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读者 | 杨靖【中国】:诗人查特顿之死

文摘   2024-10-16 09:0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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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诅咒的诗人”——他们往往离群索居(阁楼、荒野、地下室),带有不同程度的神经质,并且具有反社会的倾向。像查特顿一样,他们犹如流星划过夜空,在燃烧自我后,留下以最快速度写就的炽热诗篇。这些诗篇是诗人孤独心灵的呐喊,也是反映人类文明成就的经典——正如本·琼生在“第一对开本”卷首对莎士比亚的颂扬:“他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所有的时代。”



诗人查特顿之死

杨靖

一八五六年,前拉斐尔派名家亨利·沃利斯的一幅油画在伦敦文艺界引发轰动,自愿为画家充当模特的是维多利亚时代著名诗人、小说家乔治·梅瑞狄斯。在这幅名为《查特顿之死》的画作中央,是年轻诗人查特顿仰卧的身影,仿佛他是在睡梦中安详地离世;然而在诗人右手边的地板上,却散落着一个药瓶——画家宣称,这是伦敦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的实物原型,经鉴定,瓶中物乃是剂量足以致命的鸦片酊。问题是:诗人是自杀还是他杀?如系他杀,又是谁杀死了查特顿?



托马斯·查特顿(1752—1770)是英国文学史上最具传奇性的人物之一。后世学者多尊他为“英国浪漫主义诗歌之父”,但他生前却被贬斥为耍弄小聪明的“作伪者”——其《罗利诗篇》假托中世纪诗人所作,一时声誉鹊起,但很快被当世诗人托马斯·格雷识破,终至身败名裂。其生平际遇之戏剧性变化,令人唏嘘。

查特顿出生在布里斯托尔一个贫寒家庭。在当地教堂唱诗班担任指挥的父亲病逝后,母亲靠一手针线活养家糊口。父亲性情古怪,但对古董兴趣浓厚,查特顿日后显然遗传了这一基因。八岁那年,查特顿被送至爱德华·科尔斯顿的慈善学校。在正规学校教育结束后,他与当地律师约翰·兰伯特签订契约,担任律所抄写员。不久,律师发现他的学徒雇员不务正业,独自一人躲在角落写诗,盛怒之下,将他的诗作撕得粉碎,同时将他暴打一顿,并威胁要将这位诗人扫地出门。

但查特顿矢志不移。作为英国文学史上罕见的天才,他很早就立志要凭借诗才出人头地。他十岁时写下第一首诗,名为《最后的顿悟》。十一岁时,他开始定期为当地报刊杂志撰稿。十二岁时,他作品的思想高度及艺术性已远远超乎自己的时代。随后,他开始假冒十五世纪僧侣托马斯·罗利的身份写作,其首部作品——田园诗《埃莉诺和朱加》——在市场上大获成功。

根据查特顿的交代,罗利是当时著名诗人和编年史家,曾担任布里斯托尔的治安官,与时任布里斯托尔市长威廉·坎宁过从甚密。威廉·坎宁是一位拥有巨额财富的浪漫人士——原配病故后,他没有听从爱德华国王的旨意再婚,而是遁入一座由他本人创建的纪念爱妻的修道院(日后成为查特顿家乡的标志性建筑,即圣玛丽雷德克利夫教堂,被伊丽莎白一世誉为“英国最美、最具魅力的社区教堂”)。坎宁的名字在各类租约、纹章、建筑草图、财产授予和遗赠协议中反复出现——这些文件长期存放在教堂地下室,一个多世纪后终于重见天日。坎宁是确凿无疑的历史人物,不过,这并不代表罗利的真实性,但查特顿巧妙使用“障眼法”,倒也瞒过了一大批读者。由此,颇具“伪中世纪”风格的《罗利诗篇》也就成了英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一场恶作剧。

