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可用威权慑服百姓而使之服从

文摘   文化   2024-09-21 08:09   安徽  



 林语堂著《苏东坡传》(林语堂著,张振玉译)是一部长销至今的名著。但其中也有不够严谨和失之笼统之处。将其和王水照、崔铭《苏轼传》作对比,我们很容易看到这一点。

 林著《苏东坡传》写到苏轼离开黄州时,众人为其送行,一位歌女请这位大文豪为其写诗,后者当即挥毫:

东坡四年黄州住,

何事无言及李琪。

却似四川杜工部,

海棠虽好不吟诗。

 其实,苏轼被贬黄州长达五年,所以王水照、崔铭《苏轼传》中的关于此诗的版本才是正确的:

东坡五载黄州住,

何事无言及李琪。

却似四川杜工部,

海棠虽好不吟诗。

 “五载”变“四年”,这错误十分刺眼。

 林著《苏东坡传》提及苏轼在殿试试卷中,为了强调皇帝为政应宽厚,在任何时候要心存悲悯和哀怜,写道:

 “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

 林语堂说,苏轼以此典故强调明主要宽厚为政,体恤大众,阅卷者为梅尧臣,他不能分辨苏轼所引史实的真伪,又不便质疑,“因为一经提出,即表示自己对年久湮没的古籍未曾读过。”后来,当苏轼考试过关,成为梅尧臣的同事,后者忍不住问他:

 “可是,尧和皋陶这段话见于何书?我一时想不起在何处读过。”苏东坡的回答直截了当:“是我所杜撰。”梅尧臣大惊:“你所杜撰!”苏东坡答:“帝尧之圣德,此言亦意料中事耳。”

 根据王水照、崔铭《苏轼传》,向苏东坡提问的不是梅尧臣而是欧阳修,苏轼的回答也远非林语堂所写的那么简单、笼统。

 欧阳修问:“你那篇《刑赏忠厚之至论》中说:远古尧帝的时候,皋陶为司法官,有个人犯罪,皋陶三次提出要杀他,尧帝三次赦免他。这个典故出自哪本书?”

 苏轼回答:“在《三国志·孔融传》注中。”

 欧阳修后来将《孔融传》细读一遍,未找到这个典故,就找了个机会再次问苏轼。

 苏轼回答:“曹操灭袁绍,将袁熙(袁绍子)美貌的妻子赏赐给自己的儿子曹丕。孔融对此不满,说:‘当年武王伐纣,将商纣王的宠妃妲己赏赐给了周公。’曹操忙问此事见于哪本书上。孔融说:‘并无所据,只不过以今天的事情来推测古代的情况,想当然罢了。’所以,学生也是以尧帝为人的仁厚和皋陶执法的严格来推测,想当然耳。”

 欧阳修对苏轼的回答大为满意,对多人赞道:“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

 可见,苏东坡在试卷中的这一“杜撰”,不是漫不经心,而是别有用心;不是毫无凭据的“想当然耳”,而是“善读书,善用书”。

 林语堂《苏东坡传》关于此事的文字不仅存在错漏(将欧阳修误为梅尧臣),而且失之草率、笼统——未能点明苏轼“杜撰”的高妙之处。

 林撰《苏东坡传》写道,司马光在哲宗元祐年九月逝世,主持葬礼是理学大师程灏的弟弟程颐。按当时的风俗,死者的亲人要站在灵柩之侧向吊祭者还礼,程颐认为这不合古礼,禁止司马光儿子这样做。那天,朝廷官员先在太庙中参加大典,之后去司马光家中参加葬礼,程颐阻止官员前往,理由是早晨大家在太庙中唱了歌,不便在同一天吊丧哭泣。程颐引经据典,说:“你们没读过《论语》吗?‘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苏东坡当即反驳:“《论语》上并未说子于是日歌,则不哭。”苏轼还当着众多官员的面,讽刺程颐:“伊川可谓糟糠鄙俚叔孙通。”

 林语堂评价道:“这句评语极为恰当,可谓一针见血,入木三分。”

 这句评语为何“一针见血,入木三分”,林语堂避而不谈,读者也就一头雾水了。

 王水照、崔铭《苏轼传》对此事的叙述较为详尽。原来反驳程颐的并非苏轼而是另有其人,至于程颐以不合古礼禁止司马光之子站在灵柩旁向客人答礼的做法,苏轼是这样讽刺的:“此乃鏖糟陂里叔孙通所制礼也。”

 王水照、崔铭《苏轼传》对这句话作了解释:“鏖糟陂则是一处沼泽地,位于北宋都城西南十五里处”,“夏秋积水,沮如泥淖”。而“鏖糟陂里叔孙通”。“意思是从脏乱之地而来的冒牌叔孙通。”苏轼以此嘲笑程颐“拘泥小节,不识大体,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村学究”。

