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煜丨出版社视角下的现代中国文学研究——评《启蒙·生意·政治:开明书店史论(1926—1953)》

文摘   文化   2024-05-16 09:43   北京  


段煜,天津中医药大学文化与健康传播学院讲师。

本文刊发于《中国出版史研究》2024年第1期

时至今日,将中国现代文学与中国现代出版结合起来展开研究的成果已不鲜见。早年间,这类研究多以文学为主体,将出版作为文学研究的切入点,研究文学作品的出版缘起、传播途径、版本变迁、文本流变,作家的出版活动、与出版机构及出版人的交游来往,以及作家同时从事出版行业所带来的影响等。随着研究的深入,“出版”的主体地位开始被更多的学者所重视,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认识到出版并非文学的附庸,进而提升了对出版人、出版机构、出版制度、出版经营等方面对于文学影响的思考。“出版”在研究中的地位经历了一个由“被俯视”到“被平视”的过程。

邱雪松老师著《启蒙·生意·政治:开明书店史论(1926—1953)》便是这一过程中的最新成果之一。作者通过文学和出版的双重视域,立足于丰富的一手史料,以扎实严谨的态度,对民国时期五大出版社之一——开明书店的产生、崛起、发展和消亡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较为立体地反映和总结了开明书店在以新文学为主的领域所做出的出版贡献。除上述对具体问题的考订与分析外,笔者还以为本书的学术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对研究思路的拓展层面。细言之,即对“出版社”这一视角对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独特意义与价值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01


将出版社作为学术研究的视角,需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其一,现代出版社数量庞杂,水平也参差不齐,并非每个出版社都值得深入研究;其二,出版社研究,乃至扩大到出版学研究,都存在一个颇为尴尬的问题,即“出版”作为一种媒介,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搭配具体的内容方能产生完整的意义。但在不同学科中,“出版”这一元素所能发挥的作用有多有少。对于大多数自然科学而言,出版活动和出版社很难超越媒介的信息传递功能而产生独立的主体性意义。所幸的是,在文学研究中,出版活动能够发挥一定的主体作用,已基本成为学界的共识。那么,将出版社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与核心,通过研究以文学为主要营业范围的出版机构,发现并解决一些文学史中的问题,便具备了一定的可能性。本书的重要贡献之一,便是通过具体的研究,对这种“可能性”的范畴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本书第一章论述了开明书店的诞生与五四新文化之间的密切联系。作者强调,正是章锡琛等人在妇女问题上与商务印书馆高层之间的分歧,促使了一批与章志同道合之人脱离商务印书馆创办《新女性》杂志,并在新书业蓬勃发展的机遇中将杂志社改组为出版社。从这个角度来看,开明书店自诞生起就具有浓厚的文化同人群体属性,这一属性,使得开明对于文学类出版物会有一种潜移默化的亲近性,也势必会影响编辑的选题思路,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现代中国文学早期作品经典化的标准产生一些参考价值。

这种亲近性和参考价值在第二章第三、四节的论述中得到了具体的印证。作者通过对开明书店推广新文学和刊行古籍的研究,提出开明对新文学的推广多是由于同人对于新文学价值的认同,而对古籍的刊印,则更多源自政治审查的压力和生意层面的盈利需求。对开明书店出版新文学和古籍时的活动与指导思想的梳理,既在微观层面补充了相关的具体史实,也展现出了出版社作为文化团体对于出版物类型所发挥出的重要影响力。

本书的第四章则通过新中国成立后开明不同类型员工对于书店前途的不同理解,以横截面的方式呈现并解释了处于不同身份、地位的新文学出版工作者在面对新中国新文学体系时的不同认识与行动,对这一时期的文学思想史进行了印证与补充。

由以上的叙述可以看出,开明书店的发展历程对于新文学的作家、作品、文学事件都具有一定的解释作用,这显然证明了以出版社为核心的研究在现代中国文学研究的有效性。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有效性的范围不宜简单扩张至其他领域。即便将视角仅限制在文学学科,在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出版社研究的有效解释范围都有所不同。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出版研究多集中于文本层面,在版本的考订、文字校勘、辨伪与辑佚等方面,其重点在于求真求善本,出版机构更多的是作为一种“品牌”或“质量保证”,被用以辅证其文本的可信性,而在文本之外的层面所能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在中国当代文学中,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对出版社的统一改造和管理,出版社实质上被纳入了新中国的宣传体系之中,技术性远大于思想性,其自主性和发挥影响力的空间都受到了较为明显的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出版社的研究自然会在一定程度上被对出版社上位机构的研究所涵盖,出版社研究的主体意义也就随之下降了。

