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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典章校补释例》序
文|胡适
一
陈援菴先生在这二十多年之中,搜集了几种很可宝贵的《元典章》钞本,民国十四年故宫发见了元刻本,他和他的门人曾在民国十九年夏天用元刻本对校沈家本刻本,后来又用诸本互校,前后费时半年多,校得沈刻本讹误衍脱颠倒之处凡一万二千余条,写成《元典章校补》六卷,又补阙文三卷、改订表格一卷(民国二十年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刊行)。
《校补》刊成之后,援菴先生又从这一万二千多条错误之中,挑出一千多条,各依其所以致误之由,分别类例,写成《元典章校补释例》六卷。我和援菴先生做了几年的邻舍,得读《释例》最早,得益也最多。
他知道我爱读他的书,所以要我写一篇《释例》的序,我也因为他这部书是中国校勘学的一部最重要的方法论,所以也不敢推辞。
校勘之学起于文件传写的不易避免错误。文件越古,传写的次数越多,错误的机会也越多。校勘学的任务是要改正这些传写的错误,恢复一个文件的本来面目,或使他和原本相差最微。
校勘学的工作有三个主要的成分:一是发见错误,二是改正,三是证明所改不误。
发见错误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我们读一个文件,到不可解之处,或可疑之处,因此认为文字有错误,这是主观的发见错误。因几种“本子”的异同,而发现某种本子有错误,这是客观的。
主观的疑难往往可以引起“本子”的搜索与比较,但读者去作者的时代既远,偶然的不解也许是由于后人不能理会作者的原意,而未必真由于传本的错误。况且错误之处未必都可以引起疑难,若必待疑难而后发见错误,而后搜求善本,正误的机会就太少了。
况且传写的本子往往经“通人”整理过,若非重要经籍,往往经人凭己意增删改削,成为文从字顺的本子了。不学的写手的本子的错误是容易发见的,“通人”整理过的传本的错误是不容易发见的。
二
试举一个例子为证,坊间石印《聊斋文集》附有张元所作《柳泉蒲先生墓表》,其中记蒲松龄“卒年八十六”,这是“卒年七十六”之误,有《国朝山左诗钞》所引墓表及原刻碑文可证。但我们若单读“卒年八十六”之文而无善本可比较,决不能引起疑难,也决不能发见错误。
又《山左诗钞》引这篇墓表,字句多被删节,如云:
此处无可引起疑难,但清末国学扶轮社铅印本《聊斋文集》载墓表全文,此句乃作:
依此文,“历视”为从父之名,“友”为动词,“旋”为“结”之副词,文理也可通。石印本《聊斋文集》即从扶轮社本出来,但此本的编校者熟知《聊斋志异》的掌故,知道张历友是当时诗人,故石印本墓表此句改成下式:
最近我得墓表的拓本,此句原文是:
视旋是张履庆,为张历友笃庆之弟,其诗见《山左诗钞》卷四十四。他的诗名不大,人多不知道“视旋”是他的表字,而“视旋”二字出于《周易·履卦》“视履考祥,其旋元吉”,很少人用这样罕见的表字。
甲本校者竟连张历友也不认得,就妄倒“友视”二字而删“诸先生”三字,是为第一次的整理。乙本校者知识更高了,他认得“张历友”而不认得“视旋”,所以他把“视友”二字倒回来,而妄改“視”为“親”,用作动词,是为第二次的整理。
此两本文理都可通,虽少有疑难,都可用主观的论断来解决。倘我们终不得见此碑拓本,我们终不能发见甲乙两本的真错误。
三
这个小例子可以说明校勘学的性质。校勘的需要起于发见错误,而错误的发见必须倚靠不同本子的比较,古人称此学为“校雠”。