 “一针见血,入木三分”的效果由此而来。

 作为一部面向大众的普及读物,林著《苏东坡传》不仅引用有误,且未对此句做任何解释,给读者的阅读带来了障碍。

 苏轼弟兄通过殿试后,母亲病逝,兄弟俩和父亲一道回家乡守丧两年三个月后,重回京城。林语堂《苏东坡传》提及,此后兄弟俩又经过两次考试:“一是考京都部务;另一种更为重要,名为‘制策’,要坦白批评朝政。”林语堂在书中说,“仁宗求才若渴,饬令举行此种考试,以激励公众舆论的风气,所有读书人经大臣推荐,并凭呈送的专门著述之所长,都可以申请参加。苏氏兄弟经大臣欧阳修的推荐,都申请而蒙通过。苏东坡蒙朝廷赐予的等级,在宋朝只有另一个人获得。”

 林语堂这番话语焉不详。王水照、崔铭《苏轼传》对此事有以下介绍:“是由皇帝下诏并亲自主持、为选拔非常人才而特设的一种考试。应试制科,须经大臣举荐,先由六名考官在秘阁举行‘阁试’,及格者方可参加御试。制科极严,应试者也极少,终两宋三百多年,开制科二十二次,入等者才四十一人。”而苏轼以“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考入第三等。由于一、二等为虚设,第三等实为第一名,北宋开设制科以来,苏轼之外,只有吴育一人获此殊荣。

 比较而言,朱刚《苏轼十讲》对“制科”的介绍最为清晰、细致:

 “步骤大致有三:第一步,经近臣推荐,应试者向朝廷提交五十篇策论,由朝廷委员考评,排出名次,这就是所谓‘贤良进卷’了;第二步,进卷考评获得合格者,被召集到京师,到秘阁去做六篇命题作文,题目都是从古代典籍甚至注疏中挑出一句乃至半句,要求按题面写成论文,并且在文中交代题面的出处,实际上论文写得如何并不重要,能否记得出处,才是成败的关键,此之谓‘秘阁六论’;第三步,在‘秘阁六论’考试中获得‘四通’‘五通’(即准确交代了多数题目的出处)者,有资格去参加‘御试对策’,即回答有关当前政治的一系列问题,其写成的对策也要由朝廷委员考评,合格者便获得‘制科’出身。”

 “总而言之,这‘制科’既重视平时的写作,又要求临场的发挥,还直接关涉到政治局势,确实结合了汉举贤良和唐试进士的优点和难点,堪称科举考试之最。”

 林著《苏东坡传》涉及此事的文字过于笼统,读者因而无法掂量“制科第三等”的含金量了。

 苏轼遭诬陷入狱后,儿子苏迈每天送牢饭。苏轼和儿子约好,每天送蔬菜或肉食,如果送鱼,说明大祸临头。一次苏迈有事让朋友代自己送饭忘了和父亲的约定。这位朋友那天恰好送的是熏鱼。苏轼以为大事不好要被处死,给弟弟写了两首诀别诗: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

 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

 是处青山可埋骨,他时夜雨独伤神。

 与君世世为兄弟,又结来生未了因。

 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

 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

 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

 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知葬浙江西。

 苏轼以为将被处死才写下两首感人至深的诗,吐露对弟弟的深情,交代了后事。而林语堂则猜测:“苏东坡坚信这些诗会传到皇帝手中。结果正如他所料,皇帝看了,十分感动。”林语堂还以不容置疑的口吻断定:“这就是何以苏东坡的案子虽有御史强大的压力,最后却判得很轻的缘故。”

 完全是无端臆测。

 关于苏轼的被特赦,苏刚《苏轼十讲》有详细交代:

 “其间,负责审讯的御史台对他严厉拷问,意图置之死刑,但负责法律裁断的大理寺、审刑院却认为苏轼所犯的‘罪’可据朝廷历年颁发的‘赦令’予以赦免,最多剥夺他两项官职就可以抵消。最后,由皇帝圣裁,加以‘特责’,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

 朱刚还告诉我们,对神宗的最后决定起到影响作用主要是两位,一位是宋仁宗的曹皇后:“她对英宗、神宗父子的作为素有不满,奋力保护仁宗曾经欣赏的的苏轼,主张将他无罪释放”。不久,曹皇后生病,神宗照例要大赦天下,但曹皇后说,你不必大赦天下,“只放了苏轼一人足矣”。另一位关键人物是王安石弟弟王安礼,他曾屡次为苏轼求情。

 如果苏轼写给弟弟的两首绝命诗,动机竟是向皇帝表忠心,这样的苏东坡未免太虚伪,这还是我们熟悉并喜爱的那个豁达洒脱的苏东坡吗?