综合比较下来,在中国文学出版领域中,以出版社为切入点的研究在中国现代文学领域中所能发挥的空间最大,能够解释的问题最多也最为系统。可以说,以出版社为核心切入点的研究,有潜力成为现代中国文学的一种述史方式,从而在一个新的角度对现代中国文学史进行有效的补充。

02


出版社是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的有效视角,换言之,在现代中国文学研究中,存在着将出版社作为方法的可能性。那么,如何将这种可能性落到实处,如何通过出版社研究对现代中国文学中的某些问题进行有效的解释,便成了我们需要进一步厘清的问题。从本书的研究中,有三个方面的原则值得我们加以思考和重视。

首先,对出版社的选择应当坚持问题意识先导,避免同质化。前文已述,并非所有出版社的发展史都具有独立的学术意义,因此,独特性是选择出版社的关键,只有对现代中国文学的发展产生了独立影响的出版社,才值得被拿出来讨论。本书作者在梳理前人研究时,曾指出早期的现代文学出版研究中存在着“研究对象虽有不同,但框架相似、逻辑一致、结论无异的高度同质化现象”,在实际研究中也很好地把握了开明书店对于中国现代文学的独特影响,从开明书店的产生原因、同人的共同文化诉求、书店的经营制度、书店与外部政治环境的相互作用等方面,展示了诸如“开明人”“开明风”等只有开明书店才能对中国现代文学产生的独特影响。

对出版社独特性的探索可以从两个方面展开。第一是制度层面,即某一出版社是否开创或发扬了某种对于现代中国文学产生明显影响的独特制度,如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对于新文学的推动;泰东图书局与创造社在出版层面的合作等。第二是出版人层面,出版工作最终还是要落在具体的个人身上,因此出版社主要工作人员的交游往来也是某一出版社与其他出版机构相区分的重要因素。例如鲁迅与李小峰的关系对于北新书局发展的独特意义;晨光出版公司的成立则直接来源于老舍寻求与赵家璧合作并重新整理出版自己的作品等。只有明晰了这些关键点,才能够准确地把握某一出版社究竟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避免现代文学出版社研究成为千篇一律、了无生气的工业化学术产品。

第二,应尽可能保证“出版社”是展开“史论”的最佳视角,而非仅仅是可用的视角之一。正如作者所言,早期的现代中国文学出版研究存在着“以‘出版’来求证‘文学’,‘出版’自身的复杂面相未得到有效展现”的问题。将出版社引入文学研究之中的合理性,在于出版社能够对于某些问题提供独特甚至唯一的解决视角。

本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较为精准的把控,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对于《闻一多全集》和《朱自清文集》出版过程的论述。《闻一多全集》出版过程的近乎完美和从《朱自清全集》到《朱自清文集》这一出版过程中的遗憾,极其典型地彰显了开明书店作为一个民营出版机构在出版文学作品时的优势和劣势。由于开明书店同人色彩的运营性质,《闻一多全集》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出版;而随着时代背景的变化,《朱自清文集》却由于同样的原因而被迫进行了大量的自我删减。试想,若将两部全集均改由一个具有官方色彩的出版社出版的话,《闻一多全集》可能很难保持开明的高效,但《朱自清文集》在抛开了开明人出于自保的过度谨慎后,能够存留下来更多的篇目也尤未可知。

想要准确衡量出版社是否是研究某一问题的最佳视角,需要研究者准确地把握出版社作为一个综合实体的运营机理与运营逻辑。本书题目中的“启蒙”“生意”“政治”三个关键词,恰好对应了出版社在文化、经济与政治三个方面的组合式影响。出版社作为文学作品的发行机构,是文学作品进入文学市场的首要把关人、经济运营的全程操作者、进行政治删改的主要中间人。只有全面理解出版社在文学生产与传播中的作用,才能够准确地寻找到出版社在哪些方面具备独特的文学史述史价值,进而做出有针对性的研究。

第三,要正确处理“史”与“论”之间的关系。现代文学出版社距今已有70余年的历史,故而对于出版社的研究,毫无疑问应当以第一手史料为基础,若无大量一手准确的史料,研究便如空中楼阁一般。不过,对史料的掌握与整理并不是研究的全部,而是要通过史料的选取、整理、组合,来说明背后的问题,对现代中国文学出版的历程、特点、意义及优缺点进行有效的解释,进而起到以古鉴今的作用。

本书的主要亮点之一便是史料的丰富、全面与翔实。作者占有和使用史料的范围基本涵盖了开明书店的各个领域,包括官方保存的书店档案、版税版权表等书店文件、主要负责人的日记与回忆录、同时代出版的其他报刊等,各方材料相互印证,从而最大限度地勾勒出历史原貌,回到现代文学出版的历史现场。