托马斯·查特顿及其铜像

十八世纪中后期,英国工业革命迅猛发展,与之俱来的是人们日益高涨的“怀旧”情结。这种不胜怅惘之情在托马斯·格雷《墓园挽歌》(1751)和哥德史密斯《荒村》(1770)等作品中表现得最为深切。与此同时,一批“拟古”之作也应运而生,在文学市场大受追捧。最著名的事例是小说家霍勒斯·沃波尔托名意大利南部某修道院僧侣所作的首部“哥特式”小说《奥特兰托城堡》(1764),以及苏格兰诗人麦克弗森的《奥西安诗集》(1765)。麦克弗森声称诗集中所有作品都源于中世纪行吟诗人奥西安,他所做的工作不过是对这些口耳相传的资料加以搜集、整理和翻译(从盖尔语翻译而来)。

霍勒斯·沃波尔出身名门(其父乃英国史上第一位,也是任职时间最长的首相罗伯特·沃波尔),生性诙谐,因此他在小说前言中发表的“声明”也被当作“小说家言”一笑置之。但麦克弗森则凭借自身精湛诗艺及作伪技巧“迷倒”一大片读者,如法国启蒙哲人伏尔泰,“崇英派”业余作家拿破仑三世,以及德国“狂飙突进运动”主将克洛普施托克和歌德。唯独约翰逊博士慧眼如炬,在和友人詹姆斯·鲍斯威尔谈话中一语点破麦克弗森“以旧翻新”的套路:


“他从旧歌谣中摘抄一些姓名、故事和短语,甚至某些片断,将此混杂于自己的创作文本中,这就是他向世人展示的所谓古诗译本。”

据说麦克弗森闻言恼羞成怒,提议要和约翰逊博士“决斗”。

除上述两部作品外,吸引查特顿注意力的还有爱尔兰德罗莫主教托马斯·珀西的《英诗辑古》(1765)。珀西主教声称,他从一名女佣手中抢救出一份即将烧毁的珍贵手稿,该手稿后来成为《英诗辑古》的主要来源之一。书中收录的中古时期不列颠民歌民谣不仅激发思古之幽情,也弘扬了浪漫精神(因理性主义和古典风格的双重压制,这一精神在英国已日渐式微),对稍后的浪漫主义诗歌运动产生了深远影响。华兹华斯将这些“古诗”问世的年份推许为英国文学浪漫运动的起始之年,道理正在于此。

尽管是自学成才,但查特顿阅读涉猎之广,委实令人称奇:除了托马斯·斯佩特编辑的《乔叟作品全集》(1598),他对从埃德蒙·斯宾塞到威廉·柯林斯的诗作了如指掌,对莎士比亚戏剧诗歌用力尤深。此外,他还熟读十八世纪为数不多的几部英语词典以及百科全书,熟练掌握中古英语文法及拼写规则,尤其擅长在文本中嵌入“变体”,竟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浪漫派诗人柯勒律治深得其中三昧:他曾模仿查特顿的“罗利拼字法”,在手稿中将“古舟子咏”写作“the Ancyent Marinere”,使得这一奇幻题材的诗作更具异国情调。

查特顿自幼喜爱搜集古董。当《罗利诗篇》——包括《埃莉诺和朱加》《黑斯廷战役》《布里斯托尔悲剧》《埃拉》等数篇诗作——完成后,他灵机一动,开始制作“假古董”。他从布里斯托尔一座教堂成功盗取古老的羊皮纸,在自家的地下木工坊进行切割、加工,最终制造出古色古香的中世纪歌谣集——照美国诗人迈克·伯奇的说法,


“天资聪颖的查特顿不仅自学了‘古英语’风格的写作,而且懂得如何使用赭石和其他化学物质,从而使得他‘发现’的手稿看起来更像古董”。

一切准备就绪后,查特顿小心翼翼地将诗集埋入圣玛丽雷德克利夫教堂地下,随后又假装无意中发现这一“稀世珍宝”。

不仅如此,为了把戏演得逼真,深谙“孤证不为证”之理的查特顿还凭借天才的想象力和精湛的技艺,伪造出一批以《罗利诗篇》为核心的“周边产品”,包括貌似古早的羊皮卷手稿、鎏金插图、纹章、盾徽、书信、传记等,甚至还有一位知名画家的账单,赝品总数逾七十件。这些精心炮制的“佐证”,不仅证明了《罗利诗篇》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也使得查特顿这位十六岁少年成为布里斯托尔城炙手可热的名人。

