公平比例的资源后停止或者减少。此后的数项实证研究有力地消弭了对分配不公平或过度代表的顾虑。Nicholson-Crotty、Grissom和 Nicholson-Crotty选择了美国小学中有名额限制的英才学生项目作为政策领域。他们发现增加非裔和拉美裔教师的确减少了在这些项目中白人学生的比例,而增加了非裔和拉美裔学生的比例。但是这一现象只发生在存在着资源分配不公的学校当中。Hong在研究英国威尔士和英格兰的警察执法时,发现官僚代表性的现象大多发生于之前存在着执法不公正行为的区域;而在少数族裔受到警察相对公正对待的辖区,增加少数族裔警察并没有大幅度催生该类警员的主动性代表的行为。Liang、Park和Zhao将代表性官僚分配公平的研究从强调官民互动的服务型政策领域(例如教育和警察执法)扩展到非服务型的环境政策领域,并与环境正义的问题相联结。该研究发现当美国环境保护署的官僚组成在种族上更具被动代表性时,《清洁空气法案》执行的力度在以少数族裔居民为主的空气污染严重的社区尤为强烈;然而,同样在以少数族裔居民为主的社区,该法案执行的力度随着空气污染程度的降低而减弱。这表明了在环境保护这一新的实证领域,官僚主动性代表的行为仍然体现了政策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五、代表性官僚理论的研究方法


在官僚主动性代表现象的研究上,与成熟的理论建构相对应的是实证研究的长足发展。由于代表性官僚的研究对象往往是庞大的官僚群体,因此质化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而学界对量化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方法的严谨运用和灵活完善极大地弥补了这一不足。


回归分析(regression analysis)是公共行政和其他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广泛采用的证明变量之间相关性的方法。例如,Brunjes 和 Kellough在研究美国联邦政府部门业务外包的官僚代表性问题时,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模型(ordinary least square,OLS)将少数族裔官僚比例作为解释政府合同承包方拥有者的族裔的变量因素。当考虑涉及组织间和组织内的环境时,许多学者认为固定效应模型(fixed effects model)能更有效地区分组织群层面和个体组织内部环境因素对研究对象的不同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这一方法解决了Keiser和Meier等学者提出的代表性行为应该注意区分组织和个人两个分析层面的行为偏好的问题。Roch 和 Elsayed 采用了这一模型以区别公立学区层面和学区内公立学校对少数族裔官僚代表性行为的不同效应。他们发现,虽然在学区层面教职人员整体上对非裔学生比较严厉,但是在非裔学生和非裔行政人员比例同时较高的公立学校中,对非裔学生犯过惩罚的尺度大幅下降。Atkins、Fertig和Wilkins在研究增加高中少数族裔教师的比例能否增加少数族裔学生的教育成绩时,也区分了学校群层面和各个学校内少数族裔教师的比例对学生成绩的影响。Kennedy认为定量研究因为需要现成的数据,常常局限在有限的几个政策领域中(例如教育和警察执法)。因此,他呼吁使用定性的方法来补充定量研究的不足。


另外,学界也意识到许多研究没有发现显著的代表性偏好可能是受到特征交叉性(intersectionality)问题的干扰。特征交叉性问题是指两类官僚代表性的转变取决于某一社会或身份特征与另一特征的交叉重合。Meier、Pennington和Eller在研究美国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The U.S.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的相关政策时并没有发现女性官僚的比例与其在女性政策上的主动性代表行为有显著的关系。对此,Keiser的点评是,如果在许多女性官僚同时也是非裔官僚的情景下考虑这两个变量的互动,也许结果会不一样。多项实证研究发现,种族在某些时候比性别更能够影响非裔女性官僚的代表性行为。在研究2000—2010年英国警察增加少数族裔警官对少数族裔社群的影响中,Hong创造性地进行了警员的种族和级别(即基层、中级和高级)之间的变量互动测试,区分了不同级别的少数族裔警察的代表性偏好以及行为特征。Backgaard和George在他们的问卷实验设计中用了基于性别、年龄和种族三个变量排列组合而成的八组(2×2×2)官僚特征来测试民选官员聘用政府秘书时对共享特征组候选人的偏好。


