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军 邹开元丨出版总署历史的若干考察——致敬新中国出版事业75周年

文摘   文化   2024-05-31 08:05   北京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在北京设立。虽然仅有短暂的5年历史,但它无疑是新中国出版事业的发端,其所出台的许多政策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效经验,对于后来者尤其是新时代出版强国的建设者,弥足珍贵、意义非凡。但由于年代久远,许多资料现已失传,当下不少人对于出版总署的简要称谓、办公旧址、行政级别、隶属关系、干部去向等存在误读、误解、误写。为此,有必要进行相应的探究,还其原貌,以纪念那些新中国出版事业的开拓者。

出版机构;历史考察

范军,北京语言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邹开元,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22级博士研究生。

本文刊发于《中国出版史研究》2024年第2期


文章目录


一、简要称谓:是国家出版总署,还是出版总署

二、办公旧址:是东总布胡同10号,还是北总布胡同32号

三、行政级别:是正部,还是副部

四、隶属关系:是指导,还是领导

五、干部去向:是进入文化部,还是另有安排

六、结语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在北京成立,统管“国家出版印刷、发行事业”。此后,虽历经75年世事变迁、机构更迭,但其出版职能一直保留延续至今。毋庸置疑,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是共和国出版事业的基石和起点。习近平总书记曾谆谆教导:“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在致人民出版社成立100周年的贺信中,他强调:“着力展现党和国家发展历程。


从1949年11月1日成立至1954年11月30日结束,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仅存在短短的5年。岁月不居、春秋代序,其亲历者几乎都已仙逝,健在者寥若星辰,目前所能获取的资料少之又少,对其的研究相应也不是很多。以“出版总署”为主题检索中国知网自1951年8月至2023年12月所载的文章发现,专门研究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的论文凤毛麟角,而这些论文基本取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史料》1—6卷。囿于资料,目前关于出版总署的许多情况,譬如关于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的简要称谓、办公旧址、行政级别、隶属关系、干部去向等,言人人殊、莫衷一是。因此,有必要进行相关探究,以还其原貌。这既是对新中国出版事业的纪念,也是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的题中应有之义。


01

简要称谓:

是国家出版总署,还是出版总署


目前,不少媒体将历史上的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简称为国家出版总署,其实这是“民间的俗称”,而非正式称谓。根据1949年9月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即中央人民政府,并负责组织政务院。政务院由文化教育委员会等4个委员会和30个部、会、院、署、行(以下简称4个委员会和30个部门)组成,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与1954年6月以后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着很大的不同,国务院即为中央人民政府,而政务院是由中央人民政府组建,对外不能直接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此,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所辖的出版总署不能使用国家出版总署的称谓,应简称为出版总署。

当下一些媒体还将历史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分别简称为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这也不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的称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闻出版署以及与新闻出版总署之间没有“国家”二字,不能简称为国家新闻出版署或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而应简称为新闻出版署或新闻出版总署。与之相对,目前中宣部所加挂的“国家新闻出版署”牌子,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署,对内简称为国家新闻出版署,对外简称为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诸如此类的例子还很多。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简称为外交部,不能简称为国家外交部。而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称谓中有“国家”二字,故其简称中的“国家”二字不能省去,对内应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外简称为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02

办公旧址:是东总布胡同10号,

还是北总布胡同32号


1949年11月1日,出版总署署长胡愈之在北京东总布胡同10号庄严宣告:“今天是出版总署第一次扩大会议,也是成立会议。”历史上最著名的第一次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也是于1949年10月3—19日在东总布胡同10号举行。此次会议作出至今仍具影响的关于统一全国出版事业的决议,毛泽东同志专门为会议题词:“认真作好出版工作。”70多年来,毛主席的题词一直激励和鼓舞着一代代出版人为出版事业而奋斗不息。

由于当年毛主席的题词没有落款年月,因此目前在媒体甚至一些重要的出版史展览中对于题写时间标注得也不尽一致。有的标为1949年9月,有的标为1949年10月,甚至还有直接标为第一次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开幕的1949年10月3日当天。毛主席的题词到底写于何时,很值得探究。黄洛峰在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第十六次大会上的工作总结报告中谈到,会议原计划于1949年9月22日报到,9月26日正式开会,但恰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9月21日至30日举行,为此将原定9月26日召开的大会改为大会的预备会,正式会议延至10月3日召开。据此推断,毛主席的题词应写于9月22日之前的某个时间。至于10月3日的说法很可能不对。

东总布胡同10号不仅是出版总署的诞生地,更像是新中国出版的圣地,它是许多著名出版机构梦开始的地方。出版总署的国际书店即是目前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公司的前身,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新华书店总店则源自出版总署新华书店总管理处发行部,中宣部所辖的人民出版社来自出版总署新华书店总管理处出版部,中国国家版本馆脱胎于出版总署图书馆,中国教育传媒出版集团人民教育出版社蕴涵着出版总署编审局的基因。

目前,在许多出版人回忆中,关于出版总署的办公旧址主要存在两个版本,一个是东总布胡同10号;另一个是北总布胡同32号。这很容易引起后人对出版总署旧址的误解。经过考察,北总布胡同32号应是当年由东总布胡同10号院另辟出来的一个院落,由于该院在北总布胡同另外开了一扇门,故使用了北总布胡同32号的号牌。即东总布胡同10号院后来被分割为两个院子,在东总布胡同内的仍用东总布胡同10号,在北总布胡同开门使用了北总布胡同的32号牌。随着北京城市旧房的腾退,东总布胡同10号院以及北总布胡同32号分别于2003年和2012年被拆除,所在位置另建起了新楼盘,目前该楼盘门牌为东总布胡同19号。也就是说,现北京市东城区东总布胡同19号应为出版总署的旧址。