布里斯托尔是当时英国第二大城市,商业发展迅速。作为通往西方国家的战略门户,它曾在对外战争中发挥了重大的历史作用,为迎合民众心理和市场需求,查特顿刻意“神话”了这段历史:


城市的起源充满传奇色彩;它的命运与国家命运交织在一起;它在撒克逊君王危难时刻挺身而出;它的士兵曾与外国侵略者浴血奋战;它的公民和诗人都是慷慨博学之士。一言以蔽之,借助感伤而不乏戏剧性的回忆,诗作表达出英雄儿女的豪迈激情,引领读者陶醉于“缅怀中世纪荣光”的梦境,堪称是思想性与艺术性俱佳的文学作品。

十八世纪的文学评论家托马斯·沃顿认为查特顿诗作


“诗意盎然,充满活力……不管是写作风格,还是情感表达,都无懈可击”——简而言之,诗作太过出色,简直“好得不像中世纪的作品”。

同时代的莎学专家埃德蒙·马龙则赞誉这位年轻诗人“是自莎士比亚时代以来英国最伟大的天才”。

值得注意的是,在《罗利诗篇》中,查特顿一方面以坎宁家族为杰出代表,竭力美化布里斯托尔的光荣历史,另一方面也“挟带私货”,编造出与坎宁家族齐名的“德·伯格姆”家族,并谎称自己是高贵的伯格姆家族后裔。查特顿的骗术极其高明,许多人信以为真。当地的古董商人(同时也是一名外科医生)威廉·巴雷特正在撰写《布里斯托尔的历史和文物》,于是,查特顿说服他把自己的一些诗作“写进”了布里斯托尔城市史。可惜这一次读者并不买账。出版商血本无归,查特顿感慨“先知在他的故乡总不受欢迎”,于是决定赴伦敦“北漂”,实现他的文学梦。临行前,他公开发表“遗书”,表明自己“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雇主兰伯特律师被吓得不轻,急忙与之解约,违约金分文不取。一七七〇年初,摆脱一切束缚且踌躇满志的少年诗人前往伦敦,准备大显身手,干出一番惊天伟业。




但事与愿违。诚如文学史家尼克·格鲁姆所言,身处伦敦这段时期对查特顿来说“是一个经济和精神上的困难时期”,结果他寓居的阁楼(似乎是个隐喻)最终也成了自己的葬身之所(他拒绝房东打扫,宣称“诗人憎恶扫帚”,临终前已数日足不出户)。步入伦敦文学界之初,查特顿满心指望他的民谣古风能够觅得知音,然而屡屡碰壁后,他不得不放弃文学梦,转向政治宣传册和讽刺诗。

在动身的前一年(1769),查特顿从《罗利诗篇》中遴选几首得意之作寄呈霍勒斯·沃波尔,后者初步判定这是十五世纪的作品,并自告奋勇“以私人印刷机”刊印此书。查特顿满怀希望地给他的母亲和姐姐写信,承诺要用他的“第一笔收入”为她们购买礼物。然而,在进一步了解作者身世和年龄(尤其是查特顿出身社会底层)等信息后,沃波尔这位一向以门第自诩的古董专家产生了怀疑。随后,他将诗作手稿转呈新古典主义大师托马斯·格雷,格雷发现诗作第二十二至二十五行明显“挪用”《墓园挽歌》,于是立刻判定此乃“伪作”。沃波尔随即“变脸”,不再答复查特顿的来函,对于后者退还诗稿的请求也置之不理,而是心无挂碍地动身前往巴黎游历,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查特顿接连发出数封书信去索要,直到大半年后手稿才又回到诗人手中——说沃波尔为查特顿的“头号杀手”,或许原因正在于此。