近年来,实验设计(experimental design)因其能够提供更加严谨的因果关系测试而受到公共管理领域学者的青睐。这一设计的优势在于通过将参与问卷人随机分配到不同实验组和对照组来推定不同组别的设计与结果差异之间的因果关系。随机派位在实验设计中非常关键,因为它可以使不同组别的参与者达到统计学上的特征普遍类似性。由于实验参与者的行为反应往往受到实验之外的其他个体和环境因素的影响,随机派位使得特质各异的参与者在实验组和对照组中均匀化分布,从而排除参与者个体或者环境差别因素所导致的组别间的结果差异。Van Ryzin和Riccucci认为实验设计在检验官僚象征性代表的行为偏好上具有特殊的优势。这两位作者做了三组实验设计以测试代表性官僚因性别差异对政策人群的间接影响。在测试警员性别差异所导致的犯罪率差异的实验中,他们采用了2×2的因素分析设计:将警员性别的两种不同组合和高低两类家庭暴力犯罪的逮捕率作为两个变量进行排列组合,要求实验参与者根据这四种组合对警署的部门绩效、信任度,以及执法中的公平性打分。他们发现,在女性警员比例比较高的两组中,问卷参与者的打分普遍较高,表明女性警员比例的提高可以提升公众对警署的信心,从而肯定了官僚象征性代表现象的存在。在研究垃圾循环和紧急救助两个政府部门中的性别因素所产生的象征性代表的影响时,Van Ryzin和Riccucci采用了更简单的方法:给问卷参与者随机提供具有女性或男性特征的(官僚)名字来测试受访者对政府部门的信心与合供度。有趣的是,他们发现女性官僚的名字能刺激居民在垃圾循环项目中的合供度(与Riccucci、Van Ryzin和Li的研究发现一致),但是官僚的性别对紧急救助项目中的合供度没有显著性的影响。


除了将实验设计应用于象征性代表官僚理论的检验,另一些学者在官僚主动性代表的研究上也进行了的重要的尝试。Jankowski、Prokop和Tepe在研究德国政府和私企雇佣偏好时采用了配对联合实验的方法(paired-conjoint experiment)。他们在两个对照组中都设置了同一位应聘本地公民服务中心的假设官僚候选人。这位候选人具备候选的基本资格,但是作者随机分配了这位候选人的个人特征(社会精英的特征和非社会精英的特征)以对比三组实验组(公共管理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组、政府高级公务员组,以及私企员工组)的参与者在甄选雇用公务员候选人时的偏好。他们发现三个参与组在挑选候选人时都比较注重候选人的精英特征,但是具有公共行政管理背景的两个实验组更注重候选人本身是否体现出公务员所要具备的一般社会精英素质,而私企组更不愿意雇用有移民背景的候选人,并且私企组参与人的个人党派信仰会影响他们对候选人的偏好。Anderson在美国得克萨斯州少数族裔小学校长是否支持少数族裔课程的态度问卷调查中,运用了假设场景的设计:州政府强制要求所有学校提供有争议的多元文化课程(multi-cultural curriculum)。与之前 Jankowski、Prokop和Tepe不同的是,Anderson提供了对照组。在将参与实验的小学校长随机编入三个组别后,对照组不被提供假设场景之外的任何信息;第一实验组(又名为规范价值实验组)的问卷参加人被额外告知强制实施多元文化课程的目的是为了保留文化和种族的差异;而第二实验组被额外告知的信息则被替换成强制实施该政策是基于有利减少学生偏见的科学研究发现。这一设计的优势在于可以对比对照组和第一实验组以了解种族文化差异对不同族裔背景的小学校长的影响(例如少数族裔校长是否更容易表现出支持该课程的态度)。由于第二实验组面对的额外信息与文化或种族差异并无直接联系,白人和少数族裔校长应该对第二组的额外信息有较高的认可度且无显著差别。Backgaard和George也使用了问卷实验设计来测试比利时佛兰德地区市政府和社会福利中心民选官员聘用政府秘书时对性别、年龄和族裔的偏见。与Anderson的设计所区别是,Backgaard和George并没有刻意设置实验组和对照组,而是通过排列组合候选人的性别、年龄(38岁或55岁)、带种族特征的名字(阿拉伯裔或白人),得到八个(2×2×2)实验组,并将所有组两两互为参照,以此来对比每两组组合特征的不同所导致的两组官员所做决定的差异。这一设计的优势是作者可以排列组合官僚所有相关的特征来进行全面的对比,而缺点则是对比的每两组因同时具有两个特征而使得对比更加复杂,同时对随机分组或是各组组成人员相似性的要求更为苛刻。