 林著《苏东坡传》谈及王安石的一个故事。说有人告诉王安石的胖太太,她丈夫爱吃鹿肉丝。胖太太不信,说:“我不相信。他向来不注意吃什么,怎么会突然爱吃鹿肉丝了呢?”此人坚持自己的看法,说:“吃饭时他不吃别的盘子里的菜,只把那盘鹿肉丝吃光了。”太太问:“鹿肉在桌上什么地方?”对方答:“摆在他正面前。”太太明白了,说:“你们明天把别的菜放在他面前,看看如何?”第二天吃饭时,此人把别的菜放在王安石正面前,鹿肉丝放在较远的地方。结果,王安石只吃面前的菜,根本不知道桌上有鹿肉丝。

 王水照、崔铭《苏轼传》也说了这个故事,说放在王安石面前的不是鹿肉丝而是兔肉丝。孰对孰错?亦有较真的必要。

 林著《苏东坡传》有一个关于苏东坡书法的故事。苏东坡做翰林学士时,有个极为崇拜苏东坡的人,到处搜求苏东坡的字,“苏东坡每一个短简便条若由苏东坡的秘书交给他,他就给秘书十斤羊肉。东坡已经风闻此事。一天,秘书请苏东坡回复友人托他传达的口信,东坡口头回复了。秘书第二次又来请求,苏东坡说:‘我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秘书说:‘那人一定要一个书面的答复。’苏东坡说:‘告诉你那位朋友,今天禁屠。’”

 林语堂把这个故事讲述得很含糊。王水照、崔铭《苏轼传》告诉我们,这个收藏苏东坡书法的人是个武官,乃殿前副都指挥使姚麟,他的一个朋友韩宗儒与苏轼有书信往来,他就对韩宗儒说:“你给我一张苏翰林的墨宝,我送你一腿羊肉。”韩宗儒一口答应,他不时和苏东坡通信,收到回函,就从韩宗儒那里换回十几斤羊肉。不久,此事被黄庭坚知道了,他就打趣苏东坡:“当年王右军手书《黄庭经》换得一群白鹅,人称‘换鹅字’。现在韩宗儒用您的信函换羊肉,看来也可称为‘换羊书’了。”

 不久,苏东坡因公务繁忙,韩宗儒几封信未及回复。韩宗儒等得急,就派仆人来催,苏东坡连忙回信,写了几句想起黄庭坚的话,就停笔笑着对韩家仆人说:“告诉你家少爷,本官今天不杀羊。”

 从阅读效果来说,后者无疑准确而生动,给人留下的印象更深。

 林著《苏东坡传》虽不无瑕疵,但出彩之处亦不少。对王安石的批评,对苏东坡的褒扬,均能“搔到痒处”,准确无误。

 比如这段谈王安石的话:

 “王安石对商鞅极为钦佩,曾经写过一首诗吁请大家对他当有正确的了解,此一事颇具重要意味。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凡有极权主义提出来,不论古时或现代,基本上的呼声,都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历史上,多少政治上的罪恶都是假借‘人民’的名义而犯下的。”

 言辞犀利,发人深省。

 林语堂还认为,宋徽宗某种程度上也步了王安石的后尘:

 “在丰裕国库的方法,在与北方民族兵戎相见两事上,徽宗也步王安石的后尘。集中财富于国库、于皇家,也许这个政策是为帝王者无法割爱的吧。但是实行此一政策的皇帝,必须付出其代价。在徽宗,那代价是丢弃王位,国都沦陷,是在俘虏中死于敌方。徽宗能画美丽的花鸟,交颈的鸳鸯,但是每一个帝王,只要能忍心对老百姓施虐政而为自己建筑琼楼玉宇园囿亭台,则未有不失其王位者。”

 一针见血,振聋发聩。

 朱刚《苏轼十讲》写道,熙宁六年(1073)朝廷设立了“经义局”,“在王安石的领导下,修订《诗经》《尚书》《周礼》三部经典的标准解释,当时谓之‘三经新义’,用于科举考试。如此,‘新学’成为权威意识形态,所有希望通过科举走上政坛的年轻人都必须先接受和背诵王氏的‘经义’,形成思想文化的独断局面。”

 林语堂在《苏东坡传》中对王安石上述做法作了严厉的抨击:

 “以一个学者而论,王安石还算不错,但还不足以把郑康成、马融、陆德明等鸿儒取而代之。他此种行为,既是官权的滥用,又是对学术的污辱。”

 “王安石也觉得有控制学者文人的思想观念之必要。他以前像王莽,往后则像希特勒,因为他一遇到别人反对,则暴跳如雷——现代的精神病学家,大概会把他列为患有妄想狂的人。”

 对“三经”重新解释无可厚非,但王安石要求考生必须以他的解释为准绳,无异于剥夺了考生的思考权力,这种禁锢思考的做法与王莽、希特勒确有相似之处。林语堂的批评十分给力。