眼见中世纪古风民谣在伦敦出版无望,查特顿打算转向当时热门的历史著述。早年曾在布里斯托尔经商的哲学家休谟苦心孤诣写作《人性论》,结果无人问津,于是以斯图亚特王朝历史写作为“消遣”。孰料六卷本《英国史》(1754—1762)在市场即刻“爆红”,巨额版税令休谟惊叹不已:似乎一夜之间,“好人大卫”已成英格兰最富有的作家。休谟的爆款著作激励“格拉布街”文人纷纷投身于史学著述,其中最知名的是苏格兰诗人、小说家托比亚斯·斯摩莱特(1721—1771)及其地下文学工坊。这位颇富商业头脑的作家组织周围食不果腹的寒士,分门别类,按需生产小说、游记以及各类普及读物——其《英国通史》(1757—1758)号称是休谟《英国史》的“续作”,但内容大多东拼西凑,甚至不乏对休谟的“改写”。即便如此,该书由于迎合时尚,照样成为畅销书,“包工头”斯摩莱特也赚得盆满钵满。有了前辈的成功范例,查特顿兴致勃勃,可惜他既缺乏休谟深厚的学术功底,也缺少斯摩莱特的团队支持,甚至连最基本的史学参考书也无力购买,最终只能半途而废。

在讲究门第、注重资源的政商两界,文人想要出人头地,殊为不易。唯一可能“改命”的场所是文坛。一七六〇年前后,英国最受欢迎的文人是查尔斯·丘吉尔。他是牧师世家出身,本人也曾担任英国国教牧师,但他在伦敦纵情享乐,与妻子分居后又闹出若干桃色官司,以至于高筑债台,随时有被捕入狱的危险。然而,就在这危难之际,他凭借一首讽刺诗《露西亚德》大打翻身之仗——这首诗的稿酬及版税收入帮助他清偿了债务,于是他故态复萌:宝马香车,招摇过市,其姿态“有如花花公子”。

模仿是查特顿的特长,当红作家查尔斯·丘吉尔就成为他首个模仿对象(此外,查特顿也竭力模仿蒲柏、斯威夫特、格雷等成功作家)。照文学史家的看法,查特顿最好的讽刺诗几乎可与蒲柏的《愚人颂》一争高下,如号称“最刻薄”的那首《卫理公会教徒》——作者用十七行强有力的诗句鞭伐沃波尔,斥之为“出尔反尔、缺乏阳刚之气”的无耻小人。政坛明星、反对派议员约翰·威尔克斯对查特顿入木三分的讽刺笔法印象深刻——他“注意到了查特顿犀利的风格,并表示想结识作者”,随后力邀诗人加盟。由此,查特顿开启了政治宣传册(以及讽刺与色情诗)的写作生涯。

威尔克斯曾三度当选下议院议员,又三度遭到罢黜。在国王乔治三世授意下,他又以“诽谤罪”(恶毒攻击时任首相比特伯爵)以及“有伤风化罪”(出版诲淫诲盗之作)在上议院受审。在友人暗中协助下,威尔克斯乔装打扮,藏匿于伦敦金融城。国王下令强行拘捕,不料遭到金融城市长威廉·贝克福德拒绝。后者向国王发出“谦卑的抗议”,使得这场政治风波愈演愈烈。



左为莎士比亚,右为威尔克斯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威尔克斯在获得政府不再追究的承诺后,欣然流亡法国,而他所主持的反政府“喉舌”则大多被查封。查特顿不幸成为被殃及的“池鱼”——本来,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他已经和支持威尔克斯及其民粹主义的《城乡杂志》《米德尔塞克斯报》《伦敦杂志》等报刊编辑建立了联系,但随着政府管控力度加大,言论空间进一步被压缩,连大名鼎鼎的《不动产所有者杂志》编辑也遭到监禁。更要命的是,高产作者查特顿的若干稿件都积压在上述编辑的案头。