以上研究表明,在过去的十多年间,学界在代表性官僚理论的研究方法和设计上已经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极大地推动了实证研究对理论的支持和反哺。与此同时,研究方法的适当选择取决于多重因素。如前所述,由于代表性官僚研究侧重群体化现象和特征,样本数量受限的质化研究设计(例如案例分析或是采访)往往力有不逮。然而,量化研究也受到具体理论问题和数据获得方面的限制。例如,尽管线性模型能揭示变量之间的相关性,但是由于代表性的行为模式受到官僚本身特点(例如阶级、教育水平、性别、种族、或是公共服务精神)和各种环境因素的双重制约,线性模型对相关性的有效解释度(例如模型的决定系数R2)往往偏低。更重要的是,相关性的研究设计无法从根本上揭示和证明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通过随机实验利用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有限的变量条件的改变来研究核心变量与代表性官僚行为模式之间的因果关系日渐受到学界的青。此外,研究设计也受到分析对象层面的影响。Keiser]和 Meier都讨论到组织和个人两个研究层面的微妙关系。尽管官僚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组织(organization)的规则、制度和文化,其行为必须通过个体(individual)来实现,而行动者个体本身就具有主观的意愿、动机和能动性。因此,代表性官僚研究中分析对象层面的选择本质上反映了方法论个体主义(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对研究组织或群体行为解释机制的普遍忧虑和诘问。此外,处于不同地位的官僚受组织制度影响所表现出的行为模式不尽相同。中高层官僚可能更忠实地反映代表性或非代表性的组织规则,而基层官僚则常常需要平衡组织规则之间以及个人在倾斜政策资源与偏离组织规则之间的尺度。我们也必须承认,由于时间和经费的掣肘,每一种研究方法与设计路径依然相对独立,而且学者需要通过更多的研究去确认某些零发现(null finding)的结果是否由不同的政策领域、研究对象、或者其他非官僚特征的因素所造成。


六、代表性官僚理论在中国语境下的讨论与探索


马秀玲和赵雁海对代表性官僚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理论发展做了一个比较详尽的回顾和梳理,尤其在对Weber的理想型官僚制和Kingsley的具有意识形态特征的官僚的对比,具有一定的研究深度。然而,除了对2000年后的实证研究分析不足,该综述忽略了官僚的象征性代表的理论机制,而且其对影响被动性与主动性代表之间转化的讨论局限在两类因素:组织环境与公务员自由裁量权。杨小龙进一步认为代表性官僚是行政民主化的重要体现,尤其主动性代表的行为,但是在具体操作中官僚面临着许多掣肘。在马秀玲与赵雁海之后,学者对代表性官僚理论在中国背景下的表现与特征做了极有意义的探索与讨论。例如,从发生背景(如西方行政权的扩张与中国行政权一权独大)、生成条件(如西方破除政治行政二分与中国关注公务员的政治性)、对象群体(如中国存在着少数民族、农民工、女性等弱势群体)三个方面,孔凡宏与傅广宛认为代表性官僚理论在中国实现本土化具有高度可行性、适用性、必要性。何冬红[98]和车若语同样肯定了这一理论对中国行政实践中促进基层流动、实现公共决策稳定性、维护社会和谐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积极意义。在实证研究上,中国语境下的代表性官僚研究侧重于对被动性代表的概括。通过对1997—2008年江苏省数据的分析,魏姝发现该省较低的女性公务员比例与职务分层中显著的性别不平等密切相关。此外,李艾桐对中国残疾人公务员以及白智立和邹昀瑾对日本女性公务员代表性的研究是对制度掣肘(如杨小龙)在不同国别背景下反映的现实关照。李艾桐提出,除了政府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残疾人报考公务员设立了制度屏障外,残疾人自身、社会和经济状况是促成残疾人公职任用难现象的重要因素。而在日本,由于传统社会思想和制度设计的制约,女性公务员在地方上与国家层面相比更具有代表性。与此同时,学界对官僚的主动性代表开始做积极的实证探索。Zhang运用中国教育追踪调查基线数据在数据统计上揭示了教师性别代表性与学生成绩之间的相关性。陈俊杰、陈梦愉和胡盼在此基础上,利用中国教育追踪调查2013—2015学年的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发现教师性别因素在女性学生的数学和英语成绩上存在显著的被动性代表向主动性代表的转化。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的全国性数据,武俊伟发现在少数民族地区,相比汉族民众,少数民族对地方政府有较高的信任;然而在汉族地区,汉族民众对地方政府的信任并没有预期中具有的显著正效应。该研究间接表明了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由少数民族自治的合理性,但是代表性官僚理论在汉族区域并不完全适用。综上所述,尽管在代表性官僚的理论探索与实证研究上有可喜的初步成果,本土学界对该领域的研究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上升空间,尤其在代表性官僚的特征维度、被动性向主动性代表的转化条件,以及实证研究的设计方法这三个模块上仍待更进一步的拓展。