与史料的丰富相比,本书在“论”的层面则明显更为节制。在行文之中更加倾向于让史料本身说话,作者的观点集中体现在各章的小结之中。这样的处理方式虽然能够更加直观和清晰地呈现相关事件的整体面貌,避免被过多的议论所干扰;但也会使得部分章节的论述给人以意未尽时便戛然而止的空余感。

例如第四章第五节“‘运动’中的‘人’与‘社’”主要论述开明书店及其主要人员在20世纪50年代历次政治运动中的遭遇以及应对方式。在述史过程中,作者大量引用了开明书店主要同人傅彬然、叶圣陶、郑振铎、周予同、王伯祥等人的日记和交代材料,以及陆定一、李庚、王业康等具有官方身份并被派驻到开明协助工作者撰写的报告与回忆材料。对以上材料的引用占据了本节内容的70%以上。但是,在详细列举这些史料之后,作者并没有正面总结开明书店及其工作人员在运动中到底面临着哪些方面的问题、在应对时采取了何种态度这些进一步的问题,而是在简要介绍事件的结果后便进入下一节,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以述代论和资料罗列的感觉。当然,上面提到的问题也可以由读者通过阅读作者列出的资料自行归纳与总结,但是,从本节论述的内容来看,这种方式并不合适。本节所涉及的人员和事件均多而复杂,作者有必要对自己选择和建构史料体系的原则、各史料之间的关系进行相应说明,否则容易给人大而无当之感;此外,作者引用的资料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表态文章和学习材料。而在政治运动中,这些材料所表达的观点与作者的真实想法之间是不能简单画等号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对材料的可信性进行印证,这一工作需要通过作者的“论”来完成。因此,笔者以为,至少在本节之中,作者论述的深度是略显不足的。

总而言之,“史”与“论”之间的关系,实质上反映的是如何处理微观视角与宏观视角的关系问题。

03


在确定宏观的原则后,微观层面的细节也需要加以重视。本书第四章第四节“‘遗产’与‘界碑’”主要论述了《朱自清文集》在开明书店的出版历程。此节来源于作者发表于《文学评论》2015年第2期的论文《“遗产”与“界碑”——〈朱自清文集〉出版论略》,在收入本书时,作者对原文进行了修改。通过对校,收入专著的版本与发表的版本相比,大幅度增加六处、删减五处、修改三处,另有小幅修改若干处。这样的修改幅度在收入专著的已发表文章中已属可观。《文学评论》发表的文章以文集为核心视角,开明书店占据的地位相对次要;而作为专著的一个章节,收入本书的版本自然要更加凸显开明书店的主体地位。可以推断,凸显出版社的主体地位,使得文章的内容与本书的体例与结构相适应,应当是作者修改本文的核心动机之一,而通过两个版本的对比,对作者的修改加以观照,有助于从一个侧面了解现代文学出版社研究的一些细节。为叙述方便,下文将修改前后的两个版本分别简称为“刊本”和“著本”。

文章修改的原因有很多,并非所有修改都基于对开明书店主体地位的凸显。著本大幅增加的六处内容基本是史料的补充。其中,吴晗接受《大公报》采访、王伯祥日记及俞平伯致叶圣陶信,应是作者在文章发表后新发现并借出版的机会补入文中的资料,三人在所引材料中均表示愿意承担朱自清文集的编辑出版工作,对朱自清文集出版的缘起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可以看出,作者一直在关注相关材料,并致力于对相关资料进行完善。另外的四处增加,有三处是将刊本中曾经引用的材料加以补充,还有一处是叶圣陶在讨论王瑶著《中国新文学史稿(上册)》座谈会当天的日记。这一类增加更像是恢复原貌,期刊可能会因为版面的原因对文章进行删改,而这些补充很有可能便是刊本为节省版面而删去的部分。

对开明书店主体地位的凸显则主要体现在删减和修改的部分。作者对文章引言部分的修改便可以看出其论述侧重点的变化:

刊本:笔者以日记、书信、旧体诗还原与事之人做各项决定的微妙心态,根据开明书店内部档案爬梳出版社的错综境况,通过彼时相关政论、期刊文章来表现外界环境,立体重现《朱自清文集》的出版经过。在此基础上,深入讨论在“现代文学”向“当代文学”转变的历史进程中,“出版”于其中角色的位移及作用。

著本:1949年11月5日,王伯祥获知开明书店申请公私合营进展顺利的消息后,在当日的日记中记下了“开明前途或将获一线生机耳”的话。但在翌年开展公私合作后,出版社的“前途”与“生机”之间并没有必然地画上等号。作为“遗产”的《朱自清全集》删减出版的坎坷命运既真实地反映了这种落差,更作为“界碑”见证了新文学出版方式的更替,值得细加厘析。

可以看出,作者将侧重点由“文集的出版经过”转为由文集的发展折射出的出版社的命运,文集在论述中的地位由主体变为参照性的工具,作者在研究中的出版社意识明显增强。引言部分是一篇文章的总述,此处的修改对后文起到了引领作用。