刘向《别录》说:“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为雠。”其实单读一个本子,“校其上下”,所得谬误是很有限的,必须用不同的本子对勘,“若怨家相对”,一字不放过,然后可以“得谬误”。
改正错误是最难的工作,主观的改定,无论如何工巧,终不能完全服人之心。《大学》开端“在亲民”,朱子改“亲”为“新”,七百年来,虽有政府功令的主持,终不能塞反对者之口。
校勘学所许可的改正,必须是在几个不同的本子之中,选定一个最可靠或最有理的读法,这是审查评判的工作。我所谓“最可靠”的读法,当然是最古底本的读法,如上文所引张元的聊斋墓表,乙本出于甲本,而甲本又出于丙本,丙本为原刻碑文,刻于作文之年,故最可靠。
我所谓“最有理”的读法,问题就不能这样简单了。原底本既不可得,或所得原底本仍有某种无心之误(如韩非说的郢人写书而多写了“举烛”二字,如今日报馆编辑室每日收到的草稿),或所得本子都有传写之误,或竟无别本可供校勘,在这种情形之下,改正谬误没有万全的方法。
约而言之,最好的方法是排比异同各本,考定其传写的先后,取其最古而又最近理的读法,标明各种异读,并揣测其所以致误的原因。其次是无异本可互勘,或有别本而无法定其传授的次第,不得已而假定一个校者认为最近理的读法,而标明原作某,一作某,今定作某是根据何种理由。如此校改,虽不能必定恢复原文,而保守传本的真相以待后人的论定,也可以无大过了。
改定一个文件的文字,无论如何有理,必须在可能的范围之内提出证实。凡未经证实的改读,都只是假定而已,臆测而已。
四
证实之法,最可靠的是根据最初底本,其次是最古传本,其次是最古引用本文的书。万一这三项都不可得,而本书自有义例可寻,前后互证,往往也可以定其是非,这也可算是一种证实。
此外,虽有巧妙可喜的改读,只是校者某人的改读,足备一说,而不足成为定论。例如上文所举张元墓表之两处误字的改正,有原刻碑文为证,这是第一等的证实。
又如《道藏》本《淮南内篇·原道训》:“是故鞭噬狗、策蹄马,而欲教之,虽伊尹、造父弗能化,欲寅之心亡于中,则饥虎可尾,何况狗马之类乎?”
这里“欲寅”各本皆作“欲害”,王念孙校改为“欲”。他因为明刘绩本注云“古肉字”,所以推知刘本原作“”字,只因草书“害”字与“”相似,世人多见“害”,少见“”,故误写为“害”。这是指出所以致误之由,还算不得证实。
他又举二证:一、《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断竹续竹,飞土逐”,今本“”作“害”;二、《论衡·感虚篇》“厨门木象生肉足”,今本《风俗通义》“肉”作“害”,“害”亦“”之误。这都是类推的论证,因《论衡》与《吴越春秋》的“”误作“害”,可以类推《淮南》书也可以有同类的误写。
类推之法,由彼例此,可以推知某种致误的可能,而终不能断定此误必同于彼误。直到顾广圻校得宋本果作“欲”,然后王念孙得一古本作证,他的改读就更有力了。因为我们终不能得最初底本,又因为在义理上“欲害”之读并不逊于“欲肉”之读(《文子·道原篇》作“欲害之心忘乎中”),所以这种证实只是第二等的,不能得到十分之见。
又如《淮南》同篇:“上游于霄雿之野,下出于无垠之门”,王念孙校“无垠”下有“鄂”字。他举三证:一、《文选·西京赋》“前后无有垠鄂”的李善注:“《淮南子》曰:‘出于无垠鄂之门。’许慎曰:‘垠鄂,端崖也。’”二、《文选·七命》的李善注同。三、《太平御览·地部二十》:“《淮南子》曰:‘下出乎无垠鄂之门。’高诱曰:‘无垠鄂,无形之貌也。'”这种证实,虽不得西汉底本,而可以证明许慎、高诱的底本如此读,这就可算是第一等的证实了。