03

行政级别:

是正部,还是副部


当下不少人包括一些媒体普遍认为历史上的出版总署因称谓中带有“总”字,其行政级别应为正部级。在“百度百科”上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总署行政级别”,也显示出版总署为“正部级”。而事实可能并非如此。

新中国成立初期,绝大多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没有薪酬,而采用以若干斤小米为计量标准的供给制。1949年11月11日召开的出版总署第二次署务会议对此还专门形成过相关决议:“在正式薪给办法未订定前,原已有薪给人员,暂仍照旧支付,新参加工作人员暂照下列标准借支:1.署长级人员800斤小米;2.局长级人员700斤小米;3.处长级人员600斤小米;4.处以下各级人员由办公厅酌定标准先行借支。”1950年1月起又将该标准进行了上调。

1952年3月,中央开始实行薪酬制,对各级干部进行行政级别的评定,并公布了评级标准。其中规定,政务院各部、会、院正职,各委员会副主任定为行政五级,即正部级;政务院秘书厅主任,各部、会、院副职,各署、行署长、行长定为行政六级,即副部级。即政务院30个部、会、院、署、行中的新闻总署、出版总署、海关总署、情报总署、人民银行和秘书厅级别要低于正部级的各部、会、院。在“1949—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及政务院工作部门设置表”中新闻总署等6个部门位置也低于其他各部、会、院。由此,可以确定出版总署不是正部级,应为副部级。

04

隶属关系:

是指导,还是领导


现今不少书报刊上的文章认为历史上政务院直接领导出版总署,其实这里存在一定的误解。从形式上看,30个部门与4个委员会看似是“兄弟一般高”的并列关系,但实质上,4个委员会与所指导的部、会、院、署、行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根据政务院有关工作规则,4个委员会“可以对(所指导的)这些部门和它的下级机关颁发决议和命令,并审查其执行”。1949年设立文化教育委员会,其地位及主任、副主任的行政级别都很高。主任郭沫若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全国政协副主席,副主任有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的马叙伦、沈雁冰,时任中央委员的陈伯达和时任中宣部部长的陆定一。

对于出版总署而言,文化教育委员会不仅负有指导的责任,更似一个直接领导。这可从许多历史文献中找到明确的答案。譬如,1949年11月16日,文化教育委员会各位成员莅临出版总署开会,署长胡愈之在汇报时就明确讲道:“出版总署成立后的任务,第一是管理国家的出版事业,第二是领导全国的出版事业,这个工作任务十分重大,但在文委会领导和指示下,我想应该能够好好的做起来。”又如,现存于国家新闻出版署档案室的1949年12月3日文化教育委员会秘书处转郭沫若和陆定一批示至出版总署办公厅的公函更能说明文化教育委员会与出版总署的关系。在该函中郭沫若和陆定一共有四点批示,其中第一点最为具体,涉及出版总署作息时间。其写道:“出版总署办公厅负责同志:你署晚班时间至下午十点,似嫌太早,希研究可否延至十二时。”从中可以看出,文化教育委员会才是出版总署的直接领导。

05

干部去向:

是进入文化部,还是另有安排


1954年9月,国务院成立,对政务院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出版总署的工作于1954年11月30日正式结束,其出版行政业务全部交由文化部管理,在其内部设立出版事业管理局。

出版总署结束工作后,关于其领导人的去向也是扑朔迷离,各种史料文献对许多人去留也是语焉不详。譬如,关于出版总署第一任也是唯一一任署长胡愈之的去处就说法不一。有的史料提及其到光明日报社任总编辑,而有的文献显示其到中央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任秘书长。但据笔者查阅大量史料后认为,出版总署撤销后,其实胡愈之即赴新成立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任副主任。叶圣陶从出版总署成立即任副署长,1952年11月起又兼任教育部副部长,出版总署结束工作后他继续担任教育部副部长,主管全国中小学生教材编写工作。副署长周建人则转任高等教育部副部长。副署长、党组小组书记陈克寒转任文化部副部长、党组小组副书记,在文化部分管出版工作。副署长萨空了(蒙古族)转任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出版总署结束工作前,共有办公厅主任黄洛峰、副主任戈茅(徐霄光)、程浩飞,出版管理局副局长金灿然、傅彬然,发行管理局局长徐伯昕及副局长华应申、王益、邵公文,印刷管理局副局长卜明、祝志澄,计划财务司司长谢冰岩、副司长沈静芷等13名司局干部。出版总署结束工作后,这13名干部中的9名在文化部机关内分别得到安排。黄洛峰出任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局长,金灿然、华应申、卜明和祝志澄4人分别出任副局长,戈茅(徐霄光)和程浩飞分别出任文化部办公厅副主任,谢冰岩出任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司长,华应申出任文化部文物管理局副局长。这一安排与1954年9月22日周扬、陈克寒关于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干部安排问题致中央宣传部并文委(全称为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党组的请示报告基本一致,稍有不同的是,华应申原拟任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却到了文化部文物管理局任职。

06

结  语


从成立到结束工作,出版总署五年的历程在我国出版史上只是短短的一瞬,但从这里走出了数位国家领导人。出版总署第一届班子成员此后或荣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或担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胡愈之于1979年7月起任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83年6月起又任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副署长叶圣陶于1983年6月起任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副署长周建人于1965年1月起任第三、四、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1978年2月起任政协第五、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出版总署第一任党组小组书记胡绳于1952年1月转任中宣部秘书长,于1988年3月起任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在纪念新中国出版事业75年之际,考察出版总署的历史,出版前辈们筚路蓝缕、砥砺图强的身影不时浮现,他们为新中国出版事业谱写的一曲曲精彩乐章,值得我们永远铭记、踵事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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