由于陷入政治漩涡,查特顿失去了一次难得的机遇——他被引荐担任年轻的诺森伯兰公爵“壮游”【“壮游”是指自文艺复兴时期以后欧洲贵族子弟的传统旅行,目的是领略各地风光,感受各种文化,从而培养世界公民意识。“壮游”后来也扩展到中欧、意大利、西班牙的富有中产阶层。“壮游”尤其盛行于18世纪之英国,留下了丰富的文字记述】的随行导师,结果意外落选。对方给出的理由是查特顿未能熟练掌握一门现代外语(如法语或德语),尽管他能纯熟运用中古英语。查特顿怒不可遏,在《致卡特考特牧师书信》中贬斥僵化的语言学习是“贫瘠大脑中的腐烂胎儿”,将满腹经纶的诗人比作“摇头晃脑、闪闪发光的蠢驴”。紧接着,查特顿又调转枪口,在长篇讽刺诗《邱园》中对威尔士亲王(即未来的乔治四世)及亲王妃大加嘲讽,并捎带讽刺了与威尔克斯交恶的文坛“盟主”约翰逊博士。

口无遮拦的查特顿四面树敌,但在贝克福德庇护之下,每每能化险为夷。这位伦敦政界头面人物的巨额财富主要来自牙买加的种植园,因而遭到英国废奴领袖威廉·威尔伯福斯议员的猛烈抨击。查特顿化名“德西玛斯”和“梅内穆斯”,在报刊著文为贝克福德摇旗呐喊,尊称他为古罗马雄主“普罗布斯”,极其肉麻。贝克福德不幸去世后,查特顿在伦敦的处境更是雪上加霜:他的政治讽刺诗偶尔能刊发,但稿酬不过一先令,单篇短诗则低至七八便士,因此即便租住在公寓三层小阁楼,他也无力按时缴纳房租。

情急之下,他向身在家乡布里斯托尔的老友威廉·巴雷特求助,请求让他在一艘驶往非洲的商船上担任外科医生助理一职。然而,由于查特顿此前并未接受过任何医学方面的训练,缺乏任职资质,巴雷特只能回复“爱莫能助”——这一回复令查特顿愈发悲观绝望。

一七七〇年七月,查特顿在给姐姐玛丽的信中自我调侃:


在伦敦,“我交游广泛:到处有人向我抛出橄榄枝。如果屈尊去当个狱警,现在我面前就能有二十个位置。但我必须跻身伟人之行列——国事显然比商务更适合我”。

几乎在写信的同一时间,他接获房东太太传来的正式通知:近期房租将大幅上涨(近一半)。这一噩耗成为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八月下旬,房东太太注意到这位少年已有数日目不窥园,于是邀请他下楼一道用餐(此前有邻居目睹:查特顿时常光顾的面包店拒绝向他再赊一块面包),但被诗人婉言谢绝。此外,还有友人回忆:此前一周,当查特顿沿着圣潘克拉斯教堂墓园散步时,不小心跌入墓地。友人施以援手,宣称他很乐意帮助这位天才复活。查特顿回答道:“我亲爱的朋友,我已经和坟墓斗争相当长一段时间了。”一个多世纪后,身陷囹圄的奥斯卡·王尔德对最后一位前来探访他的友人说:“我的墙纸正在与我殊死决斗,不是它死,就是我亡!”两位“萧条异代不同时”的作家,其悲剧命运何其相似!

临终前不久,查特顿给姐姐玛丽写信,允诺“今年夏天我会给你寄送两件丝绸衫”。然而,他未能践行诺言。最后,他倾其所有,给姐姐买了一件瓷器,给母亲买了一个鼻烟盒,寄送给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她们是他全部的感情寄托,也是他奋力打拼的强大动力——成就文学名声是查特顿毕生的梦想。


别了!布里斯托尔一堆堆肮脏的砖块,

玛门的情人,崇敬把戏的人们!

你们摈斥了带来古老歌谣的男孩,

他的报酬就只有你们空泛的赞美。

别了,你们这些狂饮的市议会傻瓜,

……

别了!母亲!——让我焦躁的心灵歇息吧,

别让狂乱的浪涛将我卷去!