所以校勘之学无处不靠善本,必须有善本互校,方才可知谬误;必须依据善本,方才可以改正谬误;必须有古本的依据,方才可以证实所改的是非。凡没有古本的依据,而仅仅推测某字与某字“形似而误”,某字“涉上下文而误”的,都是不科学的校勘。
以上三步工夫,是中国与西洋校勘学者共同遵守的方法,运用有精有疏、有巧有拙,校勘学的方法终不能跳出这三步工作的范围之外。
五
援菴先生对我说,他这部书是用“土法”的。我对他说,在校勘学上,“土法”和海外新法并没有多大的分别,所不同者,西洋印书术起于十五世纪,比中国晚了六七百年,所以西洋古书的古写本保存的多,有古本可供校勘,是一长。欧洲名著往往译成各国文字,古译本也可供校勘,是二长。
欧洲很早就有大学和图书馆,古本的保存比较容易,校书的人借用古本也比较容易,所以校勘之学比较普及,只算是治学的人一种不可少的工具,而不成为一二杰出的人的专门事业,这是三长。
在中国则刻印书流行以后,写本多被抛弃了,四方邻国偶有古本的流传,而无古书的古译本,大学与公家藏书又都不发达,私家学者收藏有限,故工具不够用,所以一千年来,够得上科学的校勘学者,不过两三人而已。
中国校勘之学起原很早,而发达很迟,《吕氏春秋》所记“三豕涉河”的故事,已具有校勘学的基本成分。刘向、刘歆父子校书,能用政府所藏各种本互勘,就开校雠学的风气。汉儒训注古书,往往注明异读,是一大进步。
《经典释文》广收异本,遍举各家异读,可算是集古校勘学之大成。晚唐以后,刻印的书多了,古书有了定本,一般读书人往往过信刻板书,校勘之学几乎完全消灭了。
十二世纪晚期,朱子斤斤争论《程氏遗书》刻本的是非;十三世纪之初,周必大校刻《文苑英华》一千卷,在《自序》中痛论“以印本易旧书,是非相乱”之失,又略论他校书的方法;彭叔夏作《文苑英华辨证》十卷,详举他们校雠的方法,清代校勘学者顾广圻称为“校雠之楷模”。彭叔夏在《自序》中引周必大的话:
他自己也说:
这都是最扼要的校勘方法论。所以我们可以说,十二三世纪之间是校勘学的复兴时代。
但后世校书的人,多不能有周必大那样一个退休宰相的势力来“遍求别本”,也没有他那种“实事是正,多闻阙疑”的精神,所以十三世纪以后,校勘学又衰歇了。
直到十七世纪方以智、顾炎武诸人起来,方才有考订古书的新风气,三百年中,校勘之学成为考证学的一个重要工具。然而治此学者虽多,其中真能有自觉的方法,把这门学问建筑在一个稳固的基础之上的,也不过寥寥几个人而已。
纵观中国古来的校勘学所以不如西洋,甚至于不如日本,其原因我已说过,都因为刻书太早,古写本保存太少;又因为藏书不公开,又多经劫火,连古刻本都不容易保存。古本太缺乏了,科学的校勘学自不易发达。
王念孙、段玉裁用他们过人的天才与功力,其最大成就只是一种推理的校勘学而已。推理之最精者,往往也可以补版本的不足,但校雠的本义在于用本子互勘,离开本子的搜求而费精力于推敲,终不是校勘学的正轨。
我们试看日本佛教徒所印的弘教书院的《大藏经》及近年的《大正新修大藏经》的校勘工作,就可以明白推理的校勘不过是校勘学的一个支流,其用力甚勤而所得终甚微细。
六
陈援菴先生校《元典章》的工作,可以说是中国校勘学的第一伟大工作,也可以说是中国校勘学的第一次走上科学的路。前乎此者,只有周必大、彭叔夏的校勘《文苑英华》差可比拟。我要指出援菴先生的《元典章校补》及《释例》有可以永久作校勘学的模范者三事:
第一,他先搜求善本,最后得了元刻本,然后用元人的刻本来校元人的书;他拼得用极笨的死工夫,所以能有绝大的成绩。
第二,他先用最古刻本对校,标出了所有的异文,然后用诸本互校,广求证据,定其是非,使我们得一个最好的,最近于祖本的定本。