 林语堂在《苏东坡传》中高度评价了苏东坡的“上神宗皇帝万言书”。林语堂引用了“万言书”中这段文字:

 “书曰‘予临兆民,凛乎若朽索之御六马’,言天下莫危于人主也。聚则为君民,散则为仇雠,聚散之间,不容毫厘。故天下归往谓之王,人各有心谓之独夫。由此观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人心之于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如农夫之有田,如商贾之有财。木无根则槁,灯无膏则灭,鱼无水则死,农夫无田则饥,商贾无财则贫,人主失人心则亡。此理之必然,不可逭之灾也。其为可畏,从古已然。”

 林语堂据此阐述道:“但是,为人君者若不容许自由表示意见,焉能得到人的支持?苏东坡进而发挥这一点,我认为是这篇奏议中最重要的。就是政治上不同意一事之原则,有御史监察制度,便是具体的做法。”林语堂还点出,苏东坡在奏议表达了如下观点:“一个好政权之得以保持,大部分在于不同的政见合理地发挥其功用。”

 接下来,林语堂又引用了奏议中一段话:

 “孙宝有言:‘周公上圣,召公大贤,犹不相悦,著于经典。两不相损。’晋之王导,可谓元臣,每与客言,举座称善,而王述不悦,以为人非尧舜,安得每事尽善。导亦敛衽谢之。若使言无不同,意无不合,更唱迭和,何者非贤?万一有小人居其间,则人君何缘得以知觉?”

 林语堂断言:“把监察机构存在的理由与其基本原则,说得清楚明白,再无人能比得上苏东坡这篇奏议了。一个发挥自由功用不惧利害的监察机构所代表的,就是真正的公众意见。”

 林语堂在书中告诉我们,苏东坡通过“比较中国历代政府制度的异同”,阐述“发挥监察机构其所以存在之必要”。林语堂赞叹苏东坡奏议中下面这段话“推理有力”“识见卓绝”:

 “古者建国,使内外相制,轻重相权。如周如唐,则外重而内轻。如秦如魏,则外轻而内重。内重之弊,必有奸臣指鹿之患;外重之弊,必有大国问鼎之忧。圣人方盛而虑衰,常先立法以救弊……以古揆今,则似内重。恭惟祖宗所以预图而深计,固非小臣所能臆度而周知。然观其委任台谏之一端,则是圣人过防之至计……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故仁宗之世,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

 圣人深意,流俗岂知?擢用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徒然哉!将以折奸臣之萌,而救内重之弊也。夫奸臣之始,以台谏折之而有余;及其既成,以干戈取之而不足……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设此官之意,下为子孙立万一之防。朝廷纲纪,孰大于此?”

 苏东坡这段话让我们想起那句著名的“言之无罪,闻者足戒”,即便“所言亦未必皆是”,也要“擢用台谏”,允许他们说不顺耳的话。苏东坡这段话的可圈可点之处,就是吁请皇上要有纳谏的胸怀,不能因言定罪。

 苏东坡还提醒皇帝“千万不可用威权慑服百姓而使之服从”,不可恢复早已废除的肉刑。约在隋朝,墨、劓、剕、宫四刑,除去宫刑,已然废止。林语堂说,此等酷刑未曾恢复,“当归功于苏东坡上神宗的奏议。”这个评价并未夸大。

 林语堂在书中还称赞了苏东坡上皇太后的表章,在这份两千字的表章中,苏东坡表明“人应当有不同意权”的观点。在表章里,苏东坡指出,官员们意见统一,或避免得罪他人而保持沉默,“皆非国家之福。”苏东坡鼓励大臣独立思考,勇于表达不同意见:“倘若帝王所赞同的群臣都说对,群臣便都成了孔子所说的乡愿,是足以招致亡国之祸的。”据此,林语堂推断,倘若苏东坡生活在现代,“一定会为言论自由而战,为强大有益的舆论而战。”

 苏东坡给门人张耒信中曾批评王安石:“文字之衰,未有如今日者也,其源实出于王氏。王氏之文,未必不善也,而患在好使人同己。自孔子不能使人同颜渊之仁、子路之勇,不能以相移。而王氏欲以其学同天下。地之美者同于生物,不同于所生。惟荒瘠斥卤之地,弥望皆黄茅白苇。此则王氏之同也。”林著《苏东坡传》引录了这段话并加以褒扬。

 确实,学术领域就应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而“王氏欲以其学同天下”,只能让学界陷入万马齐喑的绝境。苏东坡的批评切中要害。

 林语堂《苏东坡传》虽有瑕疵,但读者经林语堂《苏东坡传》而了解到苏轼类似上述的若干真知灼见,正是此书的亮点之一。


胡说魏道
发表原创作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