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做久了,时不时都会有一些工厂老板抛来橄榄枝。
或者“我把整个外贸部都交给你,我老老实实负责产品与生产就行”
或者“咱俩合伙成立一个外贸公司,放心大钱我来投,你负责出力”
或者“我负责国内市场,你负责海外市场,一同冲破亚洲走向世界”
听上去似乎很好很诱惑,然而无论是我个人的亲身经历,还是身边小伙伴们的实际体验,都在告诉我们一个结论:快跑!千万别跟工厂合伙做外贸。
为什么?原因主要有如下三点:
1.思维的差异。2.能力的局限。3.模式的缺陷。
接下来,我逐点展开详细阐述。
首先,工厂的思维与市场的思维,天然有冲突。假如大家跟工厂接触得比较多,会发现他们经常说类似这样的话:“我没有”“做不到”“好麻烦”“下一张订单抵扣”。
正如同我之前分享过土耳其客户的例子。客户说他公司所有的宣传资料,全部都是自家做的,供应商没能提供任何帮助。无论他需要什么材料,供应商都是两手一摊,说we don't have it或者we can not do that。除了卖产品给他,供应商什么都做不到,即使对方是一家拥有很多生产设备的、大规模的、看似专业的工厂,即使客户已经在他那儿下了100万美金的订单。
说实话,这些工作工厂真的做不到吗?当然不是,他只是觉得“客户的要求怎么那么多”“直接下单就行了为什么要我提供这些那些的资料”“货好了我自然就会发,天天催催催,催个毛线”。
认知决定思维、思维决定行为。
假如对方只是我们的其中一家供应商,解决方案很简单。假如你不解决问题,我就解决你。可当对方不再仅是我们的供应商,而是我们的合伙人,那该怎么办?
这种思维层面的冲突,会让我们每天都过得特别煎熬,特别难受。
当然了,你可能会觉得,工厂老板跟我认识很多年了,我们很熟,没有问题的。但是思维层面的差异,往往只有在长时间共事之后,在大是大非面前,才会真正显现出来。
其次,“想做”与“能做”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能做”与“擅长”之间更是隔了天与地般的鸿沟。
工厂为什么想找我们合伙?大致原因不外乎“一直做内销,想要做外贸”“外贸做不好,需要人来搞”。在他们的认知中,会觉得无论内销外贸,反正产品都是那些产品,我现在就是缺个人帮我把客户搞进来。
但说实话,内销和外贸的产品体系,真的不太一样。且不说针对不同国家/地区的差异化功能设计,光认证就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工厂会认为“认证都不是个事儿,有单我就能搞认证”,然而事实上且不说没有认证有些客户压根连问都不会问,认证也并非真的只是“证”的问题,有些行业或产品的认证会涉及产品的重新设计、上游供应链的重新开发......并不是愿意花钱就能解决问题。
结果自然就是大家本来以为产品都是现成的可以直接卖,没想到全部都要从零开始重新开发。既费金钱,也耗时间。
假如对方只是我们的其中一家供应商,解决方案很简单。假如你没有产品,我换一家供应商就是。可当对方不再仅是我们的供应商,而是我们的合伙人,那该怎么办?
即使客户的需求不在我们的擅长领域内(譬如客户来自欧洲,我们的现有方案一直面向非洲),我也只能咬咬牙把产品方案递上去。
最终的结局,大概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最后,贸易+工厂的这种合伙模式,本身在商业模式上就有重大缺陷。
谈及这种模式的合伙,一般情况下甲方往往是年产值数千万甚至上亿的工厂老板,乙方则是小微型贸易企业甚至SOHO一人公司。你觉得有可能工厂老板会慈眉善目地说“小李啊,没事,咱合伙就是图个开心,钱不钱的无所谓。这样,我出资80%,占股40%就行。具体工作你说了算”吗?
不可能的。作为沉淀多年的工厂主,理论上他肯定比你有钱,他也愿意多出钱,但他肯定也要占大股,要说了算,要“一票否决权”。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
1.咱俩合伙开面向市场与客户的贸易公司,结果让一个工厂思维的人说了算?别开玩笑了,这种做法大致等同于让我一个做了20年B2B生意的人去从零开始搞B2C。
2.我作为贸易端,出钱,出人,出力。没工资或低工资,甚至有时候还得帮工厂带团队......结果居然只能占小股,所有的产品还只能来自你工厂。这真的是合伙吗,我怎么感觉是换种方式给别人打工?
