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文章《武侠,玄幻,满足白日梦的产物》写了一个问题。
幻想中的精神支柱。
表达了一个观点,武侠,玄幻都是普通人在弥补现实中力量匮乏的产物。
以下文章写的都是一些琐碎的的想法,不一定对,看过即过。
这种对力量的渴望,背后还有一种文化心理,崇拜强者。
希望有一个强大的人来主持正义,比如曾经在演艺界经久不衰的形象包青天。
也是这种文化心理的产物。
后来改开以后,对强者的崇拜出现了裂痕,发现自己所处的环境,跟外部的世界相比,差距太大。
对强者的崇拜开始转向怀疑。
再后来就把这种文化心理寄托到了武侠,玄幻等小说。
在潜意识里面希望拥有一种摆脱组织,不再依附组织的个人能力。
最好是能拥有暴力,有独立的意志,正义由自己来实现。
任何一种东西,只要是极度渴望的,说明现在的具体场景就是缺失的。
对民间文化心理影响最大的思想,是儒家和佛教,两者到了现在,已经高度融合。
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文化概念。
叫做报。
这里面有回报,报答,报应,报复,报仇。
恩和仇都涵盖在了里面,强调的是一种双向的行为。
得到了别人的恩慧,要回报,要报答。
受到了伤害要报复,要报仇。
前者在我们的文化里面得到鼓励,后者在后来的演变中被摁住了。
因为暴力的行为不被允许,被阉割掉了。
假如一个人的父亲被人干掉了,这种杀父仇恨不共戴天,人家一定要报复回去。
本来报仇报复的能力,并不能让死去的人能复活过来。
但是对于那些施暴的人是一种警告,警告对方你要是乱来,人家是可以干掉你的。
这样就可以形成一种暴力平衡,长期上看,对于整体的人群是有益的。
在秩序崩塌,出现权力真空的时候,这种暴力就会崛起。
但是一旦统一的政府出现,这种暴力一定会被想尽办法打击掉。
所有民间掌握力量的群体都是政府最为忌惮和厌恶的。
都不希望民间有大量手中持刀的人,就算你是行侠仗义的刀都不行,必须要剥夺掉。
更何况是复仇的能力。
那些口口声声说的冤冤相报何时了,在鼓励你放下仇恨。
本质上也是一种对力量剥夺的行为。
从哪里能看得出来。
比如对见义勇为的看法。
在新闻上看到的那些领奖的人,就误以为见义勇为是被鼓励的。
其实并不是,不是每一种见义勇为都是一样,也不是每一次见义勇为的结局都是皆大欢喜。
在新闻里面看不见的见义勇为中,还有很多结局非常的不体面。
不断的在扯皮。
类似这种新闻,有个人看到有人被欺负,上去帮忙,结果自己也受到的伤害,躺在了医院。
谁来负责。
打人的万一是一个头铁的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呢,找谁要医药费去。
找被救的那个人吗。
你要是轻伤,对方大概率会感激涕零,但你要是瘫痪动弹不得,一辈子坐轮椅。
对方怎么办,难不成要养你一辈子吗。
一旦出现这种局面,被救的人,不认账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这种例子多如牛毛。
大爷救了人,也没有指望回报,只是希望对方承担手机的修复费用。
直接被怼死了。
是你自己救的,这是你个人的行为,没人逼你。
幸好大爷没事,如果死了,就是另在一起事故。
少年下水救人,溺水死了。
被救的人赖账了,说掉河里的是狗不是人,也没有让少年跳入河里面去。
是少年误以为人掉河里,自己跳下去的,与喊救命的俩女生无关。
你要是少年的家里人,这不得气死。
你跳下河,把人救起来,对方没事,你也没事,皆大欢喜,又见证了一起见义勇为。
还有另外一种结局,有个人看到有人被欺负,上去帮忙,结果失手把欺负人的人给打成重伤了,对方躺在了ICU。
那你是见义勇为还是暴力伤害,行侠仗义的暴力也是暴力。
这种事有出现过吗。
一样也有。
在仲裁责任的时候,是在增加司法成本,太难以界定责任。
然后接下来的就是无休止的官司,这种官司对于公共资源是一种消耗。
在增加管理成本,而且不管怎么处理都不会让人满意。
如果你是一个话事人,肯定不希望这种纠纷大面积的出现。
最理智的做法,就是不要有高风险的见义勇为的行为。
这种理智非常的残酷,超出绝大多数人情感的接受程度。
所以每一个能决定这种事情的人,情感上通常都非常的冷漠。
把治理成本的算计超越情感之上,对人性的判断往理性,负面,甚至是恶的一面去考虑。
这种判断有没有道理。
有的。
有一句话叫一碗饭养恩,一斗米养仇,为什么给的多了养出仇恨。
很简单,来自于人性冰冷的算计,一碗饭还得起,会记得,回报的压力不大。
一斗米就是另外一回事。
你给的太多,他还不起,但是会受到文化心理报答,报应,报复的谴责。
最后盘算一下,符合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就是不认账。
一句话,你没有恩于我。
这样就不用还了。
你看到的是见义勇为的人性光辉,有些人看到的是这种行为造成的二次伤害。
遏制暴力要使用暴力。
把这种治理成本的思考进一步去延伸,就会发现剥夺力量的空间在被压缩。
甚至是离谱到了你自己受到暴力伤害的时候,要反击,也很容易被判定是违法。
在以前正当防卫的标准是非常的苛刻,几乎要在自己丧失反击能力的时候使用暴力才有可能是正当防卫。
要不是现在有了监控,很多视频曝光出来,大家才知道。
一个人被欺负成这个样子了反击竟然还不算正当防卫,受到舆论批评后,很多判决才改了过来。
这种改判对司法信用是一种伤害。
为什么不把正当防卫的尺度放宽一点,像在某些地方一样,敢手持武器闯入别人的家里面。
被人家干掉都是咎由自取。
不这么定义,本质上也还是在剥夺民间的暴力行为。
一个人被单向欺负,在审判上很容易,两个人你来我往,多麻烦。
一句互殴就省事了。
看多了,才知道,被打了最合适的手段就是忍,一还手就是互殴。
从情感上考虑接受不了,从治理成本上看,省事。
这种治理思维以后会不会造成不良后果。
比如被批评是执法懒惰。
有可能。
但是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至少现在暴力反击不被鼓励。
不写了,放假出门溜达,刚喝酒回来,脑子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