老天爷,请发慈悲!我不在人世时,

也请宽恕我这最后的罪行。



这是查特顿的诀别诗。此前有友人劝说,既然伦敦居大不易,不如返回故乡等待机遇,然而心高气傲如查特顿,在功业未就之前,岂有面目见江东父老?

据他的姐姐日后回忆,当年在地下工坊制造“古董”时,姐姐问他想在一个碗上画上什么图案,他回答道:“给我画一个天使,带着翅膀和号角,向全世界宣传我的名字。”可惜此时他只能以这种极端方式表达壮志未酬的怅惘和愤懑。

托马斯·格雷和《墓园挽歌》




在查特顿的浪漫主义后继者看来,所有英国诗人中,他对文学梦的追求最为执着。他的夭亡代表了物质社会中诗人“殉难”的必然结局。这一“殉难”诗人的形象被浪漫主义者视为时代独创性偶像的化身,正如亨利·沃利斯在《查特顿之死》中传达的讯息:它象征着十八世纪兴起的工业革命和功利主义对“天才”的无情扼杀。尽管警方最终未能完全排除他杀的嫌疑,但死于伦敦公寓阁楼的查特顿还是被判定为“饥饿和绝望的受害者”——他因走投无路而自杀。

从社会文化角度看,查特顿之死本身也具备“原型”意义:它是雄心勃勃的底层人物被社会环境无情扼杀的又一个例证——从古至今,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查特顿无法忍受布里斯托尔的狭隘庸俗,却未能预料伦敦的空气更加令人窒息。在热衷商业与竞争的社会背景下,查特顿卓绝的想象力显然不合时宜,他桀骜不驯的个性与周围环境更是格格不入。既然无路可走,“殉难”自然就成了他最终唯一的选择。

查特顿生前曾狂傲地宣称:“天才的影响无处不在。”尽管他命途多舛,但即便在同时代人眼中,他也是一位不世出的天才。沃波尔本人也是“作伪”大师——他引以为豪的“草莓山庄”曾被查特顿痛斥为“伪哥特式”建筑——然而,在拜读《罗利诗篇》后,他也不得不承认“世上居然有如此高超的天才”,令他自愧弗如。文学史家、伦敦文学俱乐部成员之一托马斯·沃顿在未竟的三卷本《英国诗歌史》中将查特顿誉为“天才中的天才”,并断言天若假年,此人必将“成为首屈一指的英国诗人”。

伦敦文学俱乐部“掌门”约翰逊博士初读查特顿,评价较为公允:他一方面为年轻诗人没有采用斯宾塞“古雅的诗歌用语”而感到遗憾,另一方面也盛赞他为“我所见过的最非凡的年轻人”。然而,在读罢《罗利诗篇》后,约翰逊发现一个问题:诗篇中诗歌用语多取自约翰·克西以及纳森·贝利编著的英语词典(分别出版于一七〇六年和一七二一年),对他本人的得意之作却视而不见。在约翰逊看来,这两部词典加在一起,价值也比不上他的一个零头。不仅如此,查特顿还在前两部词典基础之上,以便于读者查对为名,不辞劳苦编纂《罗利英语词典》。由此,约翰逊判定,查特顿此举无疑带有某种挑衅意味。

事实也的确如此。查特顿自认为是威尔克斯和约翰逊不同政见之争的受害者,在前者流亡法国后,遂将满腔怒火化作讽刺诗向后者尽情倾泻。其中一首哀叹:


“食禄者约翰逊缪斯不再!/觥筹交错扼杀了他的天才。”

另一首则讥讽约翰逊“为人浮躁”,却又墨守成规,不惮用他那一管“歹毒的羽毛笔”,为文学作品划定条条框框。因此,他既是“灵感的杀手”,也是“原创的天敌”,英国诗坛在他的主宰之下,已逐渐失去生机活力,日复一日走向衰颓。不过,根据詹姆斯·鲍斯威尔的记录,约翰逊似乎并未因此而恼羞成怒,相反,在一次谈话中,他却对查特顿赞不绝口,夸赞他既有学识,又不乏品味,并宣称“任何人也无法铸造几尼,除非他手握黄金”。据说约翰逊曾半开玩笑地向女作家汉娜·莫尔(“蓝袜子”领袖)建议,她应该嫁给查特顿——“这样后人就可以看到诗人的繁衍”。不难想象,倘若查特顿不死,以约翰逊的真性情,二人化敌为友,亦未可知。