第三,他先求得了古本的根据,然后推求今本所以致误之由,作为“误例”四十二条,所以他的“例”都是已证实的通例,是校后归纳所得的说明,不是校前所假定的依据。
此三事都足以前无古人而下开来者,故我分开详说如下:
第一,援菴先生是依据同时代的刻本的校勘,所以是科学的校勘,而不是推理的校勘。
沈刻《元典章》的底本,乃是间接的传钞本,沈家本跋原钞本说:“此本纸色分新旧,旧者每半页十五行,当是影钞元刻本;新者每半页十行,当是补钞者,盖别一本。”
但他在跋尾又说:“吾友董绶金赴日本,见是书,据称从武林丁氏假钞者。”若是从丁氏假钞的,如何可说是“影钞元刻本”呢?这样一部大书,底本既是间接又间接的了,其中又往往有整几十页的阙文,校勘的工作必须从搜求古本入手。
援菴先生在这许多年中,先后得见此书的各种本子,连沈刻共有六本。我依他的记载,参以沈家本原跋,作成此书底本源流表:援菴先生的校补,全用故宫元刻本甲一作根据,用孔本丁下补其所阙“祭祀门”,又用各本互校,以补这两本的不足。
因为他用一个最初的元刻本来校一部元朝的书,所以能校得一万二千条的错误,又能补得阙文一百零二页之多!试用这样伟大的成绩,比较他二十年前“无他本可校”时所“确知为讹误者若干条”,其成绩的悬绝何止百倍?他在本书第四十三章里,称此法为“对校法”,他很谦逊地说:
他又指出这个法子的两大功用:
一、有非对校不知其误者,以其表面上无误可疑也。例如:元关本钱二十定元刻作“二千定”;大德三年三月元刻作“五月”
二、有知其误,非对校无以知为何误者。例如:每月五十五日元刻作“每五月十五日”
此外,这个对校法还有许多功用,如阙文、如错简、如倒页、如不经见的人名地名或不经见的古字俗字,均非对校无从猜想,故用善本对校是校勘学的灵魂,是校勘学的唯一途径。
向来学者无力求善本,又往往不屑作此种“机械”的笨工作,所以校勘学至今不曾走上科学的轨道。援菴先生和他的几位朋友费了八十日的苦工,从那机械的对校里得着空前的大收获,使人知道校书“必须先用对校法”,这是他奠定新校勘学的第一大功。
七
第二,他用无数最具体的例子来教我们一个校勘学的根本方法,就是:先求得底本的异同,然后考定其是非。是非是异文的是非,没有异文,那有是非?
向来中国校勘学者,往往先举改读之文,次推想其致误之由,最后始举古本或古书引文为证。这是不很忠实的记载,并且可以迷误后学。
其实真正校书的人往往是先见古书的异文,然后定其是非。他们偏要倒果为因,先列己说,然后引古本异文为证,好像是先有了巧妙的猜测,而忽得古本作印证似的!所以初学的人看惯了这样的推理,也就以为校勘之事是应该先去猜想而后去求印证的了!
所以我们可以说,古来许多校勘学者的著作,其最高者如王念孙、王引之的,也只是教人推理的法门,而不是校书的正轨;其下焉者,只能引学者走上舍版本而空谈校勘的迷途而已。校勘学的不发达,这种迷误至少要负一部分的责任。
援菴先生的《校补》,完全不用这种方法,他只根据最古本,正其误、补其阙,其元刻误而沈刻不误者,一概不校;其有是非不易决定者,姑仍其旧。他的目的在于恢复这书的元刻本来面目,而不在于炫示他的推理的精巧,至于如何定其是非,那是无从说起的。
他的一部《释例》,只是对我们说,要懂得元朝的书,必须多懂得元朝的特殊的制度、习俗、语言、文字。这就是说,要懂得一个时代的书,必须多懂得那个时代的制度、习俗、语言、文字。
那是个人的学问知识的问题,不是校勘学本身的问题。校勘的工作只是严密的依据古本,充分的用我们所用的知识学问来决定那些偶有疑问的异文的是非,要使校定的新本子至少可以比得上原来的本子,甚至于比原来的刻本还更好一点。如此而已!
