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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律道说公众号第566篇原创文章,如果你也喜欢律师方法论的研究,如果你想阅读更多律道说的文章,请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律道说”,关注后转发给朋友和在朋友圈分享!
编者按:
为了方便记录执业过程中对律师方法论思考的内容,特开设随笔栏目。既然为随笔,内容不再以主题进行归类,也会出现针对同一问题进行重复思考的情况。标题则回归至此前的律道说记数模式。同时,随笔内容也会同步发布在我的个人头条号上,欢迎大家多提批评意见,相互交流,共同进步。
律师的执业风险与律师个人的执业习惯、当事人的利益之争,以及公权力的价值导向……
1引言
近日,遇到几件工作中的事,加之读到同一件事的好几篇评论,恐怖的律师执业风险,不禁感叹律师执业的规范化与律师执业风险防范,以及律师执业风险的不可控不可预判等问题来了。就做一期选题,好好梳理和深入思考一下“律师执业风险”话题吧!
2问题
律师们的执业风险意识是怎样培养起来的?怎样强化执业风险防范意识呢?
3反思
1.刚做律师时,就听前辈律师说“当事人当面事人,背后不是人”的话,还附有名有姓的律所和律师,还有当事人死咬着律师不放,要把投诉进行到底的典型故事,让你在后怕和感叹中,变的小心翼翼,警惕心也增强起来。此后,随着工作阅历的丰富,这句“话糙理不糙”的话竟然在法官检察官群体里流行,也被奉为圭臬。并且是真真切切的风险,律师面对的投诉还有退费破财消灾的选择,法官检察官可能就是无休止的信访投诉,不胜其烦的应对同一个人同一件事的纠缠不休。记得最可笑却也是真实而无奈的一件事:一位同事突然要请大家吃饭,我们都问什么好事啊,提拔了?买彩票中奖了?同事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告诉我们,那个天天投诉他的当事人终于息诉罢访了。我们都急切的让他传授经验,他放下酒杯无奈的说你们学不来的,当事人死了!
2.律师可控的,只有自己的工作规范化,不让自己出错,其他都无能为力。如恐怖的律师执业风险,这则案例里,其实就是律师工作的规范化问题,对于经常出现疏漏的点,要提前梳理出了,提前做好工作,不要因为律师的原因而耽误了当事人的大事,尤其是程序上的问题,错了就是错了,连辩解都机会和理由都没有啊!
3.写这篇文章时,又有一律师的故事在朋友圈里流传:北京一律师被抓!是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律师为客户服务,要有底线,要有操守,越过红线,触碰高压线,就是万劫不复。当事人张口一句话,“律师教我这么干的”,就从共犯主犯了。
4.有段时间,我基本上定期看律协司法部官网上公布的律师惩戒案件,研究分析律师的执业风险。真的是有些类型犯罪,我是理解不了。为什么啊?有以身试法呢。就那点律师费,哪值得如此“深度”服务。律道说|55为什么有那么多律师被惩戒通报?律师怎么还会刑事犯罪,违规执行?
5.
4建议
1.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律师告诫我,律师除了通过服务客户,赚取应得的法律服务费,永远不要动心思,玩心眼去谋求当事人的其他利益。出事的,都是谋取律师费之外的利益啊!想想也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股票市场还禁止“内幕消息”交易的啊!
2.坚持和完善工作清单制度,不执业风险消灭在具体细致的工作规范里。律道说|96律师执业中应当养成的好习惯之接案环节,律道说|282做律师要学会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律道说|147律师怎样协助客户分析案件风险,律道说|435当事人有一堆纠纷需要解决,律师应当怎么做,既能聚焦问题提高效率,又能增强当事人的体验感满意度
3.最近读《弟子箴言校注》一书卷十的辨义利中的一段话,才发现古人是不主张以“利”来判断应当做不做的,而是要求用义为底线去辨别判断,思来想去,律师在服务当事人过程中,不要有“谋利”的思维,“谋利”的思维只在接案评估阶段,下来就是如古人一般“讲义”“讲法”“讲风险”。也想起此前写过同类观点的文章,律道说|233办案过程中,律师要刻意淡化对成本收益投入产出的利益考量
4.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谋利,更应当谋安全。检索了“风险”关键词,发现律道说开启以来竟然近百篇了。真是要警钟长鸣啊!
律道说,专注于律师方法论的研究与实践。坚持有感而发,言之有物。每篇均由“引言、问题、反思、建议”四部分构成,以“引言”援引执业中遇到某个场景,引出思考的“问题”,表达“反思”的观点,并以实操性的“建议”收尾。
王建锋,河南精与诚律师事务所诉讼部主任,律道说创始人,长期专注于哲学方法论和司法大数据的研究,擅长民商事疑难问题的解决和企业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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