这种权-责-利不对等的模式,注定了在后续的协同工作中,一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摩擦。
当然了,你也可以说“只要我引入人力股的设计,再做大自己的股权比例就好了”。但还是之前文章所说的那句话:认知决定思维,思维决定行为。作为60后~70后且半辈子都俯身在生产线上的工厂主,你指望他能够理解并接受什么是“人力股”?又或者说假如你本身就有足够的资金在一次合伙中实现控股,或许你一开始就不会考虑与工厂合伙创业这件事情了。
综合上述,我个人不建议大家以任何形式与工厂合伙做外贸,无论是担任对方的外贸部,或者双方合资新建一家贸易公司。尤其当工厂老板的年龄超过45岁,且之前很少或没有直接做过外贸。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以后一旦遇到类似的橄榄枝都直接摆手说Nonono,可以有如下三个解决策略。
1.从合作开始。不要一上来就谈什么合伙,正如同一对男女不可能刚认识就讨论什么时候结婚,小孩叫什么名字。先从一些小的订单,小的项目合作起,在合作的过程当中跑顺双方之间的协作流程,明确双方之间的能力优势与劣势,通过时间确认双方之间的理念和价值观是否一致。
这个时间,至少以1年为限。没有一起经历足够多的风雨,不用谈论什么同不同频。有些人,本来就是说时天下无敌,做时全都怪你。
2.假如合伙,不要以入驻对方外贸部,或者以对方工厂名义开展工作的形式。万一哪天结束合作,你前期所有的工作都是在为他人做嫁衣。直接新建一家贸易公司,即使要关联工厂,也可以是工厂独立外贸公司或者集团外贸子公司的名义。而且,大家必须说好:工厂仅有提供产品的优先权,而非排他权。假如客户的需求工厂无法满足,或者工厂的方案不具备市场竞争力,贸易公司拥有另行寻源新供应方案的权力。
3.假如与合伙,负责市场与客户前端的人一定要占大股,一定要抓决策权,除非合伙人能力或资本远胜于你,你衷心认可对方的战略观、大局观、执行力......认为自己可以追随对方。又或者你纯粹把这个项目当成投资,只出钱不出力。与此同时,一定要引入人力股的设计。譬如项目注资100万,你出50万,对方出50万。但绝大多数工作都由你完成,那么可以将人力股定为20%,虽然双方出资比例都一样,但你占股60%,对方占股40%。
最后的最后,大家觉得作为一家贸易公司,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灵活。
万物不归我所有,万物皆为我所用。只要我们掌握了客户和订单,那么工厂的产线就是我的产线,工厂的工程师就是我的工程师。我们当然也提倡稳定合作,但万一这家工厂不行,我至少可以快速换一家工厂。
合什么伙?不合伙,这种利益层面的关系本来就已经足够稳固,没有必要再给双方增加负担,没有必要被任何一家工厂捆绑死,垄断型行业除外。
当前的时代,早就已经不再像10年前那样,我非得绑定一家工厂,以工厂的名义开展工作,开通阿里巴巴,建设独立站......这种先有产品再找客户的思维,早已经被淘汰了。
现在的思维,一定必须是“从市场和客户出发”,市场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
这就是为什么我推荐所有贸易型企业,都务必要增加采购代理业务。
最后,ASG欧洲出海团本月截止预报名,除了法国外,我还计划去申根区其他国家(譬如意大利、德国、保加利亚),具体后续讨论决定。是否参加,你可以有如下考虑点:
(1)行业与“大建筑”相关,那是最匹配的。
(2)假如行业不匹配,是否有市场可以地推,有客户可以拜访。或者想看看外面的真实世界怎么样。
(3)假如上述都不符合,是否想要实践学习展会BD与市场地推。
实在不行,当成一次团体旅游不无不可,毕竟ASG出海团基本都是贴着成本走的。
外贸创业上门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