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雷新勇律师。雷新勇,江苏坤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苏农银行独立董事。本文示范了经济解释看世界的独特视角,经济学思维如何使复杂的世界变得简单、透明。特此转发,以飨读者。以下是原文。
社会流传最广的说法就是刘邦比项羽更厚黑更流氓。此论显然不对。诉诸人格是逻辑谬误。如果打天下,搞事业成功,靠厚黑流氓,那厚黑流氓很多,为什么单单只有那几个能成功?显然不是根本原因所在。
刘邦自己总结是会,但这只是表面原因,并不是根本的。因为他没有进一步追问,为什么萧张韩三杰都愿意为他所用,而不能为项羽所用?张良曾分析到了,说人有大功,项羽就是舍不得封赏,是妇人之仁,而刘邦则是立即兑现,是豁达大度。有道理。
那么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刘邦实行了一套与项羽完全不同的统治合约,而且刘的这套合约在动员的资源和效率上,胜过了项的,也就是说,刘打败项的根本依据是刘推行的统治合约胜过了项实行的统治合约。如果我们把统治制度概括为统治合约的话。
刘推行的是大一统的郡县制,虽然有封王封侯,但诸侯对封地并没有绝对的管理权力,封地诸侯以下的官员还是由中央任免,财税也是中央统管,军事更是要听命于中央,诸侯没有自己独立的行政军事财税系统。因此诸侯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只是一种爵位。也正因如此,韩韩彭英这些王侯才根本无力对抗刘邦,被他一个一个剿灭。这实际是继承了秦始皇的政治遗产。
项实行的是分封制,扶植战国时代的各诸侯国复国,自己做天下的共主,实际是恢复了周王朝以来的天子居中众建诸侯国的封建制,各诸侯国可是货真价实的政治实体,诸侯在诸侯国内享有政治军事经济全部的权力,项羽实际占据的只是一小块地方,并不能对整个国家实行直接统治,并不直接控制各诸侯国的财税军事官吏。所以楚汉争战时,项羽只能靠自己的江东子弟兵,难以得到诸侯国的援助。
既然历史是从封建制走到了大一统的郡县制,那么从制度的进化来说,后者显然是更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换句话说,就是后者比前者能够节省更多的交易费用,从而增加更多的产出。这就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的经济学含义。
事实上,从周王朝开始一直到春秋战国再到秦始皇灭六国实行大一统的郡县制的历史发展过程,明明白白地表明周王朝那种众建诸侯国的分封制,不如秦始皇开创的大一统的郡县制。前者被后者打败了,淘汰了。其根本原因,就是作为统治合约,前者在效率上不如后者。
这很容易理解。在一个地域范围内,封疆裂土,诸侯国林立,必然是彼此攻伐,纷争不断,国无宁日,必然不能提供一个基本的和平环境和秩序,其结果必然会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力的正常发展。而大一统的郡县制,显然就避免了分裂战争这一根本弊端。其在节省交易费用增加产出方面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此外,众建诸侯国,必然形成贵族统治,结果就是阶层固化,社会人才缺少流动性,人们努力改善自己的处境无望。韩彭绛灌之流怎么可能有出头之日?所以,在项羽的分封制治下,只能是旧贵族们得到好处,韩彭绛灌们即使有功也得不到封赏,而在刘邦郡县制治下,他们能够得到巨额封赏,大放异彩。刘邦刚开始也是想走分封制的,被人踢了一脚,说这样干大事去矣,刘邦才幡然醒悟,没有搞下去的。
那么这样不同的统治合约意味着什么呢?当然是统治者能够动员的资源不一样,实力大小不一样。意味着当这两种统治合约同台竞技的时候,代表大一统的郡县制的一方必然会打败代表分封制的一方,因为前者比后者,产出增加快,力量大,更有效率,人也更多。
因此,刘邦推行大一统的郡县制,而项羽实行分封制,刘邦打败项羽就是必然的。分封制没能卷土重来,而百代犹行秦政制,也证明了这一点。
一句话,不同制度节省的交易费用不同,带来的产出增加不同,这一差别决定了实行不同制度的主体,彼此在竞争中的高下优劣地位。
但是有人要问了,那项羽不是打败了秦朝吗?那不是分封制打败了大一统的郡县制吗?非也。
首先,项羽是在打败秦王朝后才恢复分封制的,他并不是利用分封制战胜秦王朝的。相反的,他一恢复分封制,力量立即衰落,所以,他的统治仅仅维持了五年,就从天下霸主跌落到人亡政息。
其次,秦王朝覆灭,根本原因在于大一统的郡县制与秦王朝守旧贵族集团妄想恢复的分封贵族制之间的你死我活的矛盾。秦始皇活着,可以弹压得住,秦始皇一死,上层建筑立即向分封贵族制回归,而天下已实现郡县制,不可能接受历史的倒退,双方的利益冲突形成对抗,形成天下人对少数统治贵族的战争,所以秦王朝倒塌那么快。但灭亡的只是秦王朝的朝廷,是它的统治贵族集团,而秦王朝实行的大一统郡县制并没有被抛弃,反而是被继承。
再次,秦王朝在军事战略上的失误,跟商纣王一样,内轻外重,大军在外,根本失守,遂被人袭而取之。
因此,项羽打败秦王朝并不意味着是封建诸侯制对大一统郡县制的胜利。
以古方今,原理一样,也是制度的竞争,鹿死谁手,就看谁纠错快,谁能更有利于产出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