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一篇文章《“卖软件”的天花板》,没想到会有2W+的阅读量,足见这还是个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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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些人只看了个标题,就开启了习惯性的抬杠模式。其实你如果把文章看完,就会发现,我并不是说做软件、卖软件这种生意不能做;而是说这种商业模式过于笨重,就像西西弗斯试图推上山顶的那块巨石。
这种做法不但很难实现规模化盈利,更成不了世界级的软件企业。
实际上,国内企业软件持续亏损的事实,就已经说明了“卖软件”天花板的存在。其实,所谓的天花板,正是软件本身。因此,突破天花板的途径,并不是“把软件做得更好”,而是找到并实现“客户成果”。
换言之,企业软件的尽头,应该是客户成果,而不是软件本身。
如果你对“客户成果”这个说法还比较陌生的话,那它的同义词你一定耳熟能详,就是经常挂在口头上的“价值”。然而,不幸的是,“价值”这个词,已经被行业用得快烂大街了,各种似是而非的“价值”,早就被客户当作一个不上档次的营销说辞。
相比之下,客户成果则更为简单、明了、直接。如果给它下个定义,那就是“客户想要获得的成果”,或者“客户想要实现的业务目标”。
不过,每当谈到客户成果,都很容易落入两个认识的误区。
第一个误区,认为客户成果就是客户需求。虽然听起来好像是这样,但其实并不是。因为客户“想要的”与“实际需要的”,往往并不是一回事。
以做软件项目的思路,如果按照客户“想要的”需求去做,通过验收没有问题;但所交付的与客户成果之间,可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第二个误区,软件项目做久了,就会很自然地认为:软件本身就是客户成果。其实并不是,即使在实施交付后,二者通常也并不等同。实际上,它们分别处于“幻灭低谷”的两端。
企业软件之所以能成为一个庞大的产业,是因为每个行业都有其稳定不变的、可复制的成果要求,这正是企业软件行业安身立命的前提和假设。
如果没有这个认知,那就只能在“做软件”和“卖软件”的圈子里打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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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以软件为目标和以客户成果为目标,会带来哪些不同?
价格差距
两个功能和性能差不多的软件,价格可能相差数倍之多。而能产生溢价的,是客户成果,而不是软件。
可复制性与成本
即使是在相同的行业,软件项目也很难被复制,这必然会影响成本。相比之下,客户成果却是可复制的,这会有效降低成本,因此更容易盈利。
所有产品都是有生命周期的,而客户成果没有
现在国内软件公司发布新产品,推出新平台等,比世界级软企要频繁的多。究其原因,软件作为一种产品,就会有产品生命周期,而竞争让其变得更短。但以客户成果为目标,就没必要这样做。
对交易规则影响
与硬件等可见性产品不同,软件交易规则的特殊性,表现为“承诺与兑现”的履约关系。而最好的承诺,只能是成果,而不是软件的功能。同样,能兑现的结果,也只能是成果的实现,而非把某些功能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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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集中回答后台私信最多的两个问题:
问题1:我们是一家做XX软件公司,那我们的客户成果应该是什么?
坦率讲,这个问题不应该问我,而是去问你们公司的高层或创始人。
不过我能建议的是,客户成果既不是一个灵机一动的发现,更不是靠想象设定出来的。准确的客户成果,必然来自成果价值链的开发过程,以确保所发现的成果,对客户是有价值的。
换言之,先找到正确的问题,再想正确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反过来。
问题2:那些世界级的软件企业的客户成果是什么?
这个问题过于宽泛,所以很难有明确的答案。因为它们的业务领域不同,所以客户成果也不同。
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发现一个共同原则,即它们无论在什么领域,确保业务的有效、有序与合规,是企业软件最基本的价值原则。至于提高效率或效益什么的,并不是对企业软件的成果要求。
因此,你会发现,越是世界级的软企,越不会强调和承诺什么“亮点”、“特效”等夸张的效果,以至于看起来都没什么“卖点”。
实际上,能够确保各个业务的有效、有序与合规,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尤其是对于业务复杂、规模庞大的企业。正所谓“不错”就是快,“不出问题”就是最大的成果。
如果软件能够帮助客户实现这些业务目标,就已经具备了足够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