七、结语

自20世纪中期代表性官僚理论的研究肇始以来,学界已经构建了被动性、主动性、象征性三类不同却又相互关联的代表现象和偏好行为,并在以性别和种族为主要特征的研究中提供了大量的实证证据以支持代表性官僚的理论价值,为西方国家在政府人事系统决策和促进社会资源公平分配上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与此同时,日益精湛的实证研究方法也反哺了代表性官僚理论的进一步延伸与发展。例如,学者们广泛地检验了被动性与主动性代表转换和制约的条件,跳出了认为被动性代表自然而然转化为主动性代表现象的传统理论窠臼。此外,学者们进一步构建了象征性代表这一概念,以区别于正向反映社会群众相关特征的被动性代表和通过实质性的施政行为进行政策利益分配的主动性代表。与此同时,学界也阐述了代表性官僚对政策资源再分配过程中维护不同社会受众群体之间公平公正的重要性,并提炼出在官僚代表性理论研究进程中的几个仍需通过实证研究来丰富和反哺理论进步的重要议题。可喜的是,近20年来,代表性官僚的理论建构和实证研究在数个领域里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和创新性的势态:非传统的政策领域 (例如环境保护政策、退伍军人事务、政府业务外包)、性别和种族以外的社会或身份特征(例如公务员的精英特征、年龄、从军经历)、官僚代表性之间多维度的转化和制约条件(例如个人经历与背景、组织制度与文化、政治与社会环境),以及从相关性分析到探究因果关系的实验设计。通过对官僚代表性中的特定社会或身份特征、代表性之间的转化和制约条件、研究方法这三个模块进行创新而系统性的梳理,本文预期这一快速发展的领域会为立足于不同国别和制度情景的理论建构与实证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以及创造广阔的探索空间。本文对代表性官僚研究在不同国别背景下(例如美国、英国、德国、比利时、OCED国家、中国)的理论探索和实证成果的梳理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这一预期。本综述同时表明对代表性官僚理论在非西方国家的制度背景下的应用需要本着量体裁衣的原则,尤其是在对社会或身份特征、具有相关显著性的政策领域、研究方法的辨析和探讨上要体现国情的独特性。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我们需要区分代表性官僚与组织多元化 (organizational diversity) 这两个在理论与实务讨论中经常被混淆乃至等同的概念。Pitts 和Towne特别指出,无论是在人事体系高度多元化还是比较单一的组织内,官僚被动性代表的现象都会发生。两位学者认为理解代表性官僚的行为通常基于比较单一的人口统计特征(例如性别、种族、年龄等,是否在官僚系统中具有相似比例的特征呈现),而组织多元化则倾向于讨论这些特征的多元化和包容性。Park认为代表性官僚和组织多元化的主要区别在于政策实施的最终效果:代表性官僚理论着眼于政策资源与利益向某一社会群体倾斜,而组织多元化着眼于整个组织的绩效和产出。总括而言,学界在此问题上的讨论表明,虽然代表性官僚和组织多元化在实务上或有重合的部分,但是两者的理论基础和终极目的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前者侧重于政策执行效果、资源分配、社会福祉的公平公正,而后者侧重于经济效益和组织效率的提升。此外,近年来应用于公共组织管理领域的组织多元化常常被诟病为服务政治目标的口号,例如反对职场歧视 (workplace non-discrimination) 、公平雇佣机会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而不是致力提高组织绩效的实务;再者,组织多元化在侧重雇员性别、种族、教育、文化背景、或工作经验多元化的时候,可能以牺牲对服务对象群体的代表性或者利益公平分配为代价。因此,在研究代表性官僚理论的学者看来,组织多元化不能保证公务员群体和政策受众之间社会或身份特征的契合,以促进保障和增进弱势群体得到公平政策利益这一目标的实现。



转载丨谢宇琪
审核丨彭珮文
终审丨蔡瑜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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