在查特顿身后,随着浪漫派的崛起,天才而早夭的诗人进一步被神化,成为浪漫派憎恶的工业革命的“祭品”。湖畔派代表人物华兹华斯在名作《决断与独立》(1807)中列举了他平生最感激的诗人,包括查特顿——“了不起的男孩,在骄傲中死去的不眠的灵魂”。在两卷本《华兹华斯诗集》的《序言增补》(1815)中,诗人将查特顿与麦克弗森并举,表彰其历史功绩:


“万福,麦克弗森!祝福你,奥西安的始作俑者!……任何作家,只要稍有点出色,都不敢贸然在形式上模仿这些诗歌,只有那位神童查特顿例外。”

“万福,麦克弗森!”这个表述套用莎士比亚悲剧中女巫向麦克白致敬的场景,可见华兹华斯的敬重之情。照雷内·韦勒克的看法,这一评价的确体现了华兹华斯的诗学观:


华兹华斯被麦克弗森、查特顿(以及珀西等人)搜集和创作的民间诗歌打动,找寻到“抒情歌谣”的灵感,并坚信正是这一创举“拯救了英国诗歌”。

湖畔派另一位诗人柯勒律治比查特顿晚生二十年,自幼便喜爱吟诵其诗作。十三岁时,柯勒律治在作文课上写下《挽歌:哀查特顿之死》,痛惜他身怀旷世奇才而过早夭折,并为他的遭际大鸣不平。诗中描述查特顿“身处永恒宝座之侧,通体散发天使的光芒”,时代的阴郁之气一扫而光,并由此赋予查特顿“诗人殉道者”这一至高无上的称号。柯勒律治对《挽歌:哀查特顿之死》极为重视,数十年间不断加以修订,直至去世前不久方始改定,堪称其平生呕心沥血之作。本诗既是向查特顿致敬之作,同时也代表了柯勒律治的人生理想。

柯勒律治的姻亲、桂冠诗人骚塞在《审判的幻景》(1821)一诗中盛赞查特顿是“出生便被缪斯亲吻的少年中的佼佼者”。很长一段时间,骚塞一直致力于收集、整理查特顿散落的诗文。一八○三年,在柯勒律治及约瑟夫·考特(《抒情歌谣集》的出版商)的协助下,骚塞主持出版查特顿诗文全集,不仅提升了诗人查特顿的知名度,也了却了骚塞本人的一桩心愿。

左为柯勒律治,右为骚塞

继湖畔派而起的新一代浪漫诗人对查特顿也充满敬意。在他们的诗歌和散文中,浪漫派诗人将查特顿描绘成一个被毁弃的天才,充满悲情色彩。在很大程度上,他们不仅将查特顿视为浪漫派的一员,更将其视为引领英国诗人回归诗歌传统的先驱。拜伦声称“从不自甘平庸”的查特顿可与华兹华斯和彭斯媲美,他们同样纯洁无瑕,“不落俗套”。雪莱在悼念济慈的长诗《阿多尼斯》(1821)中将查特顿和济慈相提并论,并将二人与菲利普·锡德尼爵士一道列为由于过早夭折而“未能成就声望”的文学天才。

在浪漫派诗人中,济慈对于查特顿可谓“心有戚戚焉”。《致查特顿》(1814)是济慈最早诗作之一。在该诗中,济慈描绘查特顿两眼“闪过天才和雄辩的光焰”,由此益发伤悼查特顿“悲惨的命运”。在诗歌结尾,济慈立誓,世上的好人(包括他本人在内)定会保护查特顿身后的名誉,不让他遭受小人的无端诋毁。一八一七年,济慈将叙事长诗《恩底弥翁》题献给查特顿——该诗以“美的事物是一种永恒的愉悦”开头,随后又以近乎狂热的崇拜将查特顿置于“群星之中或者最高的天堂之上”,甚至尊奉他为除莎士比亚以外“最英国化的英国诗人”。一八一九年九月,在致好友约翰·哈密尔顿·雷诺兹的信札中,济慈写道:


“查特顿是英语中最纯粹的作家。他不用法语习语,也没有像乔叟那样的小品词……它们是真正的英语习语。我已经放弃了《海披里翁》——里面有太多的弥尔顿式倒置。”

不久后,他在一则日记中再次强调,


“我认为最纯粹的英语——或者最纯粹的英语应有的形态——是查特顿的英语”,因为它富含“本土音乐性”,丝毫未受欧陆语言的侵染。

稍后的浪漫主义诗人继承了上述传统。在罗塞蒂看来,“济慈和柯勒律治对查特顿的研究极具启发意义”——罗塞蒂早年即为“查特顿粉”,后来有十四行诗题咏这位浪漫派先驱,誉之为“崇高的查特顿”。据好友凯恩在《回忆录》中记载,罗塞蒂宣称查特顿是


“一位伟大的英国诗人,如果他还活着,绝对可以成为英国想象力剧场中唯一能与莎士比亚并驾齐驱之人”,并由此推断,“不了解查特顿,就不了解现代浪漫主义诗歌的真正开端”。

查特顿在生性浪漫、喜好猎奇的法国人中间备受推崇。法国象征派诗人保尔·瓦雷里曾将这类诗人(包括波德莱尔、兰波以及他本人)统称为“被诅咒的诗人”——他们往往离群索居(阁楼、荒野、地下室),带有不同程度的神经质,并且具有反社会的倾向。像查特顿一样,他们犹如流星划过夜空,在燃烧自我后,留下以最快速度写就的炽热诗篇。这些诗篇是诗人孤独心灵的呐喊,也是反映人类文明成就的经典——正如本·琼生在“第一对开本”卷首对莎士比亚的颂扬:


“他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所有的时代。”

一八三五年,法国浪漫主义诗人阿尔弗雷德·德·维尼的剧作《查特顿》在巴黎上演,尽管他在该剧中提出的假说——贝克福德对查特顿作品的严厉批评驱使诗人愤而自杀——饱受诟病,但剧作本身却引发轰动,据说其盛况唯有上个世纪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差可比拟。无数文艺青年自视为天才查特顿,甚至模仿其自杀场景。其中最著名的是年轻的福楼拜:有一阵子他身怀匕首,以便随时效仿其偶像,追随查特顿于地下。

霍勒斯·沃波尔

二十年后,亨利·沃利斯的《查特顿之死》同样取得轰动效应——其实,当时画家没有给作品命名,只是在画框下方写下一句双行体:


“本可笔直生长的枝桠遭斫砍,/阿波罗的月桂枝被焚烧。”

耐人寻味的是,在画作中的阁楼一角,散落着一份报纸,仔细辨认,会发现这是十九世纪中期创办的《米德尔塞克斯记事报》——此时距查特顿离世已逾大半个世纪。或许画家在暗示:


尽管时代在“进步”,但此时此刻,仍有无数青年才俊正在死去。杀死他们的,不是某个贝克福德、沃波尔或某一篇“恶毒的评论文章”(济慈语),也不是某个房东太太或街角的面包商,而是整个社会的合力。

不合时宜的诗人,或许正是时代最合宜的牺牲品。

END


作者简介

杨靖(1969—),扬州人,文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英语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文明研究所所长。迄今出版专著5部,译著21部,在《外国文学评论》《外国文学研究》《国外文学》《外国文学动态研究》《世界文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在《花城》《外国文艺》《西部》等刊物发表译作三十余篇,另有学术随笔一百五十余篇散见于《读书》《随笔》《书城》《中华读书报》《文艺报》《上海书评》。近著《葡萄为何愤怒》(2022)收入浙江古籍出版社“日知文丛”。


原载于《世界文学》2024年第5期,责任编辑:叶丽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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