援菴先生的工作,不但使我们得见《元典章》的元刻的本来面目,还参酌各本,用他的渊博的元史知识,使我们得着一部比元刻本更完好的《元典章》,这是新校勘学的第一大贡献。
八
第三,援菴先生的四十二条“例”,也是新校勘学的工具,而不是旧校勘学的校例。校勘学的“例”只是最普通的致误之由。校书所以能有通例,是因为文件的误写都由写人的无心之误或有心之误;无心之误起于感官(尤其是视官)的错觉;有心之误起于有意改善一个本子而学识不够,就以不误为误。
这都是心理的现象,都可以有心理的普通解释,所以往往可以归纳成一些普通致误的原因,如“形似而误”、“涉上文而误”,“两字误为一字”、“一字误分作两字”、“误收旁注文”等等。
彭叔夏作《文苑英华辨证》,已开校例之端。王念孙读《淮南内篇》的第二十二卷,是他的自序,“推其致误之由”,列举普通误例四十四条,又因误而失韵之例十八条,逐条引《淮南子》的误文作例子。后来俞樾作《古书疑义举例》,其末三卷里也有三十多条校勘的误例,逐条引古书的误文作例子。
俞樾在校勘学上的成绩本来不很高明,所以他的“误例”颇有些是靠不住的,而他举的例子也往往是很不可靠的。例如他的第一条“两字义同而衍例”,就不成一条通例。因为写者偶收旁注同义之字,因而误衍,或者有之,而无故误衍同义之字,是很少见的。
他举的例子,如硬删《周易·履》六三“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的“以”字,如硬删《左传》隐元年“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的“曰”字,如硬删《老子》六十八章“是谓配天古之极”的“天”字,都毫无底本的根据,硬断为“两字义同而衍”,都是臆改古书,不足为校勘学的误例。
王念孙的六十多条“误例”,比俞樾的高明多了。他先校正了《淮南子》九百余条,然后从他们归纳出六十几条通例,故大体上都还站得住。
但王念孙的误例分类太细碎,是一可议。《淮南》是古书,古本太少,王氏所校颇多推理的校勘,而不全有古书引文的依据,是二可议。论字则草书、隶书、篆文杂用,论韵则所谓“古韵部”本不是严格的依据,是三可议。
校勘的依据太薄弱了,归纳出来的“误例”也就不能完全得人的信仰。所谓“误例”,不过是指出一些容易致误的路子,可以帮助解释某字何以讹成某字,而绝对不够证明某字必须改作某字。
前人校书,往往引一个同类的例子,称为“例证”,是大错误。俞樾自序《古书疑义举例》说:“使童蒙之子习知其例,有所据依,或亦读书之一助乎?”这正是旧日校勘家的大病。
例不是证,不够用作“据依”。而浅人校书随意改字,全无版本的根据,开口即是“形似而误”、“声近而误”、“涉上文而误”,好像这些通常误例就可证实他们的臆改似的!
中国校勘学所以不上轨道,多由于校勘学者不明“例”的性质,误认一个个体的事例为有普遍必然性的律例,所以他们不肯去搜求版本的真依据,而仅仅会滥用“误例”的假依据。
九
援菴先生的《释例》所以超越前人,约有四端:
第一,他的校改是依据最古刻本的,误是真误,故他的“误例”是已证实了的误例。
第二,他是用最古本校书,而不是用“误例”校书,他的“误例”是用来“疏释”已校改的谬误的。
第三,他明明白白的说他的校法只有四个,此外别无用何种“误例”来校书的懒法子。
第四,他明说这些“误例”不过是用来指示“一代语言特例,并古籍窜乱通弊”。
他所举的古书窜乱通弊不过那最普通的七条(十二至十八),而全书的绝大部分,自第十九例以下,全是元代语言特例,最可以提醒我们,使我们深刻的了解一代有一代的语言习惯,不可凭藉私见浅识来妄解或妄改古书。
他这部书的教训,依我看来,只是要我们明白校勘学的最可靠的依据全在最古的底本,凡版本不能完全解决的疑难,只有最渊博的史识可以帮助解决。书中论“他校法”一条所举“纳失失”及“竹忽”两例是最可以供我们玩味的。
我们庆贺援菴先生校补《元典章》的大工作的完成,因为我们承认他这件工作是“土法”校书的最大成功,也就是新的中国校勘学的最大成功。
胡适
廿三,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