而著本删减的五处内容则主要体现出了作者对于出版社研究中各个子门类之间分门别类的意识。现将其大致情况分列如下。

第一处在刊本第92页第四段,删去了整段的内容。其内容主要是对上海方面整理朱自清遗稿速度较慢之原因的说明,重点提及了叶圣陶因与章锡琛的分歧而去职北上之事。

第二处在第93页第二段,删去了自“上海刚解放不久”至“总署要求开明管理处尽早赴京,以便开展工作”。主要论述的内容是开明书店主要领导对迁址北京一事与出版总署的沟通。

第三处在第94页第二段,删去了自“此时,教科书改为国营”至“乃至激进青年上台等”,主要介绍了开明书店在1951年遇到的经营困难。

第四处在第96页第二段,删去了自“开明年轻一辈掌权后”至段尾的全部内容。主要论述的是开明书店年轻一辈对于公私合营的积极态度和行为,以及由此造成开明书店被中国青年出版社整建制合并的结局。

以上四处删减的原因较为一致,均为作者另辟专章在本书的其他位置将相关内容进行了更为丰富细致的介绍。四处对应的章节分别为第三章第四节“叶圣陶北上”,第四章第一节“人心思公”,第四章第三节“无法继续的‘生意’”和第四章第六节“‘光荣的归宿’”。这些删减的直接原因在于避免重复,也体现出了作者将研究更加专门化的意识。本节对《朱自清全集》的论述属于出版物研究,而删去后独立出去的四节则分别涉及出版人、出版经济和出版社制度与体系,分属文学出版社研究的不同领域,这种区分,体现出了作者对于出版社研究范畴的整体思考,也使得本节的内容更加具有针对性了。

而删减的第五处内容则在全文末尾。著本的结尾是“它(指《朱自清文集》的出版,笔者注)标志着现代文学出版传统的终止与当代文学出版体制的发端”。而刊本在之后的一大段关于1949年前后出版社性质变迁的论述则被删去,只保留了一些关于出版社分工的简单论述被放置于结尾前。为叙述方便,现将部分被删减的原文选录如下。

在1949年以前,大型出版社多为综合出版社,新文学出版社数目众多,因此,作家与出版社之间关系平等,出版社行为基于彼此的自由选择,作家对自己的作品拥有较多的改动权。编辑虽然是出版社职员,但因为身份的多重性,他们与作者之间往往有着良好沟通。
……
建国后,因为出版的意识形态属性被视为第一位,国家逐步动用行政、经济、文化的力量对继承下来的出版格局进行全面重组……各私营出版社转型为专业出版社,文学出版业务都被消减剥离,并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束成为计划性出版体制的组成部分。
……
编辑则更多地被定义为一种纯技术工种,兼具意识形态检查功能。
……

可以看出,刊本中的此段内容为全文的总结,也是作者观点的集中体现。其删减原因,笔者妄忖为出于体例的考虑。刊本作为论文,理应对全文的理论意义进行完整的总结,而著本作为专著的一个章节,需要注重与接下来章节的衔接配合,过多的议论易使本节与下节的衔接不畅,也不符合作者将个人议论集中于章小结的体例。

不过此处的修改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刊本的叙述是较为完整的,但如果将后面的内容删去后,著本结尾处对于《朱自清文集》是现代出版传统的终结与当代出版体制的发端这一论述,便显得缺乏足够的论据,给人以仓促结尾之感。

总的来说,本书对于开明书店的研究,给文学出版社研究从宏观和微观方面均带来了较为有益的启发。有理由相信,随着更多史料的整理和研究专著的面世,出版社这一视角能够为现代中国文学研究提供更加丰富的意义,更加有效地从文学史和出版史的结合中为学界贡献新的学术增长点。


相关阅读

张敏迪丨出版史作为社会史——评《启蒙·生意·政治:开明书店史论(1926—1953)》
熊静文丨多重视野下的开明书店史——评《启蒙·生意·政治:开明书店史论(1926—1953)》


最近微信改版
经常有朋友错过推送
欢迎星标🌟“中国出版史研究”
及时接收最新推文

购刊链接丨Buy Links




 记载出版历史|探索出版规律 

邮发代号|80-142

季刊丨58元

电话|010-63458238

投稿邮箱丨chubanshi@zhbc.com.cn


中国出版史研究
立足中国出版史的理论研究和珍稀出版史料的发掘整理,以中国史上重要的出版人物(包括机构)、事件和活动为研究对象,以求真务实、以史为鉴为指导方针,探索中国出版发展规律,汲取历史出版经验,保存中国出版重要史料,为促进中国出版、繁荣出版文化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