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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了方便记录执业过程中对律师方法论思考的内容,特开设随笔栏目。既然为随笔,内容不再以主题进行归类,也会出现针对同一问题进行重复思考的情况。标题则回归至此前的律道说记数模式。同时,随笔内容也会同步发布在我的个人头条号上,欢迎大家多提批评意见,相互交流,共同进步。
人工智能浪潮下律师的价值在于律师的不可替代性
1引言
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发展好长时间了,也不断的在迭代,升级,开花,整个过程不管怎样,反正已经开始收费,开始产业化商业化了,这都无可厚非,都可以理解,毕竟服务是可以收费的,哪怕服务的效果还不理想,还有好多问题需要解决,但贩卖焦虑就不对了,以次充好,不断降智的神操作就更不应当了啊!
作为一个高度关注和拥抱人工智能技术的法律人,我侧重于应用,探索的是如何解决工作的具体问题问题。工作中发现,就目前的技术现状而言,谈“替代论”还是遥遥无期的,看不到一点迹象与希望的。相反,人工智能技术需要大量的人工辅助甚至主导才能达到解决问题的效果,是人工的能力水平决定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效用,而不是人工智能技术的作用怎么牛叉。因此,我坚定的认为:就当下的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人的行业,还有大量的工作去做,去完善。律师的人工价值现在还是主导地位,还是不可替代的存在……
2问题
人工智能技术对人工的依赖如何理解?具体的律师行业,对律师的能力依赖有哪些?律师的修炼在哪里?方向和重点是什么?
3反思
1.数据库的残缺不全,是最大的硬伤,中国裁判文书网的阉割,换个角度是倒退,但再换个角度与立场,则是对法律服务市场的从业人员的保护,如果裁判文书持续的公开和持续的“喂给”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与发展将是不可控的发展,然后技术上的成熟与垄断,对当下的律师而言将是毁灭性的打击与整合。因此,我竟然突然感谢最高法对中国裁判文书网的阉割与控制了。
2.现在的人工智能技术一直在降智发展,回答问题的质量真的是越来越差,越来越不能满足我的工作要求,回答的内容变的都是空话套话和废话,毫无借鉴与指导意义。
3.让我最无法理解的降智与限制是对具体法条和具体司法解释的检索功能,我对市场上吹的天花乱坠的人工智能APP进行测试,竟然都不能提供具体的内容,还不如此前常用的百度搜索。让我忍不住单列一条吐槽一番。
4.我一直坚信的观点是“人工智能技术是强大的”,是“无所不能”的,问题就在于我们使用者如何提问。因此,我一直在努力提升自己提问题的角度与逻辑。但在降智的打击下,问题回答的质量真的是越来越差了啊!
5.此前,我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不安来自于它的“生成技术”,让答案变得更加个性化,但是现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却是“批量化”的产出,强调的是效率上的突破,而不是质量上的提升。
4建议
1.提升自己提问的能力与水平,依然是律师努力的方向和重点。如围绕某个类案问题,多角度设置问题,靠诸多问题“围猎”出一个满意的结果,是下来努力实践的方向。
2.当下的律师,无须担心和焦虑人工智能技术的替代问题,当下的人工智能的现状还没有这样的能力水平,相反它还需要人工的“智能”去帮助它,去提升完善和弥补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3.面对那些把人工智能技术当花一样给自己工作贴金的做法,一是要鼓励和重视他们的尝试与努力。二是拿具体的困难来检验和评价他们是真会真好还是吹牛皮。如我现在最闹心的各类材料的输入问题就是个大问题,就像电动汽车的续航能力问题一样,没有实质突破,行业是不可能大踏步进步的。
4.商业化发展是方向,但商业化不是忽悠人的“卖产品”,真正的技术产品不是买什么就说它在哪个方面好。律师不要被吹牛的话给忽悠了,毕竟人工智能技术与律师之间,现在是律师的人工赋能技术,还没有到技术赋能律师的人工的阶段!
5.建议大家学我,多个人工智能技术互用,体验它们的成长进步,或降智倒退,真正理解“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律道说,专注于律师方法论的研究与实践。坚持有感而发,言之有物。每篇均由“引言、问题、反思、建议”四部分构成,以“引言”援引执业中遇到某个场景,引出思考的“问题”,表达“反思”的观点,并以实操性的“建议”收尾。
王建锋,河南精与诚律师事务哦,所诉讼部主任,律道说创始人,长期专注于哲学方法论和司法大数据的研究,擅长民商事疑难问题的解决和企业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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